长相和风度都是无可挑剔,皮鞋
和手表都显示着男人显赫的地位和不俗的经济实力,最关键是男模般的身材,硬朗的肌肉线条,愣是把正经商务的西装穿成了制服诱惑的感觉。
林红红真的要撒泼打滚了,陆安然她凭什么?
“尿个尿用这么长时间,他是不是前列腺不好,这可不是小病,要尽早就医。”她明摆着是没事找事。
男人似乎是被她粗俗吓到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我不是去尿尿。”
“拉屎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吧?你是便秘还是窜稀,屁/眼子松了可不是闹着玩的,老了之后容易屎尿不能自理。”
既然一时半会没办法打倒陆安然,林红红就恶心她。
她没吃上中午饭,她要让这对狗男女也吃不下去。
“林红红这么长时间不见,你还真是半点长进都没有。”
林红红愣了,点了点自己的鼻子:“你认识我?”
“你少跟我装糊涂了,你走得倒是干脆利落,你考虑过其他人吗?”
这话听起来可了不得,原身保不齐跟这个男人还有过一段。
这就不好办了,她现在已经有周重山了,要不然她真的不介意和眼前这个男人发展一下,顺带恶心恶心陆安然。
“你还装不认识我?”
林红红真没装,她是真的不认识眼前的男人,她又没有继承原身所有的记忆。
“我当然认识你,不过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以前的恩怨情仇也都该翻篇了,这样吧,咱们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林
红红。”
她伸出手,想要跟男人握手,希望用这种办法套出来男人的姓名,说不定她会有印象,毕竟这么优质的男人,在小说中,不可能是籍籍无名的。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强势中还带着几分自嘲。
林红红心跳急速,很没出息地动了怜香惜玉的心思:“我不是故意忘记你的,家里出事之后,我就去南方走投奔亲戚了,在火车上被人贩子拐走,卖到大山里,摔到了脑袋……”
旁边陆安然眼神怨毒,陈楚生竟然跟林红红旧相识,说不定还是老情人,什么被人贩子卖了,不过是林红红博同情的手段,她想跟陈楚生破镜重圆。
林红红跟她也没有什么区别,之前她跟周重山在一起,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
听到她被人贩子被拐卖,卖到山里,陈楚生的眼底果然流露出不为人知的疼惜。
“我摔坏脑袋之后,就跟村里的一个包工头结婚了,现在孩子都生三了,可是最小的闺女一直不会说话,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来看病的。”
不论这男人对原身存了何种心思,到她这里就该结束了。
她不是原身,自然给不了任何感情上的正面回馈。
再说了,就算她想回馈,周重山也不会同意,那男人就是个醋缸。
“看你这样子,应该不缺钱,你要是手头方便的话,能借我三五千吗?”她直接化身人人厌弃的伸手党,就是想让男人死了旧情复燃的心思。
“你孩子生病,你来这里?”
“对呀,我来这里找工作,人家都说首都遍地是黄金,拿着麻袋就能过来捡钱,我溜达了两条街,就这家店装修得最好了……”
“你娘要是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林红红猛地一个激灵,她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了,她娘的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