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本能驱使(2 / 2)

以罪为名 罪恶倾城 1090 字 8个月前

“对对……就是那个孟小天。他工作态度还是很认真的,而且保不齐也有用得到他的地方。剩下的人你自己安排,现在先跟我好好说说这个案子吧。你不说你去过一次现场吗?惨不忍睹?有多惨?”慕森开始进入了主题。

吴队长说:“也许和后来这些案子比起来,当初那案子并不算手法多奇特恐怖的那种。而且,也没有分尸碎尸那么残忍血腥。我老师说,这个案子就像是开膛手杰克一样,有明显的谋杀对象、以强/奸为目的、割取受害人部分组织器官……可是,真实的开膛手杰克,一共才杀了几个人?五个而已。可我们的这位变/态杀人狂呢?二十二个!我倒是真想说句。论战绩,这俩不是一个水平上的。”

“这么说,这个凶手也割取了被害人的器官?”慕森问。

“是的。虽然只是部分皮肤以及性/器官的一小部分,但是仍然让人觉得不寒而栗。当时有人推测说,凶手会不会是把割下来的组织吃了?可我觉得这不太可能。割下来的既不是内脏也不是人体肉比较多的地方,谁会有那种偏好呢?只吃一小口?”吴队长质疑这个推论,可是他忘了,杀人的人本来就是个变/态者。对于一个变/态来说,有什么偏好是不可能的呢?

莫子棽这时提醒了慕森一下说:“被害人的年龄在增长,是因为凶手的年龄也在随着时间增长。二十六年前他作案的目标还是花季少女。因为那时候他也许还是个少男。时隔二十几年,他杀人的目标变成了中年妇女,因为他现在也已经变成了中年男人。从这一点来说,这个杀人犯的某种心理状态是正常的。并且。侧写范围应该确定在四十五岁到六十岁之间。”

慕森思考了一下,然后推理着说:“如果二十六年前他二十岁上下,那如今也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人了。他这两年忽然停手销声匿迹,会不会是因为性/功能衰退呢?毕竟他作案的根本目的是强/奸,杀人只是为了灭口的顺便行为罢了。真正以杀人为目的的凶手,几乎不可能会有心情强/奸被害人。”

“这个……现在可还不好说。”莫子棽没有妄加定论。因为不管怎么说。目前推测凶手的年龄是四十五至六十岁之间,由于人的人体素质以及先天基因不同,慕森说的情况也就无法有个肯定的答案。那六十多岁还能老来得子的人,不在少数。

吴队长这时插了句说:“哦,对了!当初的法医报告表明,这个人有着很强烈的性/扭曲变/态心理。被害人的刀伤都集中在双/乳部位,而且根据刀伤检验,凶手是在进行强/奸的过程中,不断的刺伤被害人的。直至被害人已经死亡,他也没有停止他的兽/行。每个被害人的刀伤都不低于三十多刀,有一个伤最多的,刀伤多达五十六处。双/乳及外/yin由于过度损伤,几乎完全缺失。”

慕森听着,摸了摸下巴思考着说:“在强/奸的过程中刺伤被害人,有可能是凶手只能通过伤害她才能获取性/能力。他的欲/望是要在血腥和暴力中才能被释放。而他本人又是在这种释放中得到自我肯定。所以,下手才会那么狠。我想说……凶手可能并没有想太多。只是一种原始欲/望驱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