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礼遇(1 / 2)

说话时,阎公和阎婆已经在隔壁整好了满满一桌酒席,阎婆惜便笑着让两人:“难得两位官人光临小处,奴家略备了薄酒,并亲手做了一些小菜,还请赏光。”

既然来了,都有吃花酒的准备。再说能得阎婆惜亲手调羹,不但养眼养胃,传出去也是佳话一件。王伦更是第一次见识到大宋朝的上等席面,虽然谈不上山珍海味,但是基本上鸡鸭鱼肉不缺,便是一些素菜,光看颜色也是极精致的。

至于其它凉菜,无非是朱雀门的曹家从食,龙津桥须脑子肉,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一应俱全,便是王伦这等见惯了后世食材之丰富的穿越人士也不禁连叹奢侈。

这一桌要不少银子吧?他弱弱地想,越发觉得自己的暴发和人家的生活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赚钱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当然,酒桌上,他也还会努力显得大气的,比如,吃肘子时尽量不滴油,咽口水时尽量不发声等。

酒过三巡,苏过亲自替王伦把盏,然后闲聊。

“贤弟今年春秋几何?”

“惭愧,小可虚度二十岁。”这个年龄是真王伦的,按自己残存的记忆。

“长奴家一岁。”阎婆惜插言说。左右逢源是她练就的本领,闲聊时如果不显示自己的存在,光两个男人之间的聊天会很快没趣的,这点她深知。

“贤弟年纪轻轻,却又文采斐然。我观贤弟之《菩萨蛮》似有一股郁积不平之气,真情郁勃;而《鹧鸪天》则有豪放刚强名士之风,何风格差距如此明显但又毫无违和感?我观贤弟词作大气磅礴而又潇洒不羁,非是胸有丘壑之人才有如此之气概!贤弟究竟师从何人?”

王伦听懂了,绕了一大圈,他的重点在最后一句。

辛弃疾的《菩萨蛮》是豪放词中名篇,朱敦儒的《鹧鸪天》也是宋词中的代表作。平常词家得一首便足以傲视文坛,王伦却一下子爆出两首来。

虽然苏过没有直言,但是想必他是怀疑自己是事先做好的:毕竟两首词差异确实明显,而自己又如此年轻。说经历过沧桑吧,似乎阅历不够;说急流勇退吧,又根本就没辉煌过。

但是王伦敢用胸口碎大石来保证,他绝对没有剽窃,而是它们自然地从自己的脑中涌出而已。另外,现在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这两首词,严格地讲,到底谁在剽窃谁呢?

“让先生见笑了。这只是小可流浪东京之后的一时激愤郁积,然后突然之间灵感受刺激而发,写的时候倒没多想。蒙小坡先生抬爱,认为能入得了法眼,却要感谢先生爱护后进之心。”

王伦谦逊道。

他的谦逊反而让苏过很喜欢。想他年纪轻轻能做出此等诗词自然是胸有抱负之人,蜗居国子监难免有一股怀才不遇之叹,当年自己也是如此:十九岁中举,但礼部试未第,然后仗着胸中一口气恃才放犷便有出世之心。非得经过岁月的沧桑和生活的磨炼,或许能减少他的那股狂傲,却难免于文坛又失一后起之秀。

王伦的心情他能理解。

作为苏轼最得意的儿子,并且能跻身“四苏”之列、赢得“小坡”盛名,苏过对于词坛的风云变幻极为了解,虽然他不是此中高手。无论如何,作为世间仅有的苏大学士的儿子,他有义务维护父亲的文学成果、让父亲的光环泽被后世。

虽然苏轼作为新词风的开拓者,虽然扩大了词的表现功能,开拓了抒情自我化的方向,但他还没有将自我完整的人生历程和整个精神世界写进词中(另一半写在他的诗里),诗词的表现功能还有所区分----词多言情,诗多言志和叙事。

在两宋词史上,能比较完整地表现出自我一生行藏出处、心态情感变化的,首推朱敦儒。

朱敦儒发挥了词体抒情言志的功能,不仅用词来抒发自我的人生感受,而且以词表现社会现实,诗词的功能初步合一,从而给后来的辛派词人以更直接的启迪和影响。

辛弃疾《念奴娇》词就明确说是“效朱希真体”,陆游年青时曾受知于朱敦儒,为人与作词都受朱敦儒的熏陶,他的名作《卜算子?咏梅》即与朱敦儒的《卜算子》(古涧一枝梅)风神相似。

所以苏过觉得虽然王伦“做”的两首词虽然风格迥异,但又“毫无违和感”。在这个方面,不能不佩服他的文学敏锐性。

忧愤成诗,所以历代名篇总是激情之下的产物。屈原没有放逐,便没有那篇流传千古的《离骚》;苏轼没有被贬,便极难有《念奴娇》和前后《赤壁赋》;王伦不是人生不如意,便不会有那首愤世嫉俗的“天教分付与疏狂”而该是“自信人生三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