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娜儿把一块切好的哈密瓜递到叶雨泽手里。理了一下鬓角的碎发笑了笑
“我是个哈萨克女人,没读过几天书,更没有离开过这片草原。没什么见识,曾经的我以为,只要他爱我,我也爱他。那我们就该在一起,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叶雨泽默默地听着,小口的啃着哈密瓜。香甜的味道似乎让他也跟着回到了那段岁月。
“只是结婚后,因为关注,听到他的事情多了,我才明白自己是配不上他的。你们这样的男人就是雄鹰,注定该遨游苍穹的。我不能用一顶毡房拴住他的翅膀。”
驰娜儿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复杂的情绪,让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叶雨泽莫名的就有些感动。他听的出来,驰娜儿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我只是个普通的哈萨克女人,我的日子就是一顶毡房和一群羊。因为我得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而我也不会例外。这些杨革勇也能给我,但是那样我就会毁了他,把他从雄鹰变成牧羊犬。”
叶雨泽沉默下来,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自己是大学生,又有过那么多经历,但是在这个哈萨克女人面前,他感到了自己的肤浅。
爱情这个话题自从有了语言和文字,就一直是种表达最多的感情方式。特别是那些诗人和写手。他们可以炮制各种光怪离奇的故事来表达爱情的崇高和纯洁。
但是如今在这个女人面前,真的一钱不值。什么叫爱情?爱情就是放手,让所爱的人得到自己该有的生活!
那些打着恋爱的口号霸占对方,却滔滔不绝宣扬自己多高尚的人,在驰娜儿面前真的就是垃圾!
“那你不想自己的女儿吗?”沉默良久,叶雨泽又问出一句话。
驰娜儿笑了“她是杨革勇的女儿,鹰的女儿就应该跟着他去这个世界到处看看,而我只要知道她快乐就好了。”
叶雨泽的眼眶里面热乎乎的,这件事他不会跟杨革勇说,说了是对驰娜儿的不尊重。人家能把事情做到这种地步了,就不会需要任何形势的感恩。
天擦黑的时候,张建民终于赶着羊群回来了。看见叶雨泽也是非常惊喜,两个人交集虽然不多,但毕竟也是发小,这么多年没见自然非常开心。
羊群入圈,牧民一天的工作也算是干完了。汉族人虽然没有天天喝酒的习惯,但老朋友来了,酒肯定还是要喝的。
一盆手抓肉,几块哈密瓜,还有几串刚摘下的葡萄。这已经是最好的下酒菜肴了。两个男人干脆把桌子搬到外面草地上喝了起来。
今夜月色正好,明晃晃的月亮近的似乎挂在毡房的顶上,连地上被风吹动的草叶都看得清清楚楚。
几杯酒下肚,张建民脸上已经红扑扑的。他酒量并不好,但并不代表他不敢喝,兵团娃娃哪有怂人?
“我知道你来干什么?你不说我都知道。”张建民舌头已经开始有些大,虽然言语清晰,但是思维已经开始不灵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