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快马带着军屯王的王旗,从匈奴阵营中快速穿出,冲着雁门关而来,离着雁门关尚有百步,高高的举起王旗,刚一张嘴便有一只箭矢穿过他的喉咙。那名匈奴骑兵没有发出丝毫声音,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军屯王的王旗跌落尘埃,被不知所措的战马踩了两脚之后变得污秽不堪。
五百步是匈奴大军止步的地方,这是军屯王根据前几日收到的消息之后确定的驻军线,在这个位置上能保证汉人的秘密武器不会伤到自己的大军,却增加了自己攻城的难度。看着自己的传令兵被汉人射死,军屯王恨的咬牙切齿,这是汉人在告诉自己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谈话的必要,也能说明此战定会非常残酷。
抬头望了一眼高高的太阳,军屯王知道自己的手下将会有很大一部分人看不见下午的落日,但他只能如此。如果不将汉人彻底打败,军屯王没法向伊稚斜交代,更别提收拢其他部落完成自己的心愿。
扭头看了看自己身边穿着皮甲的俊美男子,军屯王一咬牙:“你确定汉人的秘密武器不会很多?”
栾大一笑:“都这个时候了大王还在犹豫?要知道大战之前最忌讳统帅犹豫不定,这一点大王可没有对年的那个小子做的好。”
军屯王冷哼一声:“别说的此事和你无关一样,我已经查出来你的身份,之所以如此支持我和苏任一斗,还不是为了你们术士的仇恨?别激动,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军屯王盯着栾大伸向腰间的手,微微一笑:“所以说咱们两个就是相互利用而已,只要你能助我得偿所愿,我一定将苏任交到你的手上!我们大匈奴人说话一言九鼎,绝对不会骗你1
栾大松开手,收敛了脸上的杀气:“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我不想等的太久。”
牛角号是匈奴人最常用的传递消息的方式,根据号音的长短和婉转不同,说明的事情也有着天壤之别。刚才那号声悠扬而高亢,这是进攻的号角。匈奴人慢慢腾腾的下了自己的战马,收拾自己身上的装备和手里的兵器。他们非常不习惯站在地面上和敌人打仗,更愿意纵马狂奔,然而今天他们又迫不得已只能用最不喜欢的方式和汉人对抗。
伊稚斜和军屯王都想过用最古老也最有效的办法和汉人周旋,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是汉人进入到了自己的领地,如果还和以往一样,那会毁坏多少牧场,损失多少牛羊?这是他们不愿意看见的,不得已只能用最不喜欢的办法强攻汉人,这些匈奴兵卒在攻下雁门关之后要尽快向西,要不然卫青和李广就会真的杀进他们的领地。
嚎叫是匈奴人用来赶羊的一种方法,也是用来驱狼的手段。一边纵马一边嚎叫能显示出他们健壮的体魄和精湛的马术,也能恐吓胆敢对他们不利的敌人和野兽。今日的嚎叫实在是没有以往凶狠,象征性的喊了几嗓子见雁门关城墙还远,就谁也不想喊了,努力迈着自己的罗圈腿奋力冲向雁门关。
刘健的射手营是阻挡匈奴的第一波力量,就在匈奴人庆幸没有遭到汉人秘密武器的绞杀时,一蓬蓬的箭矢从雁门关的城墙上高高飞起,此时匈奴人距离雁门关尚有三百步之遥。
军屯王站在大军最后面的高地上,这里能够俯揽整个战场:“汉人的弓箭能射三百步?”
栾大摇摇头:“据我所知绝对不可能,汉军之中最强的脚弓,也就二百部而已,这已经是最好的弓箭了,余者出了仅有的几人能够用五石硬弓将箭矢射出二百五十步外,再也没有更厉害的箭矢。”
“那汉人为何现在就发箭?难道他们的箭矢太多,故意羞辱我们?”
军屯王和栾大额话还没有说完,凄厉的惨叫和呼喊便从战斗的地方传来。汉人的箭矢如雨点一般洒在匈奴人的身上,凭借小小的圆盾无法阻挡漫天箭雨,只能一波波的倒下,一个个的惨嚎。
“这……”韩庆皱起眉头,好半天才舒展开:“先生的反曲弓研究成功了?”
苏任喝了口茶笑呵呵的点头:“这可不是我的成绩,是书院中墨家人用了整整三年时间研究出来的成果,就是为了和匈奴人大战储备的,被我第一个使用而已。”
“此乃神物,有了反曲弓我们就再也不怕匈奴人的骑兵冲锋了!不等他们冲到近前,就能将他们全部射杀在马下1
“有利有弊,反曲弓虽然力道强大,却难以控制和制作,三年来墨家也只只做了五千把而已,装备给卫青和李老将军的就有四千把,我们这里仅有一千把,若是损坏连个备用的都没有。”翻身对传令兵道:“去,告诉刘健,让他省着点用,等匈奴人冲到城下还有好东西等着他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