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卡塞尔学院,学生宿舍内,老唐坐在自己的书桌前,正在和诺顿商量。
“诺顿兄你确定咱们直接去找夏弥没问题?要不咱们还是先跟非哥商量一下吧?万一非哥知道夏弥妹子是龙呢?”
“他?如果他知道,而且也想让你知道,那他早就该跟你说了,”诺顿道,“既然他没和你说,要么就是他不知道,要么就是他不想让你知道,嗯……也可能是不想让我知道。”
“而且我也不能百分百肯定那个叫夏弥的混血种是耶梦加得的伪装,只是有七八成的把握而已,”诺顿道,“如果你现在去和路明非说,然后发现不是,你想怎么收场?”
“呃……”老唐挠头。
“我让你去找那个叫夏弥的混血种,就是为了近距离单独接触她一下,试探一下我的猜测是不是正确,”诺顿道,“等我确认了猜测,你再去告诉路明非也不迟。”
“可咱俩要是打不过她呢?”老唐表示担忧。
“我?打不过她?”诺顿嗤笑,“她连有的公爵都打不过,我会不如她?”
“可你不是说她还有个很强的哥哥吗?万一她哥哥藏在她身边呢?”老唐还是担忧。
“不可能,她哥哥是个智障,”诺顿否认,“那个智障不可能有这个脑子伪装。”
“放心吧,假如那个夏弥真的是耶梦加得的伪装,那她混进来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我能怀疑她,她肯定也开始怀疑你了,既然她没有出手,就代表她还想继续隐藏身份,就算她的身份被我们挑破,她也不会动手的,”诺顿晓之以理,“一来她还需要继续伪装,二来她也知道自己打不过我,所以你去找她绝对是安全的。”
说实话老唐是不太想冒这个险的,毕竟借助诺顿的力量会导致诺顿在他的识海中的主动权进一步扩大——但是在没有百分百确认夏弥身份的情况下去找非哥说他怀疑夏弥是混进来的龙王也不好,这属于是不负责任的诬陷啊,万一最后发现夏弥不是龙,他就里外不是人了,以后朋友还能不能做下去,会不会留下关系上的裂痕很难说。
“干了!先把夏弥约出来试探她一下1想了想诺顿说得确实有道理,而且夏弥就算真是龙王也不太可能在学校里动手,老唐还是决定先试探夏弥一下。
“我去给她写封信约她出来。”老唐打开书桌的抽屉找信纸。
“为什么不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诺顿不解。
“写信比较有仪式感。”老唐认真道。
诺顿陷入沉默。
“另外我担心诺玛可能在偷偷监控学生的手机,”老唐道,“虽然学校说诺玛不会监控学生的隐私,但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学生自己又没有人工智能,被诺玛监控了也发现不了啊,还是写信安全点,在宿舍里总不会被诺玛用摄像头监控,写完找个信封一装,诺玛也不会透视。”
“看不出你还有些脑子。”诺顿道。
“我就当你这是夸我了。”老唐扯扯嘴角。
“不是。”诺顿当即否认。
老唐:……
……
“师弟我回来了1
芬格尔提着一个大袋子推开宿舍门。
“咦?师弟你在写信?”
看着趴在书桌上在纯白信纸上书写着什么的老唐,芬格尔眼前一亮,整个人都兴奋了。
“嗯?师兄你的眼神怎么好像黄鼠狼看到了离窝的小鸡仔?”老唐眉头一皱,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怎么说话呢?这是师兄关爱师弟,想要为师弟献上帮助的眼神啊1芬格尔脸上堆满热切的笑容,向着老唐走过去。
老唐下意识地把刚好写完最后一笔的信用身体挡住然后折起来——虽然他写的内容很正常,只是约夏弥明天下午去咖啡厅,有事情想请她帮忙,但要是让芬格尔看见了,估计今天晚饭之前他暗恋夏弥的新闻就会传遍整个学院了。
用最快的速度把信折上,老唐估摸着芬格尔肯定会追问八卦他在些什么,他已经准备好用最坚决的态度回绝芬格尔了。
但是出乎他的预料,芬格尔并没有问他写了什么,而是用顶着颇为讨好的笑容凑过来。
“写信呢呀师弟?”芬格尔笑得像是在给鸡拜年一样,“不知道师弟你有没有听过一句来自中国的古话?”
“啊?什么?”老唐有点摸不清芬格尔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好马配好鞍呐1芬格尔道。
“我知道,”老唐点点头,“我看过的一本书里写过,‘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王八对绿豆,傻逼配脑瘫’。”
“后面是这个?”芬格尔恍然大悟,若有所思,“看来是师兄孤陋寡闻了埃”
“师兄你有话不妨直说。”老唐道。
“咳咳,师弟既然你知道好马配好鞍这个道理,那你说这好信是不是也应该配个好信封?”芬格尔道。
老唐伸手把芬格尔提着的袋子打开,果不其然,里面密密麻麻装满了还没用过的信封。
“师兄你这是……卖信封?”老唐问道。
“其实我还顺便卖书签和手账。”芬格尔羞涩道。
“师兄你缺钱了?”老唐纳闷,“非哥不是帮你申请了奖学金吗?难道没申请下来?”
“申请倒是申请下来了,但是出了点意外,”老唐叹气,“师弟你也知道,师兄我这人在钱财方面一向不拘小节,所以难免欠了朋友一点点钱,结果那些我的债主不知道从哪听来了我有奖学金的消息,集体去堵了财务处,最后惊动了曼施坦因教授,教授下令先用我的奖学金把找过去的债主们的债还了。”
“那剩下的呢?”老唐问道。
“剩下的?慢慢还呗。”芬格尔又叹了口气。
“靠!师兄你这是欠了多少?”
“哎……往事不堪回首,休要再提,休要再提,”芬格尔摆摆手,话锋一转,“师弟你看师兄都这么可怜了,都沦落到在学校里兜售信封赚钱的凄惨境地了,你就可怜可怜师兄,买一个信封吧?”
“行吧,刚好我用得到。”
老唐把手伸进袋子里随便掏了个信封出来。
那是一只浅棕色的格子纹信封,有着桦树皮一样的底色,用深色的丝带装饰,细节上做工精良,边沿漆着金色的花纹,看起来庄重大气,颇有几分高级办公用品的格调。
“师弟好眼光1芬格尔半称赞半讨好道,“这种信封中可是我所有信封里的上品,材料用的是精制的胶版纸,自带封胶,还用了金粉和丝绸装饰,纯手工制作,大师级的艺术品……”
“师兄你死心吧,我是不会相信你的虚假广告的,”老唐吐槽,“直说吧,这个信封多少钱?”
“我给师弟你个友情价,只要四十九点九美元。”芬格尔腼腆一笑。
“你他妈怎么不去抢?”老唐瞪着眼就要把信封塞回袋子里。
“欸欸欸师弟!这可是艺术品1芬格尔连忙把袋子捂住,动作之迅捷尤胜之前折叠信纸的老唐。
“算命先生说我是个俗人,这辈子沾不得艺术。”老唐摇头。
“你不是美国华人吗?怎么还有算命先生?”芬格尔捂着袋子左闪右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