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周艳要养出一个大学生,光宗耀祖。
周艳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二儿子不懂事不孝顺,就是只白眼狼。
没了大儿子,她才想起二儿子也是儿子,托人送信,把他自学校叫了回来。
处理完大儿子丧事的当晚,周艳提出要二儿子留下尽孝,娶了凌菱,生儿育女,好好过日子。
其时凌菱已经被她打得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养伤。
如果不是蔡知义及时请来大夫医治,早已下去找蔡知理。
大儿子去世,周艳直觉得是凌菱克夫,把所有情绪发泄到了她身上。
虽然觉得凌菱克夫,但毕竟出了二万的“彩礼”,只能不情不愿的让二儿子娶了。
蔡知义了解这个村子,了解母亲的为人,口头上答应了,打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带着凌菱离开。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以往每次离村,遇到这样“嫁”进来的,只要她们想离开,他都会帮忙,带着人出村后,还给路费。
他读书好,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还给他奖学金,不多,他偷偷分了一半给大哥,剩下一半自己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不敢让母亲知道有这笔钱,不然定会分文不留的尽数要走。
其实,那二万块的“彩礼”,就有一部分属于蔡知义的奖学金。
蔡知义问过了,这个女孩和他同岁,是大一学生,因为好心帮助了一个外地口音的妇女而沦落至此。
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死都不愿意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