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兵役制(1 / 2)

可以说,晋商赚到的每一分银子,都是和大明的损失有关,他卖出去地每一分货物。都会从各种方面削弱大明的实力和根基。</p>

晋商在北直隶地各个主要市镇都有分号,这些分号之中或多或少的都有来自于关外的奸细,而且晋商常有商队来往于关内关外之间,有的时候走的是草原,更多的时候走的山海关、辽镇一线的道路。</p>

关外的满清鞑虏,蓟镇,山海关到宁远一线的兵力部署甚至比大明的兵部都要清楚,这也要归功于充斥奸细的晋商商队。</p>

更加可气的是,这些晋商商队很多还是打着给蓟镇辽镇的边军输送军粮的名义往来,打探了消息不说,还获得了种种的优惠。</p>

说到这,朱云扬的脸色已经是变得铁青,晋商,从单纯的利益角度上来说,晋商的所作所为,里通外国,甘做汉奸的行为,心中就是抑制不住的愤怒。</p>

我先浅谈一下秦军的军功奖励制度,秦人奖励制度分二十等级制,以战时获人头数量来进级,二十级为得一人头,十九级得两个人头以此类推最高级相当我们现在的千总再往上就直接是将军,这样建制的好处在于更安全的控制军队.由最高统帅直接领导每个‘千总’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国家军队。</p>

秦军上下等级森严,秦二十级卒食粗粮,秦十九级卒可以食米,秦十八级卒可食菜食米,秦十七级卒餐时可饮酒,以此类推等级越高,享受的福利越好,为了军功一切皆可。</p>

两卒一役后互杀,被一卒见,定重罪,一场仗打完了,一个士兵想杀了另一个士兵因为那个士兵手上有敌人头,被在场的另一个士兵看见,告发了,于是被判了罪.为了能升一等级连自己人都杀!可怕的</p>

制度。</p>

秦法规定每一生产出的兵器都要经过工厂主刻名在武器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表示检验合格了工匠刻名年月日,留下名字,武器出了问题,你就等着丢小命吧,从上到下道道把关,一旦有武器在使用时坏了,死的绝对不值一两个人!一个工匠干同一道工艺,基本上是一辈子的事情了.不能改行.</p>

史书大多数是腐儒写的,并没有站在公正的前提下去写秦,而是多言恶政,片语丰功伟绩那段史记说的太过笼统,我以为是这样的。</p>

“反之我们大明的军队,自明朝中叶以后军户制败坏,将领蓄养家丁,世袭的将领将普通的军户当成自己家的佣户,大明开国那只从南打到北,把蒙古人赶回草原的军队,同样是一边战斗一边屯垦,太祖当年道自己养百万兵不废国库一点钱粮,每年还能向国库上缴不少钱粮。”</p>

明嘉靖年间戚继光,戚少保决定改变兵役制度,由军户制改为募兵制,戚继光初到山东备战倭寇时发现明军将骄兵惰、纪律松弛、兵不习战跟熟练使用倭刀、重箭的倭寇相比战斗力实在太弱。于是戚继光到金华、义乌等地招募了3000农民并亲自训练他们这便是早期的”戚家军“。</p>

因为浙闽沿海多山陵沼泽道路崎呕大部队兵力不易展开而倭寇又善于设伏好短兵相接。戚继光针对这一特点创造了一种新的战斗队形这种阵形在与倭寇作战时好像是结伴而行的鸳鸯于是被命名为”鸳鸯阵“。这种以十二人为一作战基本单位的阵形长短兵器互助结合可随地形和战斗需要而不断变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