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减免(2 / 2)

三国:汉中祖 周府 1427 字 2023-03-29

其家卷需发配陇右时,杜琼念及族人之情,还准备救下,准备被马良当场怼了一顿,责问杜琼是否也隐藏户籍,是否与杜岳同流合污。杜琼不敢阻抗,硬着头皮敷衍几句,带着人便走了。

经过马良雷厉风行的大整治后,蜀中豪强为之胆颤,再次回想起诸葛亮执政时期,皆不敢行不法之事。在各级郡县长官的协作下,蜀中风气大为改善,往日在册百姓皆重归档桉。

雷霆手段之下,亦有大汉的恩抚。在费祎的主持下,费诗及蜀中郡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脱漏军籍的数千名士卒重回军籍,免其无罪,只惩处罪重之人,安定了人心。

刘禅合上马良、董允所上的奏疏,叹了口气,说道:“自朕继位以来,多是爱民,没想到至今仍有此种之事发生,实令朕痛心啊!”

刘禅倒不是对吏治出现问题而难受,毕竟吏治的问题永远无法根除。其痛心之处在于部分百姓愿意入豪强、士族之下为宾客、佃户,却不愿在汉为民而感到难受。

虽然有豪强兼并土地的推动,但其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这些年频发的战事,导致大汉徭役以及赋税过重,百姓耕种时间减少,而赋税不减,这让贫穷的百姓不得不躲避赋税及徭役。

见状,蒋琬宽慰说道:“陛下仁以爱民,巴蜀百姓亦乃知之。然战事繁重,于农不利,百姓离散,隐没户籍,实属正常。若是赋税减轻,少发徭役,行名田之制,百姓自当安居。”

实如蒋琬所言,大汉虽减少赋税,但亦不过比魏吴好些,但与安定时期相比,还是颇重。还需减免赋税以及少发徭役。

如人头税即口赋,两汉和平年间,钱出二十,从七岁起征收。汉武帝时期,因对匈奴战事,缺少支出,七岁降到三岁征收,且在二十钱的基础上,多征收三钱,作为军马粮刍的费用。

到了汉末时期,口赋从一岁开始起征收,百姓多不敢申报家中子嗣,因此战乱时期每户的人口在减少。对此三国政府也采取了统一的政策,即用户税取代个人的人头税,来降低在册人口的减少所带来的影响。

大汉数年前推行限名田制亦是如此,实施户调,辅之田租。同时为繁衍人口,大汉降低或免去未成年少男少女的部分田税。但根本上只是降低了些许的赋税,就如同后世万元房价,减少了几百元或千元一样,没有质上的变化。

不过总的来说,相比之前大汉是有进步的。接下来等到荆、湘、交三州安定之后,三州赋税上交,田租入库,大汉或许还可以再进一步的减轻对国内百姓的压榨,赋税减少之后,对于巴蜀以及西北地区上的经济以及人口恢复多有裨益。

沉吟少许,刘禅看向蒋琬,问道:“尚书令,今后数年,国不举兵,以修养生机为上。是故朕欲减免赋税,滋生人口,让百姓得一旦夕之安乐,何如?”

蒋琬听出了刘禅的意思,拱手答道:“陛下心怀百姓,臣当遵之。”

刘禅这几年不动兵,减少赋税,乃是从根本上为大汉考虑。从攻略河东失败,大汉连续三、四年发十万规模的大军远征,不仅耗尽了过往积蓄,也使得国内百姓穷困,或让贫穷百姓逃避赋税、徭役。

再这么打下去,基本会伤了大汉的筋骨。积蓄几年,百姓有余粮,国有存粮,再发动战争,也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至于休养生息的时间,刘禅心里也有谱,就是之前和邓艾所言,少则三年,多则五年。三到五年可非刘禅拍脑袋而来,按照农业时代的定律,如《盐铁论》所言:“故三年耕而有一年之蓄,九年耕而有三年之蓄。”

也就是说百姓三年正常的耕种,能有一年积累下来的口粮,这些口粮用于防范突如其来的灾难或是**。

当大汉积蓄三年出兵,也就意味着百姓手上有了盈余的粮草,即便因战事,荒废了耕种,田亩歉收了些许,不至于导致百姓穷困,从而发生躲避赋税的事情。这样也不会导致出现在册人口或户数的减少,不从根本上损伤大汉。

刘禅微微颔首,说道:“既然如此,减免赋税之议交由蒋卿草拟,尽快布之于天下,以让百姓知我大汉恩典。”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