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成都。
殿内,刘禅在通亮的灯火下夜战,借着江原官谷桉,思考大汉存在的体制性问题。
毕竟之前委任董允出任御史大夫,持节,巡视地方郡县,提拔费诗担任蜀郡太守,整治蜀郡吏治问题,不过解决了标的问题,而未解决根本的问题。
解决根本的问题或是预防这种事件的再次发生反而是最重要的,但如何预防又是一个颇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当然亦不能离开本国政治体系去思考。
首先,按照大汉的政治体制而言,其立国之初便是畸形,政事大都操之于诸葛亮之手。大汉也因此设立了极其特殊的机构内府,以便于战争动员,大汉把朝廷官吏兼任内府官职,听命于诸葛亮,形成内府制度。
如秦州刺史马良,兼内府长史,诸葛亮在宫府上形成对他的领导权。首次北伐时,魏延还担任内府司马,也是听命于诸葛亮的命令。
相应的有了行政官吏,自然需有监督官吏,对其监督。
东汉以来,中央上的检察体系就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两大班底组成。
司隶校尉者,刘禅登基之初由诸葛亮受领。其任务在于监察京师及其周围7个郡的文武百官。除了监察,司隶校尉还握有选举、奉诏捕杀罪犯等权力。
司隶校尉属官则有12个司隶从事,司隶从事权力极大,从中央到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和选举等方面的事,他们都能插手。
而东汉地方上的检察体系,则是由刺史担任,由刺史检察郡守,互相制衡和牵制。当然御史台的御史大夫可以向地方派遣监御史督查地方情况。
东汉在地方上的监察体系,随着吏治的败坏,州刺史改州牧及东汉王朝的覆灭,基本是毁于一旦。
而在乱世中建立其的蜀汉,由于老刘根基浅,根本来不及搭建其适合大汉的监察体系。老刘在世其间,由军师将军诸葛亮负责监察,也负责政务。
这也是为什么,在刘禅登基之后,诸葛亮既掌握尚书台的政事,又是司隶校尉,拥有督查地方官吏的权利。是因为诸葛亮在老刘时期便拥有这样的权利,只不过再强化了下。
当然了益州牧本身也有检察职责,司隶校尉+益州牧的组合,无异于是加强了诸葛亮对益州地方官吏的处置权利。
在这样的强权之下,益州在诸葛亮治下,一时间出现了国富刑清之相。
至于御史台的监察责任,无异于是被澹化了。其为何被澹化之缘由也很简单,在东汉时期,御史**立于丞相之外,其监察长官御史大夫,拥有独立监察权。因此如果御史台的出现,无异于是钳制诸葛亮的发挥。
所以刘禅在位时,虽有设御史台等相关职位,但多是虚设,并未拥有实际权力。如南中反叛士人孟获,随诸葛亮入朝,担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便是吉祥物。
大汉处有实权的御史中丞,还要追朔到推广田政时期,让潘浚担任此职,但其主要职责就是督查地方上的田政制度。对于搭建起地方至中央的御史台的监察系统,也是没有的。
从现在来看,当初看似较好的政治制度,随着战事的繁多及诸葛亮渐老出现了较大的弊端。
早些年,由于战事接近巴蜀,文书往来颇是方便,诸葛亮精力也较为旺盛,可以分心处理军国大事。
但随着蜀汉版图越来越大,作为最高检察长官的诸葛亮长期不在中枢,而是在军旅之外,为国征战。他的继任者蒋琬也只不过是尚书令,其检察职责甚弱,加上蜀汉的御史台恍如虚设。
巴蜀内部出现了吏治崩坏,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日积月累之下,产生的一种现象。而这一种现象,也可以间接说明了,这种内府治理体系出现了问题,需要大汉去改进这种治理体系。
而诸葛亮或许也意识到了这种问题,也提议让出益州牧,由蒋琬担任益州刺史,加强对益州内部官吏的治理。但可惜的是,还是有些晚了。
因此对于刘禅而言,需要开始重启御史台,加强对地方上的治理。启用董允担任御史大夫,持节,替天子巡视地方,便是重启御史台的初步动作。
重启后的御史台,在刘禅的心目中需要在东汉的基础上重新变革。
至于为何需要重新变革,也与大汉本身的治理体系有关,州刺史早期是不作为地方长官的,只作为监察地方郡县。因此武帝时期虽有州,但体制上仍是郡县——中央的二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