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沈雁的女儿(1 / 2)

岳风秦雨 挑灯看剑 1211 字 9个月前

这个小山庄叫青松镇,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沈雁的公婆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沈雁的女儿琳琳今年四岁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

岳风看见这小女孩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琳琳也挺喜欢与岳风,一口一个岳风叔叔叫得可亲热的。

沈雁对岳风说:“岳风,我去超市买点菜,准备晚上的饭,你在家陪琳琳玩吧。”

岳风做了一个OK的动作,“沈雁,琳琳真可爱。你放心去吧,我陪琳琳做游戏。”

沈雁去了超市超市,岳风笑嘻嘻转过身抱起琳琳:“琳琳,这段时间乖不乖,有没有不听奶奶的话?”

琳琳忽闪着明亮的大眼睛,说道:“岳风叔叔,我当然乖了。我一直听妈妈和奶奶的话。”

岳风又问:“琳琳,你爸爸来过吗?”

琳琳摇头,“我爸爸是坏人,我不喜欢他。妈妈说爸爸就知道赌博,幼儿园的老实说,赌博的人都是坏蛋。岳风叔叔,你赌博吗?”

岳风一笑说:“叔叔不赌博。”

琳琳高兴地说:“岳风叔叔,你是好人。”

岳风高兴地陪着她玩,过了一会儿,沈雁买菜回来了。看到琳琳正骑在岳风的脖子上,玩遛马。沈雁扑哧一笑,“岳风,你真有耐心。等会我多做两个菜犒劳你。不过,我事先声明,生猛海鲜可是吃不到。全是家常便饭。”

岳风说:“我这个人骨头贱,生猛海鲜还真吃不了,就喜欢吃家常便饭。今天又可以尝到你的手艺了。真好!”

沈雁去厨房做饭,岳风就跟琳琳在沙发上继续玩。

琳琳换了件漂亮的裙子,给自己打扮成白雪公主,“岳风叔叔,我漂亮吗?”

“当然漂亮了。琳琳不仅漂亮,而且聪明,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好孩子。”

沈雁手脚很麻利,没用多少时间,就做了四道小炒菜,还蒸了一锅香喷喷的米饭,琳琳高兴地说:“琳琳最喜欢吃妈妈做的米饭了。”

一家人吃了晚饭,沈雁给岳风安排了睡觉的房间,洗漱之后,沈雁说:“岳风好好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去陈大虎的铜矿,一定可以堵住他。”

第二天一大早,岳风和沈雁就出发了。走了一个小时的山路,终于来到老鹰岭。陈大江的铜矿建立在老鹰岭的后山。二人沿着崎岖的羊肠小路直奔后山。路很不好走,净是沟沟壑壑,以及悬崖峭壁。

又花了大半小时,两人终于来到矿场。此时,正值上午九点钟,山顶上阳光明媚,视野开朗,山南面是一望无垠的大海,山背面清晰可见烟城市的全貌。矿场就在眼前,从外面看,可以看到一栋两层高的办公小楼,上下各有十几个房间。院墙很高,大约有三米半,上面还拉着铁丝网。大门处,有两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保安站岗。

“岳风,我们到了。”沈雁领着岳风来到矿厂大门口。

因为来的次数多了,看门的门卫认识沈雁,呵呵一笑:“沈经理啊,又来找我们陈总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