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斗阵(一)(1 / 2)

炼蛊菁乃是金苗秘宝,名气极大,却是极少有人见过,便是在金苗族内,见过之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据说金苗王族时不时有蛊王出世,而其他各族即便耗尽无数钱粮经历,也极难成功炼蛊,便是拜那炼蛊菁所赐。

金苗立族以来,从未有过炼蛊菁送人之事。也难怪金秀提出以炼蛊菁为赌注,各族族王会如此震惊了。

赌注如此丰厚,凤凰自知若是再不答应,即便铁树王再疼爱于她,也必然会怪罪于她,只得点了点头,开口正要答允,一边的铁树王却再次抢先开口:“王子,此事万万不可。”

凤凰不由得吃了一惊,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望着自己的父王。

了解铁树王的人却是好整以暇地望向他,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谁不清楚这铁树王外表憨直,却是一头老狐狸,只不知此次,又要提出什么条件来。

只听得铁树王续道:“王子万万不可,那炼蛊菁如此珍贵怎可作为赌注?若是凤凰输了,我花苗倾全族之力,也是赔不起的。”

众人闻言皆是恍然大悟,暗自佩服铁树王的冷静。

大家都是被炼蛊菁三字冲昏了头,却未曾想过,各族又哪里拿得出什么等价之物与其对赌?而且,目前看来,这赢面却是极小的。

金秀闻言微笑道:“若是我说以吉达布作为赌注,怕是凤凰表妹是万万不肯的……”凤凰闻言,秀眉微蹙,吉达布对她而言,早已是家人般的存在,自然是决计不会同意。

金秀续道:“罢了,若是表妹输了,便同吉达布一起在王族住上半年,让我好生研究一番,如何?”

这还有什么不好?不论金秀真是为了吉达布,还是醉翁之意在不在酒,铁树王都是千肯万肯的。

他连忙搓着手道:“这怎么合适?这样吧,无论输赢,凤凰你都在王城住上半年,与王子探讨一下驯毒之术吧。”

事已至此,比试已成定居,凤凰不肯也得肯了,只得招了艾玛带着吉达布进入王宫。宫内诸王此时见到吉达布,均是艳羡至极,恨不得将其抢夺至自己的部族。

说起来,此时苗疆承平已久,汉人已上百年没打过苗疆的主意。

百苗各族内部虽时有争端,但多属于争夺水源、矿产而造成的小摩擦,多数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即使械斗,也至多区区二三百人的规模,着实算不上什么战争。

在这种规模的械斗中,厉害的毒物往往对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是与苗疆复杂多变的地形环境相配合,更是妙用无穷。万一有朝一日汉人再次入侵,有了厉害的毒物,便可如当年的金苗高手一般,一人一兽躲进山林中,抵挡汉人的千军万马。

因此,各族对厉害的毒物均是眼馋得紧。

金秀见到吉达布,也是双眼放光,但眼神中更多的则是好奇。

别人看重的是吉达布本身,而他则更看重吉达布是如何驯养出来的。

思虑片刻,他沉吟道:“此处空间有限,还是到外面的广场去吧。”说着,便带头向外走去。

待得所有人都在宫外的广场上站定,早有侍从带来了金秀驯养的毒物,而此时凤凰也将比斗之事告知了云翔。

云翔对此倒是并无所谓,以他上一世的观人之术,金秀当是光明磊落之人,切磋一番,无伤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