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再遇,莫名的敌意!(1 / 2)

无限进化(楚仲) 楚仲 1361 字 9个月前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某些精神病患者天生就不要命,所以他们天生就是优秀的战士

额,也许吧~

腹部的伤势不知道何时已经愈合,多半又是魔法的力量。

凌歧平静的注视着狼藉的战场,尤其脚下几乎被他砸成肉糜的地精弓手。

他感到些许恶心。

太野蛮了,太残忍了。

没有失控,没有被催眠,他清醒的知道方才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只是现在回想,又有些无语。

天见可怜,他只是想要宣泄罢了,谁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魔法的奥秘无穷无尽,也许引起这些变化的已经不止是魔法。

深究为何这次爆发不曾引起反噬,前一刻的自己为何如此暴虐,这些都毫无必要。

现在他还活着,而敌人已经死了,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打量四周环境,收拾战利品,他做起这些事情来还不够熟练,但已经努力在适应。

大厅很大,除了中央的篝火,周围摆着很多装饰品——地精风格的饰品,一些生物头骨之类。

四处翻找收集,有用的东西依旧寥寥,所幸不是毫无收获。

一根法杖、一柄锈铁钉锤、一把锈铁弓、一壶箭、几瓶不明用途的酒精饮料、两套还算完整的衣服、一罐碎银块、一撮发针似的玩意儿、一件锁甲背心。

除了法杖的价值不好估量,其他也就银块和锁甲有些价值,战果实在谈不上丰盛。

扯掉身上已经报废的毛皮甲,选了一套相对破旧的衣服,倒了酒精把体表污血擦了擦。

将另一套不知从哪个倒霉蛋身上扒下来的、灰朴朴的衣服换上,从冒险者摇身一变成为市民的凌歧,终于知道影视中的西幻世界冒险者为什么个个的邋遢,实在是野外条件有限。

钉锤和弓是用不得了,锈蚀的太严重,而且力量不够的话,用铁弓还不如用木弓,难怪地精射手坑爹的可以。

银块被他倒在皮质袋里,叮叮咚咚的声音清脆悦耳,从货币材质来看,金银在这个世界同样是贵金属。

发针似的东西,像是偷惯用的开锁器,凌歧也不敢肯定,他毕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锁甲背心是个好东西,更难得除了有些陈旧,还没开始生锈,也不算太重,七八斤的样子。

哪怕看起来不是什么高级货,总比烂皮甲破布衣强不少,直接穿上,罩在外袍下。

唯有法杖比较难处理,这也是神秘声音唯一给出提示的物品,显示出特别的价值。

“叮,恭喜你获得初级魔法物品,初级闪电法杖。该物品为特殊道具,任务结束后不可直接带回轮回空间。”

“初级闪电法杖:蕴含较少的电系能量,可以通过魔力激活释放,能量耗尽可进行充能。”

“魔力”

做为入手第三件魔法物品,闪电法杖又是一件鸡肋。就和增幅火焰能量聚集速度的戒指一样,显然这也是一件法职者专用的装备。

不过想来也是,假如没有这样或那样的限制,岂不是人人拿上法杖都是法师?

摇了摇头,随意找了根结实的布条,将法杖绑在背后。

幸好这对地精来堪堪齐肩的法杖,对凌歧而言也就是长一的手杖。

在指尖沾了酒,尝试寻找通风位置。凭借对风的敏锐感知,不多时,凌歧就在一大堆装满骨头的坛子背后,找到了那个几乎被掩埋的出口。

一米多高的矮门,身形佝偻的地精果然适合钻洞,可怜凌歧,不得不再次弯腰。

“陛下,走这边,心。”

“该死的,那些家伙怎么总是阴魂不散。”

“援兵呢!我们的援兵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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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援兵?不等你的援兵从天而降,我们怕是就已经抵挡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