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回(二) 扇中之扇(1 / 2)

太湖英雄传 古金翔著 1041 字 9个月前

这御丝即湖州蚕丝,当年东吴吴郡乌程县百姓通过桑蚕养殖织就出来的丝线,当地特产,乃是当时东吴御用之丝。

这陈竹即杭州天目山上陈年毛竹,当年东吴吴郡余杭县地天目山上生长着的带竹青的正宗上等陈年毛竹,非是一般陈年毛竹,而是冬季采伐下来的三年龄的最佳竹子。只因竹子生长环境需要,天目山上土地肥沃,最适合竹子生长;外加三年龄的竹子,比之其他年龄的竹子生长得更为坚实硬滑,最为适合不过;还有冬季采伐,竹子心实,蛀虫较少,只是最宜。

当时北魏势大,西蜀和东吴势弱,出于政治需要,避免战乱,东吴也便答应了这个条件,将从御丝取给之地征收上来的贡丝,和从陈竹取给之地征收上来的贡竹,全部装上曹魏开来的大型商船,出售了这些高档物品给曹操。

所需一应材料全部取齐后,鲁成材便精心制作起高档要扇来。

他先进建曹操,让他派遣能工巧匠,依着自己心思,日夜赶工,将御丝加工成所需扇面丝绸,非是寻常象牙白丝绸,而是曹操所需之色,染为金黄色丝绸,见他答允照办了,自己便亲自动手,制作起要扇扇骨来。

他心中明白,此把高档要扇要想成功制作出来,这扇骨乃是其中最为要紧之处,而扇骨要成,非是需要经过反复多次打磨尝试不可,此等手法,直是大不同从前那般,仅靠那随便打磨手法,懒懒散散,便能制作得出来,而那种随便打磨手法,也只能制作出一些次品要扇出来而已,至于高档要扇,那是万万做不出来的。而那次品要扇。一般都是蠢笨愚鲁粗糙不忍睹的,即使做了出来,旁人见着稀奇,可能喜欢。曹操当世一代枭雄,高高在上,为人极其英明能干,才华大是非比常人,他识见高明。自然是非常不喜欢的,若如此,自己为了寻求简便,冒然行险,直要拿次品要扇以次充好,来糊弄他,令人贻笑大方不说,更是坏了自己多年名声,砸了自己金字招牌,甚至连祖上声名也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除此名声等虚浮之事外,最为要紧之处,便是曹操一怒之下,动起杀机来,杀自己一人还不够,非要出狠招,罪责株连九族,那到时候,自己人头落地、性命不保不说,便是连家人亲戚、满族之人都可能有性命之忧。心中深知曹操为人,一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为成大事。不择手段,所谓:“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宁可杀一儆百,杀鸡儆猴,也定然不会姑息纵容,轻易饶人。而他又手握重兵,征战多年,杀起人来,很是便利,可谓:“如同撵死一只蚂蚁一般,非常容易。”情知此中厉害之处,这笔巨额雇佣金便是极为不好拿的,故而,他下起功夫来,很是专注,制作起这把高档要扇来,很是卖力,直是尽心尽力,丝毫不敢马虎大意,同时,还要发挥出自我制作创新之长处,寻求自我打磨手法之突破,只要凭借着手头上这一技之长,把这千斤重担一肩挑了,办成了这一件最为要紧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