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在他伤口上挤一点血,浸湿海绵,然后再帮他把伤口缝合起来,具体怎么做应该不用教你们吧?”
这两个佣兵按照请发那个说的,挤出血,又把药剂涂抹在伤口上,缠上绷带。
初级恢复药剂足够治愈他的伤口……做完这些,秦方把浸湿鲜血的海绵扔到了大厅。
疯狂的血奴纷纷扑上去争抢。
“走吧!”
一行人从二楼跳下。
“农场在后面,但是外面的血奴实在太多了,我们要想办法进去,这一片地方只有农场的地窖是安全的,在外面谁也不知道晚上休息的时候会不会被血奴袭击。”
“我们想办法把内燃机汽车弄出来……”两士兵说。
两个佣兵脸上写满懊悔:“靠!真他娘的晦气,出来吃的没找着,自己还差点儿给搭进去了。”
几人速度很快,秦方救来的青年被士兵背着,并没有多大影响。
一行人很快冲到了小镇的农场。
“我俩去把车弄来,您先到地窖。”
农场的地窖外面用铁网围了一个围墙,围墙里面有一间小房子,房子很简陋,许多血奴漫无目的的在铁网周围游荡。
两个士兵去处理内燃机汽车,另一个士兵护送秦方,前往农场地窖。
两个士兵将农场大部分血奴全都吸引开,秦方等人趁着空档进入农场。
“快开门!!!”
“我回来了!”
“没一会儿,地面打开一个开口,一个拿着猎枪的男人爬了出来,快速打开门。”
他的目光瞥向秦方等人,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让他们先下去。
进入地窖,里面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酸臭味。
莹莹皱着眉头,捏着鼻子。
地下室空间并不小,现在却塞满了人。
老的小的,什么人都有,而且一个个几乎穿着礼服。
这都在逃命,如果不是什么特殊情况不会有谁傻傻的穿着礼服逃命,被血奴分食的时候还是要开膛破肚,穿礼服也不能死的好看些。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穿着战斗服的男人,一共六人,为首的是个国字脸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着皮衣,身后背着一把火枪,腰间挎着战刀、一把匕首插在大腿外侧的刀鞘里。
他皮肤黝黑,眼神锐利且具有穿透性。
秦方打量着这里的环境,里面很脏乱、排泄物的骚臭味快要和人融为一体。
“快救救他,他被血奴咬伤了!”
这两个佣兵把秦方救回来的青年抬过来,连忙叫道。
“救他?
拿什么救他?
我们连吃的都没有……”一个年迈的老人冷漠道。
“是啊……”“吉姆,你们找的吃的呢?
还有怎么没有看见威尔逊,他怎么没回来?”
“威尔逊……”那较瘦小,叫吉姆的佣兵小心翼翼的看着秦方。
秦方毫不在乎,接话道:“那个叫威尔逊的被我杀了!”
“唰唰唰!”
那六个佣兵齐齐抽出战刀对着秦方。
原本嘈杂的地下室陡然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个孩子啼哭声回荡。
剩余的一名基因战士拦在秦方身前,眯着眼警惕扫视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