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尽量在躲着你,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就在躲,你就是条疯狗!”美杜莎的瞳孔一点点在缩小,声音之中充满了恐惧和怨毒。
“难道你就不能放过我一条生路吗?”
“其实……”芬里尔从黑暗中走出来,他保持着雪诺的形象,外表看来只是一个无害的小孩子,“我曾经考虑过放你一条生路,不过你却做了一些亵渎神灵的事情。”
“我那都是被你逼的!”美杜莎有些歇斯底里:“都是被你逼的!你知道吗!”
“没人逼你,从你一开始加入宗主之列,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你的走向,我是追随主神阿蒙的旨意在办事,没人能够逃过宿命,即便是宗主也不可以。”
芬里尔穿着一件羊绒内衬的苏格兰呢子大衣,略显的有些肥大,这是龙云来了俄罗斯之后给他临时找当地人买的二手货,因为安德烈家族提供的藏身点根本没有预算那么小的孩子会参加行动,所以备用的衣橱中并没有准备合适芬里尔的衣物。
“神赋予宗主轮回不灭的生命就是让你们可以毫无畏惧地献身,而包括你在内的宗主却将它视为奢靡享乐的权力,而我——作为宗主之首,要做的就是让你们兑现获得亚特兰蒂斯宗主称号,获得超凡力量之时所做出的承诺而已。我相信你至今还记得那时宣读的誓言对吧?欠债还钱,天公地道。怎么?很过分吗?”
“过分!当然过分!”美杜莎的脸上泛起了黑气,显得十分激动:“末日之战后,我们已经献出过生命,我可不想在死一次,在幽暗的地下沉睡数百年甚至数千年!那种冰冷,那种孤独,你知道有多么的让人难受吗?!”
“我知道,因为我也曾经死去。”芬里尔摊摊手:“七宗主里,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包括我。不过,我遵守亚特兰蒂斯主神的旨意,也遵守我当初的诺言,而你们,作为我的下属,应该无条件地服从我,即便我让你们去死!”
“你就是个疯子!是个神经病!是条老疯狗!那么多年,你就追着我们不放!”美杜莎看着芬里尔,简直无法理解他的想法,手朝周围一指:“你看看这个世界,看看所谓的九界!那个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已经没有了!它已经沉没了!被毁灭了!而且现在已经过去了数万年,那些昔日的繁华早就化作尘烟,亚特兰蒂斯人的尸骨都成了粉末,现在是人类的世界!而我们——”
她停了一下,继续朝前滑出几步。
“而我们完全可以依靠自己强大的能力活得比谁都好!甚至我们可以躲在暗处操纵那些人类,只要满足他们小小的欲望,他们可以为我们卖命!如果长老会的那些猎魔人来追杀我们,只要我们团结,可以将他们连根拔起!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可你——偏偏选择要我们去死!你是个神经病!”
蛇妖美杜莎张开双手,表达着自己激烈的情绪,慢慢地靠近芬里尔,直至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十多米。
她终于看清楚了面前的那个小人儿,只是一个孩子,不过他的体内确潜藏着令人恐惧的恶狼。在一瞬间,美杜莎的瞳孔缩到了针眼那么小,几乎消失,所有的目光都聚焦起来,落在了芬里尔的身上。
芬里尔裸露在空气中的手指忽然急速变成了灰黑色,就像染到了某种特殊的细菌,并在不断扩散。很快,脖子上也出现同样的颜色,慢慢开始蔓延到了脸上。皮肤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变得粗糙死灰,仿佛没有生命的雕像。
芬里尔,竟然在一瞬间被石化。
美杜莎忽然放声大笑,笑得自己都忍不住,粗大的蛇身都弯曲了起来。
“你这个蠢货!你白活了那么多年,竟然敢让我在这么近的距离上释放凝视。”她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先是示之以弱,令芬里尔失去了警惕性,在他的眼里,自己一定是个沉睡了上千年有些情绪失控的妖女而已。
绕着芬里尔的石像转了几圈,美杜莎确定芬里尔已经彻底失去了生命,她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靠在树边的左辰身上,扭动着蛇身慢慢滑了过去。
呯——
左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拿回了自己的手枪,他已经站不起来了,腰很疼,也许是脊椎骨折了,脚也根本使不上劲,刚才美杜莎的一击太重,也许腿的骨头也玩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