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牵着缰绳,将战马拉了起来,一矛刺出。
韩欢反应非常快,偏过头躲过。
可他虽然躲过了骑兵的矛刺。
却没有躲过身后几名弓骑兵的箭矢。
唰唰——
两支箭精准的命中了韩欢的双膝后侧。
韩欢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咬牙抛刀!
手中的短刀猛地刺死马上的骑兵。
三个了。
赚了!
韩欢哈哈大笑,身后的骑军在朝着他冲上来。
拼尽全力爬了过去,从骑兵尸体上抽出染血短刀,朝着自己的脖颈一抹!
父母和妻女皆在灵邑,安逸的生活着。
他没有什么牵挂的了。
死在这里,回头还能被封为烈士。
让家人过得更好。
这是他为家里做的最后的贡献!
决不能被敌军抓到,他宁愿一死,也不愿意被这些人所折磨。
反正信鸽已经逃走了。
过不了多久,将军们就会将这里夷为平地。
灭吴国,也有老子至关重要的一大功劳。
哈哈,值了!
噗嗤——
鲜血从韩欢脖颈迸溅出来。
随即,他含着笑软软倒地。
那几名骑兵咬牙切齿,用长矛狠狠将韩欢的尸体刺了个稀烂。
“妈的,这混账,换了我们三名骑兵!”
“把他的尸体拖回去,交给将军发落!”
“还发落个什么,人都死了,回去禀报吧。”
……
信鸽只废了十五里。
便回到了岭鞍。
任谁也想不到,竖骨的军营居然离岭鞍如此之近。
“好在我们没有被他发现,否则早就陷入围困了。”
“这图案……是韩欢那小子传回来的。”
“不知他人怎么样。”
越规眉头紧蹙。
他以前还没有名气的时候,在军中和韩欢关系挺不错。
这小子虽然不识字,但人很干脆,是条汉子。
“不管了,迅速集结大军,我们偷偷摸过去,夜色来临后,发动偷袭!”
“诺!”
岭鞍镇。
南北军迅速集结。
五百门迫击炮已经准备就绪。
他们要沿着韩欢传送回来的纸条,沿着路线去竖骨的军营。
三位将军都不敢拖延。
韩欢只是将纸条传回来了。
这并不排除他已经遇害的可能性。
如果敌军抓到他,审问南北军的营地位置,那就糟糕了。
虽然越规很信赖韩欢。
但具盏和车鹿却不这么想。
这其实从侧面也说明了南北军势必统一建制。
否则,兵将不合,也互相不够信赖。
这会影响到南北军的战斗力。
所以他们不能拖沓,反而,还要快速一点。
大军来到了丘陵地带。
这个地方韩欢也来过。
此时此刻,夕阳已经下山。
天色渐渐来到晚上。
越规手里提着一杆枪:“我们要一切小心,把斥候丛全部外派出去,提前警惕竖骨的斥候发现我们。”
车鹿点了点头,三人派出了各自的斥候丛。
这些斥候也是刚刚回来。
他们分散出去调查竖骨大营,最终都一无所获。
只有韩欢找到了。
沿着丘陵下面的商道。
南北军踏上了偷袭的路程。
迫击炮和炮弹准备就绪。
炮弹全部放在板车上。
好在轮胎是橡胶的,还有避震器,所以不会发出任何声响。
所有人都很安静。
不一会儿。
他们看到了竖骨的大营。
具盏、越规、车鹿三个将军,趴在一块反斜坡后。
而在他们身后,则是密密麻麻的南北军士卒,以及寒光闪闪的迫击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