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丽莎的脖子开始变红(1 / 2)

丁胖子广场在蒙特利公园市,位于圣洛都城区西部。

它是很多华人到达美利坚的第一站。

至于丁胖子这个名字,则源于一位姓丁的华人老板。

起初,这位丁老板只是在广场上开了一家旅行社,做华人赴美的机票、签证业务。

后来到八十年代,生意越来越好,丁老板买下诸多店铺,把丁胖子广场打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

丁老板的生意做的很大,也吸引了很多其他华人商家来这里开设餐馆、超市、理发店、金店、药店等。

最终形成了繁荣的华人商圈。

最繁华的时候,每天有上百辆大巴拉着华人来这里消费。

而后来真正让丁胖子广场火出圈的,是另一批人。

一些拿不到签证的华国人,从各种渠道走线,偷渡进入美利坚。

来之前,他们看的是中文互联网上宣传的一美元炸鸡、不花钱捡别墅住等等。

真落地美利坚后,他们才发现,身为偷渡者,很难被美利坚的秩所容纳,只得来丁胖子广场找工作。

也就是打黑工。

成大器的前身就曾到一家中餐厅刷过盘子,因为干的比老墨慢,天天被老板克扣工资。

最后实在忍不下去,流落街头。

“这里看起来很破旧?”

丽莎打着方向盘,不解的问成大器。

“光鲜亮丽的餐厅千篇一律的整洁,好吃的餐厅各有各的特点,相信我。”

成大器也是第一次来,但他前世听朋友们聊起过美国的中餐厅。

在美国,如果你是一个不会说中文的,那么中餐厅大概率只会给你上改良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