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历朝历代,都严厉禁止。
但是,收效甚微,屡禁不止。
究其根本,就在于利益太大了,引得人飞蛾扑火。
以前,海保担任县委政法口一把手的时候,每年的抓赌行动中,总有些农民工,自己住烂瓦房,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舍不得掏钱给女儿上学,却可以一晚上赌输几万块。
这种人,还真不少!
在大清,察院衙门的差役们,特别喜欢抓赌。
因为,衙门抓赌的时候,赌博现场必然是乱作一团。这个时候,随便抓一把散碎银子,就是不小的油水。
另外,为了鼓励抓赌,海保的前任们,都有个明规则,抓一个赌徒,赏一两银子。
当执法权和个人收益,紧密挂勾之后,差役们抓赌的热情,必然是格外的高涨。
这年头,羊毛肯定出在羊身上,奖励给差役们的那一两银子,就靠罚钱来维持了。
海保自认为,不算什么好人,但也不是恶魔。
所以,海保嘱咐总捕霍林“就罚十两银子,放人。”
顶头上司发了话,霍林哪怕再不情愿,也只得老实的答应了。
抓赌,变成了交钱放人,海保其实也很无奈。
毕竟,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海保不想当海青天,那太累了!
因为,只要皇权制度不改变,换任何人坐海保的位置,都会趁机捞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