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必须要期待一个结果的。
而我爱你!
也必须要同行和拥有。”
林牧当然记得当初在图书管里与秦格韵说这些的情景。
却没想到时刻整整一年之后,那些玩笑之话,变成了秦格韵“坚定不移”的理由。
就在这时,秦格韵忽然从林牧身上抬起了头,盯着他四目相对。
脸上已是绯红一片,丝毫没有之前的苍白之色,甚至更霞光一样红润。
眼中射出的炙热,似乎可以将所有融化。
“ Butifaartialtoaan,aendeavourtocealit,hetfditout。”
——居然是在图书馆时第一个提到的《傲慢与偏见》中的台词。
林牧想不出秦格韵为何又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假如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瞒住男方,男方一定会看得出的。
林牧,当初在谈论过《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时,我回去就仔仔细细地看了很多遍。
但到现在为止,唯独只记住了这句话。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瞒住男方,男方一定会看得出的的话。
那这个男人身边最在乎他的女人,又何尝看不出来呢?
林牧,我不傻。
我知道你身边不乏爱慕你的人,但一直以来,我从都是装作视而不见。
但——
这并不代表我不在乎。
而我没表现出任何‘在乎’情绪的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我相信你也同样信任着我。
只爱我一个人。
更大的原因,是我在你身边一直守着你。
可是……
我马上就要不能在你身边守着你。
所以……
我害怕。
害怕我不在的时间里,有人趁虚而入。
这并不代表我不信任你。
而是我想在这个时刻,真真正正与你在一起!
从此一生。
再无‘别离’!”
林牧可从来没认为过秦格韵会“傻”,平时无非只是清纯可爱了一些。
如今看来。
她不仅不傻,似乎也不是自己和人们所想象的“清纯可爱”。
人家似乎什么都看出来了,但只是不说而已。
而且,即便就是说了。
也给林牧留了余地。
到底是谁!
只字未提。
也正是如此。
秦格韵越是懂事,林牧越是不忍。
而心里仅存“抉择”之意,虽未动摇,但已模糊。
且随着秦格韵接下来的动向,越发的模糊不清。
抱住林牧的手已经撤出,伸到腰间,一只手抓住衣角,一只手抓住皮带扣。
一个向上,一个解开。
渐渐!
上衣T恤被扯了下来。
与此同时,秦格韵身上那仅有的睡裙也落在床边的地板上。
再一次的肌肤之亲。
却不同于上次喝醉住在酒店。
这一次,林牧完全处在清醒的状态之下,而且已经感觉到身上燥热不堪。
先不提此时秦格韵“美”有多么的让人欲罢不能。
只说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初见人事”的感觉,林牧便已经感觉心脏都快要炸裂了。
秦格韵望着动弹不得的林牧,咬着嘴唇,娇声说道。
“林牧,我爱你!”说罢,一双朱唇印上了林牧的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