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方刚倒是挺聪明,她昨天才提到了他们公司在竞标那块地的事情,今天就知道以此为由头,让她去陆氏集团了,大概也是知道陆随墨盯她盯得紧,害怕引起陆随墨的怀疑吧。“好,我知道了。”蒋路应了一声,才又询问着:“如果陆氏集团那边要商议的,是竞标的事情,沈小姐一个人去,可以吗?要不,我还是派几个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一起过去?他们对项目了解一些。”“不用。”沈云初神情淡淡:“你先把这个项目的所有资料打包发给我,我大致了解一下。不过,今天她要跟我谈的,大概也不会详细到项目的具体内容,大概也就是初步意向,又或者是你之前提到过的,陆氏集团要参与竞标的这件事的情况。”“下周三才是真正的竞标会,得要竞标结束之后,我们确定中了标,才会涉及详细的项目执行的对接。”沈云初扯了扯嘴角:“我能够做的,是扫清竞标会之前的障碍。我将竞标会之前,看得到的障碍扫清了之后,如果竞标方案出了问题,又或者我们的实力不足导致没能成功,那可就不是我的责任了。”不是她的责任,那自然就得要算在蒋路的头上了。毕竟如今,蒋路才是真正的执行总裁。蒋路自然也听出了沈云初话中隐含的深意,他脸色有些难看,只讪讪笑了笑:“是是是,沈小姐放心,竞标方案那些,我们肯定会做到最好。”“嗯。”沈云初应了一声:“那你们就等我的消息吧,有了信,我会电话通知你的。”“好。”沈云初挂断电话,嗤笑了一声,蒋路什么都好,就是太着急了。以及,太小看她了。总觉得她不过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小姐,可以任由他拿捏。他想要拿捏她,她就偏不让他如愿。蒋路很快将项目方案发了过来,沈云初只随手翻了翻,就关掉了电脑。蒋路大概十分想要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认清她什么都不会的现实,所以发过来的方案很详细,足足上百页的策划书,以及十多个PPT。即便只是粗略的看一遍,恐怕也得要好几天的时间。蒋路大概以为她真的是去谈项目的,想要让她出丑。下午,沈云初卡着时间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路过衣帽间的镜子,她停了下来,目光落在了镜子里。昨天晚上陆随墨实在是有些过分,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不少的痕迹。已经入了夏,她穿了一件长袖衬衫,却仍旧遮不住脖子处的青紫痕迹。沈云初目光落在镜子里自己的脖子上,随即挽起了袖子。她的手腕上,也有一圈红痕。是昨天晚上陆随墨用手握住她的双手,将她的手按在头顶的时候捏的。不仅是手腕,还有腿,从膝盖内侧到大腿根,皆是青紫。当然,最严重的,还是腰。沈云初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自己身上的痕迹,眸光微动,重新回去,换了一件衣袖更为宽松一些的衬衣,和一条堪堪到膝盖上方三寸的裙子。衣袖宽松,只要一抬手,就会露出手腕上的痕迹。裙子略短,行走的时候,大腿内侧的青紫便很难遮盖。沈云初对着镜子转了一个圈,确认一切妥当,又从首饰盒里精挑细选了几个小配饰,才出了门,直奔陆氏集团。陆氏集团总部就在北城最为繁华的地段,沈云初一进去,就有人迎了上来:“是沈氏集团的沈小姐是吗?”“这边请。”前台给沈云初带到了电梯,替她按下了顶楼按钮。电梯在顶楼停下,门外已经有人在等着了:“沈小姐这边请,陆总已经在等着了。”陆方刚也并未掩饰,直接就让人将她带到了董事长办公室。一进董事长办公室,沈云初就看见了坐在办公桌后面的陆方刚。陆方刚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沈小姐倒是准时,请坐吧。”沈云初应了一声,有些犹豫地在陆方刚对面坐了下来。助手连忙给沈云初倒了杯茶,就退了下去。门刚关上,陆方刚就开了口:“听说沈氏集团准备竞标新区的一块地来开珠宝城?”“是。”沈云初点了点头:“这件事情……我爸爸还在的时候就已经在计划了。”“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就等着下周三的竞标会了。”陆方刚扯了扯嘴角:“你应该知道了吧?新区整个项目,虽然是政府那边牵头,但是是我们陆氏集团在实际执行。”“一块地的归属,不过是陆氏集团一句话而已。”“开珠宝城不是小事,选址,你们应该也考察了挺久吧?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没有拿下想要的地,影响应该不小吧?”明明白白的威逼利诱。沈云初点了点:“我们想要这块地。”陆方刚抬眼看向沈云初:“第三天了。”他似乎只是随口感慨一句,感慨完,却并未立刻询问她的选择,反而转开了话题:“昨天酒会现场的事情,我听说了。”“你没事吧?”“听说受了伤,严重吗?”沈云初摇了摇头:“皮外伤而已,没事。”她似乎有些紧张,端起桌子上的茶杯,抿了口茶,抬手仰头间,脖子上的吻痕,和手腕上的红痕尽现。“那就好,毕竟是陆家主导的酒会,却出现了这种事情,我们也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不过,听说是陆随墨救了你?但是挺巧。”陆方刚似笑非笑:“看来,陆随墨还是挺在乎你的。”“昨天发生了那种事情,他应该心疼坏了吧?”“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叶景阳要杀你,证据充分,你想要离婚,就简单很多了。”“如果你和叶景阳离了婚,和陆随墨,应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吧?”沈云初眼中顿时闪过一抹惊惧,几乎将头摇成拨浪鼓:“我……我不想和他在一起!”陆方刚歪了歪脑袋:“是吗?为什么啊?他昨天可是才救了你呢。”
第一百二十章 痕迹(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