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拉开抽屉,随手抽出一个口袋丢给封鎏,封鎏打开口袋一看,金灿灿的十个金币躺在里面,他压下心中激动,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听到耳边风响,伸手,迅捷地抓住一个小瓶子。
“小疯子,这药就当是你今年年底的奖金,连斗气都枯竭了,你不会在菲尔斯里闹翻天了吧?”老板开口,顿了顿,忽然又道,“其实我说真的,既然都放得下身段当盗贼,还不如去银馆卖了算了,以你的样貌身材与偷窃技术,在那里,钱来的可是如流水一般,还不用担心挨揍。你若是不想被男人抱,我可以找关系,让你只接女客。”
“老废物,我也跟你说真的,拿银馆跟我开开玩笑我不介意,但是卖身,不论男女,我都绝对不会去干的,那是我的原则。”封鎏一声冷哼,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门歪了歪,自己开了条缝。
“臭小子,又把老子的门摔坏了!明天扣你工钱!”费勒气急败坏地喊道,得到了只是封鎏一声随便两字。
费勒重新坐回位置上,抽着旱烟,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
这样的人,也许可以将这一身绝活,传给他吧?
……
封鎏不是“本地人”,他是来天朝穿越来的一位倒霉的宅男。
说起穿越的事情,封鎏觉得很郁闷,他不过在玩英雄联盟时因,一场2000分的排位,明明是大顺风推基地的节奏,最后竟然被打野易大师偷塔翻盘,一怒之下拍了电脑,结果就莫名其妙的魂穿了。
可穿也给个好点的身份吧?别人穿越都是吊丝变高富帅享尽荣华富贵脚踩万千高手,凭什么他是变高富贵帅变阶下囚再变流放犯?
再次在心中埋怨了两句,封鎏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将药放好,准备卖钱,继而迫不及待地从某个猥琐的地方摸出一个苹果小小的水晶球,拿到窗边用水洗了又洗。
“还好老子当年学过几个小魔术,把戒指含在舌头下,把水晶球藏在裤裆里,否则还不给人赃俱获?”
用毛巾将水晶球擦干,封鎏将它与刚刚从老板手中得到的金币摆在桌上,然后去房间里洗衣服,洗澡,穿了个裤头,盘坐到床上,开始运转斗气口诀。
这一具欣长的身体正处于少年与青年之间,四肢修长不显健硕,但腹前的八块肌肉却是那般的抢眼,如等待检阅的军队,整齐地排列,男性青少年的健美在封鎏的身上无疑体现的淋漓尽致,若不是脱去这一层衣裳,恐怕谁也不会想到看似瘦弱的少年,竟然是如此健壮。再配以那一张融合了西方的刚阳与东方的含蓄俊逸面容,足以令不少的贵族小姐贵妇们为之倾倒。
事实上,这是封鎏得以活命的重要原因,不少贵族小姐妇人们为之求情,这才免于死刑。
流放贵族的生活是很苦的,享受惯了富贵奢华,一下子变成贫民,吃黑面包喝白开水的日子不好过。
特别是,在戍边要塞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每年大笔的国防预算被这里的贵族们吞入腰包,将他们养的富得流油的地方,他们出入烟花之地,衣食住行皆是奢华无比,这种对比之下的差异感,更令人咬牙切齿。
封鎏前世是一个知足常乐,前世靠着写生活,每天打打游戏做做小饭小日子过的还挺滋润的宅男,但不代表他是一个自甘落魄之人,至少,他不会容忍自己每天吃黑面包喝白开水,连肉都吃不着的可怜日子。
至于更多,以后再说!
睁开眼,封鎏看了眼窗外的天色,已经是微微泛起鱼肚白,一夜便这么修炼过去了。
感受着体内充盈的斗气,封鎏起身冲澡,将一夜修炼的汗水冲干净后,换好正装,几乎虔诚地来到桌前。
桌上,水晶球闪动着湛蓝色的光辉。
“希望那不是幻觉。”
封鎏闭上眼,暗道一声老天保佑,将手再次触及到那水晶球,顿时,那股恐怖的吸力传来,体内的斗气不消片刻便被吸入其中,如此快速的被抽干斗气,让封鎏脸色惨白,就在这时,一个漏斗模样的东西出现在水晶球上,机械的声音传来。
“召唤师,消耗十枚金币可随即召唤一位英雄,十秒后未召唤则关闭,十,九……”
不是幻觉!
封鎏二话不说将金币全部倒入那漏斗之中,只见那些金币神奇的消失不见,继而便听叮咚一声,一个湛蓝色的光圈出现在地上,紧接着,无数繁复的魔法图案出现,白色的光芒在这玄妙的图案中闪耀,封鎏不由地用手挡住这强烈的光亮。
紧接着,一个高挑的人影出现在魔法阵中。召唤师:友情提醒,按照这书几个月来的尿性看,请不要轻易收藏本书,因为后面的内容极有可能让您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