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谦谦拿出一副小眼镜,他就在旁边适时地解释道:“这是具有红外线和太阳能的眼镜,可以让你轻而易举地透视到周围的环境,或者接近你的人都带有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当然,平时有事没事别拿出来戴,呃,会看到一些你不该看到的东西。”
话还没说完,小人儿就把眼镜架在鼻梁上,当他转过头时,所有人都有志一同地用双手护住自己的重要部位,生怕会被他看到什么。这小鬼,明明都说了不要随便戴这副眼镜,他偏偏要和大家作对,这到底是要闹哪样?
“呃,你要保管好这副眼镜,要是被某些好色之徒偷走……”说这句话的时候,乔思凡意有所指的看向里维斯,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就会用来做坏事,所以你一定要千万小心。”
被暗指的人心下不爽,不悦地嚷嚷道:“你说就说呗,看我干什么?我怎么就成了好色之徒了?明明就是正人君子啊!”
靠之!他无论如何也和“好色”这两个字沾不上边好不好?不过就是欣赏一下美好的事物,然后视线在那些美女的身上停留得相对久了一点吗?至于给他冠上这么个称号?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频繁换身边的女伴又有什么不对?
本来男欢女爱就是这么回事,合则来,不合则散,人家结婚了还不是照样离婚?年轻人之间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嘛!大惊小怪。
不敢认同的撇了撇嘴,丝毫不掩饰自己脸上那鄙夷的神色,乔思凡继续炮轰他:“得了吧,你根本就是在乱搞男女关系,对你来说,哪一个都叫做真爱。那也是,反正每一任女朋友,全部都是叫‘宝贝’,或者‘甜心’,绝对不会出错。”
他就是看不惯人家频繁换女伴,而且还有过同时和几个人交往,那些女人居然还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唉,实在是高竿得可以,要是换做他,别说两个了,就连只有一个要发生亲密关系,那也得在很挑剔的环境下才能进行。他都不敢肯定,自己这辈子到底会不会结婚,如果找到一个和他一样洁癖的女人,或许还有可能。
至少目前为止,能打破他洁癖的魔咒,强势闯入他的生活,而不会令他难以接受的,只有一个人。想到那个霸道又凶悍的女人,他就忍不住后背一阵阵发凉,这次要不是借着南宫暮雪的婚礼,还没有机会能逃脱她的“魔掌”呢。
敏锐地捕捉到他嘴角那抹微笑,南宫暮雪难得八卦的打趣道:“对了,你怎么没有带那位犀利的公主过来?好让我们也见识一下大人物嘛!难道你怕我们会把她教坏,所以藏在家里了?”
此前就听说乔思凡被一个无比娇纵而霸道的女人给缠上了,这还不是重点,最关键的是,那个女人据说还是某国的什么皇室公主,有着不凡的身份。更难得的是,人家不嫌弃乔思凡有严重的洁癖,还打算治好他这个毛病。
就冲着这几点,他们又怎么能不好奇呢?问题还是出在乔思凡的身上。他如果真的有心要摆脱一个人,随便一件小玩意儿,或者他的巧手改造个什么东西,就可以顺利脱身。偏偏他没有想要彻底甩掉那个女人,还让她有很多机会闯入自己的家里,这不是很诡异吗?
除了隐隐生出感情,他们还真是找不出什么更合理的解释了,对那位公主会好奇也是人之常情嘛!严格来说,他们都快要膜拜那位公主了。
一听到那个公主的名号,乔思凡的脸色立刻就出现了变化,好像对方是会吃人的怪兽,甚至夸张到左右看了看,又神经质的掏出手机。确认没有任何异常,那要命的女人也没有找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那草木皆兵的样子,让众人都忍不住要鄙视他,就连谦谦也纳闷地问:“乔叔叔,难道公主是食人鱼吗?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呀?她还能长出三头六臂不成?”
小人儿发现,他越来越搞不懂大人的世界了,不管结婚还是没结婚的,通通都是男人怕女人,为什么会这样?他就不怕苏菲,有什么好怕的?平时都是苏菲听他的话,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第一时间送到他面前,瞧瞧人家多懂事啊!
真不明白这些大人找的都是些什么女人,一个比一个可怕。原本以为,他妈咪已经很厉害了,能降服爹地这么强大的人。可是乔叔叔那位似乎还要犀利呢,能让他闻之色变,还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有趣的发现乔思凡的脸色因为儿子的话又变了几分,南宫暮雪轻笑着说:“谦谦啊,三头六臂恐怕还不足以形容那位阿姨呢,说不定人家是有八条触角,还附带一个强力吸盘,厉害着呢!”
一边说,那目光还不怀好意地向乔思凡的脖子瞟去。呵呵,这家伙,明明都和人家发展到最深层的那一步了,还要装出好像对人家不感冒的样子。
以他洁癖的怪毛病,若不是真心喜欢,别人能对他动手动脚,还能留下吻痕?打死都不信!别以为她没留意到,从乔思凡到达b国的那一天,就已经眼尖的看到那个明显的印记了。虽然有衣领遮住,但是在他弯腰拿茶杯的时候,领口会向后敞开,这一瞬间还是能看到的。
只不过当时人太多,她才没有当场揭穿而已,这男人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还能撞上一个公主。她比较好奇的是,那位公主是如何逼得他“就范”的,和她当年一样的强势吗?哈哈哈,那乔思凡当时有没有意思意思的反抗一下?
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乔思凡紧紧地抓住自己的领口,心有戚戚焉地颤声问道:“你、你、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啊,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别想从我这里讨了便宜还想欺负我。我对你可没兴趣!”
护着自己的胸口,还要不断往后退,那副模样像是生怕人家会扑过去对他干什么,还顺带随手抓起旁边的一个抱枕挡在自己的身前。
“切!”不屑地发出这么一声,南宫暮雪鄙夷地用眼角余光将他从上到下都打量了一遍,仿佛无声的说:就你这身板,老娘还看不上眼呢,你就省省吧!哪怕是倒贴,我也不稀罕,以为谁都是那不长眼的公主啊?
准确地解读出亲亲妈咪的眼神后,谦谦很好心的给众人解释:“我妈咪的意思是说,就你这样,别说比我爹地差远了,就连杂志上那些叔叔,你也没法比。翻译完毕。”说完还煞有介事的冲乔思凡一鞠躬,俨然一个听话有礼的乖小孩。
眼看着母子俩再次把乔思凡斗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仍是以完败的结果告终,傅岩有些于心不忍,主动开口转移话题:“暮雪,上次说的那件事,你想好计划了吗?有什么具体的打算?”他再不挺身而出,乔思凡恐怕都要哭了。
提到正事,南宫暮雪自然就换上了一本正经的神色,看了看谦谦,似乎有过一丝犹豫,但很快便隐了去。
取而代之的是坚定无比的眼神,用不大的声音说:“我决定以身试险,去试探一下安老。另外,你帮我放出风去,就说结婚以后,威尔逊家族那颗古老的吊坠就给了我。”
反正有过先例,当初不也是给了封婉晴,才辗转到了封予灏的手里吗?只有先把对方的视线全都吸引到自己的身上,才能有机会接触他们,从而获取更多的情报。唯一不确定的,就是那个安老,是敌是友,还得进一步了解。
根据之前傅岩给她的消息,安老日前已经悄悄来到了b国,打着度假疗养的名号,实际上是来做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若是又和吊坠有关,那就难保不是冲着封予灏来的,所以她必须主动出击,弄清楚安老的来意。不管是来干什么的,只要想对她的老公不利,那就是要跟她作对。她从来不惧怕对方的身份背景,更不怕会惹上什么大人物,胆敢打她身边的人主意,除非能像灵猫一样有九条命,否则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但是她这个计划明显过于危险,让在场的四个男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一句话:“不行!”他们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她一个弱女子孤身犯险?
呃,即使她的确很强大,具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可是刀子飞得再准,能比子弹还快,还更具有杀伤力吗?不是他们质疑她的实力,而是对方的底细至今都们摸清楚,光从这点上看,就足以说明对方很狡猾,而且来头不小。
好笑的看着他们的反应,南宫暮雪不知是该为有人这么紧张自己的生命安危而感到高兴,还是该为自己身为一名“弱质女流”而感到悲哀。
她又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也不是只懂得名牌奢侈品的社交名媛,她好歹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待在“魅”组织里好几年了,难道她连这么基本的能力都没有吗?又不是去跟人家单挑,不过就是去探探情况而已,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无奈的耸了耸肩,南宫暮雪摊开手,撇了撇嘴说:“你们的意见重要吗?还是我该通知你们,我已经跟安舜禹约好了,过几天要到他在这边的别墅去做客。难道要因为你们的阻止,我就不去?”
这么大好的机会,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只是见见传说中的安老而已,犯不着担心。再说,即使安老想对她不利,有安舜禹在,她相信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这就是为什么她如此有恃无恐的原因,还有人能护得她周全。
她直接的话语真不是一般的伤人,让几个人的脸上都出现了挫败的神色,该怎么去说这个女人好呢?
勇敢,果断,还不怕死,真可谓“天不怕地不怕”。别说是见安老,恐怕就连龙潭虎穴她都敢去闯一闯,这份洒脱和决绝即使很多男人都没有的。
不愿意再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南宫暮雪把目光又投向了谦谦面前的盒子,故作好奇的问道:“谦谦啊,快看看乔叔叔都给你做了什么有意思的小玩意儿?妈咪也想知道呢!”这些虽然是她拜托乔思凡做的,具体有什么功用,她还不知道。
他们这几个人平时各有各的生活,互相不干涉,但是彼此之间的那份真挚的感情,是谁也不能轻易割舍掉的。就像是一家人,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一旦有什么事,只要一个电话,就会立刻聚在一起。
好像这次的事情,对乔思凡来说根本就是小事一桩,反正他自己平时也很喜欢折腾这些东西,做一个是做,多做几个也是一样的做。却因为是南宫暮雪亲自开口的,而且使用的对象是谦谦,他就更加用心去琢磨,务必要更巧妙更安全。
关于吊坠隐藏的惊天秘密,他们不想去挖掘,更是连一点觊觎的冲动都没有。准确来说,他们都是些懒人,只想过着简单的生活。这些会牵扯更多,还会招来别人惦记的事情,别说插手了,根本就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只因为吊坠的主人是南宫暮雪的至亲,他们才会愿意义务介入到这件事情中,毕竟大家都是自己人,不需要开口,每个人都会自动自觉地帮忙。
彼此心照不宣,但南宫暮雪却不愿让其他人都牵扯进来,她只想把可能会造成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所以在自己还可以掌控的情况下,她还是慢慢摸索吧!只要隐藏在暗处的对方不下狠手,她也可以暂时按兵不动。
收起所有的思绪,换上一副轻松的表情,看向谦谦手中那副眼镜时,好整以暇的再转向乔思凡:“我想你不会无聊到专门给我儿子做一副红外线透视眼镜吧?”
如果只是这样的功能,不需要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随便在外面都可以买到,这就是她为什么如此笃定的原因。乔思凡虽然有着明显的坏毛病,却对自己的爱好有着异于常人的偏执,他肯定不会随便弄出一个普通的东西去侮辱了自己的巧妙构思。
浅笑着看了她一眼,乔思凡的眼里有一抹明显的激赏流露,这是他面对南宫暮雪时少有的神色。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平时处处喜欢和他作对,但最懂他的,也是这个女人。
就像人家说的,当你特别留意一个人,怎么都看他不顺眼的时候,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他越来越深了。他们正是这样的情况,也幸好都是自己人,如果是敌对的立场,那就危险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对手,再次庆幸没有和她真正做对。
从谦谦的手里拿过眼镜,指着眼镜腿和镜框连接处那一个金属装饰物,耐心地跟他解释道:“这里是个太阳能的收集器,里面有我特别改制的微型集成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积聚太阳能。如果将它按下,就会在瞬间把太阳能释放出来,我示范一下,你们就能明白这副眼镜的威力了。”
说完从桌上随手拿过一份报纸,放在茶几的玻璃上,把眼镜对准报纸,按下眼镜腿的接合处。几乎是立刻的,就有一道强烈的类似于射线之类的东西直直射向了报纸的表面,很快,原本平整的报纸就出现了一个窟窿。
慢慢的,窟窿在变大,而且不断地冒着烟,房间里迅速有一股烧焦的味道弥漫开来。这光束居然还能起到打火机一样的作用?
众人面面相觑,然后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笑脸,乔思凡最厉害的不是发明这些技术,而是能把他所接触到的日常用品,全部都进行改造。眼镜是这样,就连一支看似普通的小小圆珠笔也有着不同寻常的作用。
这是一支穿着挂绳的短小圆珠笔,可以挂在小人儿的脖子上,看上去就跟一般小朋友用的没什么区别。
这回大家都懒得猜了,反正他们的脑子在这方面没有乔思凡的好用,还不如坐着等待答案揭晓比较省事。总而言之不会是手电筒之类的东西,每次他所改造的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功用,甚至是杀伤力。
指着笔帽上的那只青蛙造型,乔思凡难掩得意地说:“这是我在文具店买的笔,所以不用担心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在很多文具店都有卖。不过青蛙的眼睛我做了改动,这里不是装饰作用的普通塑料玩具,而是高达一千六百万像素的摄像头。”
“这支笔除了拍照和录影的功能之外,还可以同步把所拍到的景象都传送回来,当然,接收器我是设定了自己的端口。换句话说,只要谦谦身上带着这支笔,我随时都能跟踪到他的行踪,不会丢。”
这么神奇?谦谦又从他手中把笔拿回来,仔细端详了半天,也没找到类似于控制开关之类的东西。
疑惑地问:“乔叔叔,那我要怎么控制它呢?拍照和摄像应该是分开的吧?青蛙有两只眼睛呢!”好歹也要合理分工才行啊,左眼拍照,那右眼就摄像咯!在他的理解里,就该是这样才对,否则就更加想不通了。
要说乔叔叔厉害,还真不是盖的呢!随随便便一个小孩子的玩具或者日常用品,就可以被他改造成不一样的东西,每一个都有着不同凡响的作用。
赞赏的冲他点了点头,乔思凡毫不掩饰对小人儿的喜爱:“没错!谦谦真是太聪明了!除了你刚才说的拍照和摄像分开之外,就连控制它们的开关都是分开的,那就是两只耳朵,就是可以控制相对应的功能。”
“如果你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用手去控制,那也不用担心,因为我还设置了声控的程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要你说的话里有‘拍照’或者‘摄像’这两个词,就会自动启动。”关于这点,他可是考虑得很周到的。
之所以准备这么多,就是害怕这小家伙有哪一天会遇上图谋不轨的人,若是在处处受制时,至少能有办法让他脱离险境。最起码可以把消息传递出来,不然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孩子的危险就更大了。
这个构思的确很巧妙,他也的确很细心,但随之而来的就有一个问题:“那是不是只要一听到这两个词,比如刚才你说了,这个东西就会自动工作?那岂不是要有很多无用的垃圾信息?这样就很浪费资源。”傅岩不太赞同的指出问题所在。
他当然不是说这个东西做得不好,只是百密也会有一疏,难保乔思凡在制作的时候,疏忽了另一个方面的顾虑。
像是早就猜到了会有人这么说,乔思凡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头儿,你放心,我的设想还是比较周全的。在设计声控的环节时,我输入系统的就是谦谦的声频,我们其他人就是说破了嗓子也不管用,这东西只认谦谦。”
能增加这么多的功能,他当然不会放着这么明显的破绽在那里,尤其是要给一个只有两岁的孩子使用。他就更要想得细一点,不然一个疏漏就会害了孩子。
他对这个小家伙是发自内心的喜爱,自然不希望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或者是身陷险境而无法求救。所以才会特地把收发器设置在自己的电脑和手机上,以便随时掌握谦谦的去向,做师傅的又怎么能不为小徒弟着想呢?
听了他的解说之后,谦谦立马迫不及待地高高举起青蛙笔对准自己的小脸,笑嘻嘻地说了一句:“拍照。”然后就看到青蛙的眼睛似乎有什么光芒闪了一下,速度很快,快到他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仅仅过了几秒钟,乔思凡的手机就响起了短信息的提示音,打开文件后,赫然就是谦谦咧着嘴笑的样子。
“哇,真的好神奇啊!乔叔叔,这个可比很多相机的像素都要高呢,用来拍照好清晰啊!”以后出门即使不带相机,没有妈咪的手机可以借用也无所谓了,多么高科技的东西啊!
像是一下就看出了他心中的想法,乔思凡一边用消毒湿巾擦手,一边慢条斯理地提醒他:“我可警告你啊,别有事没事就用来拍照,我的手机和电脑不是你的垃圾回收站。还有,我对你那些小洋妞不感兴趣,别发到我这里来。”
居然想用他改造的东西去做这么肤浅的事?那也未免太浪费了点吧?而且据说这小鬼最近交了一个有二十年之约的“女朋友”,难保他不会为了偷拍人家,来个“高科技犯罪”,那就真的是大材小用了。
眼见自己的想法被揭穿,小人儿不太高兴的撅着嘴,小小声的说道:“人家只是想物尽其用嘛!本来就是照相机啊,不用来拍照还能干什么呢?”
他又没有说错,做出来还不让人用?如果每个东西都要等到他遭遇危险了才能拿出来,那不是很浪费吗?平时难道就放在身上积灰尘?
“乔叔叔,很多东西如果太长时间不用,就会容易出故障的。所以我是为了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平时偶尔会用一下啦!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弄坏哦,我也不会告诉别的小朋友,我有这么高科技的东西,最多就是自己偷着乐呗!”
这肤浅的话立刻又换来了众人的白眼,这有什么好炫耀的?不知道什么叫树大招风吗?先不说幼儿园里会不会有某位老师或者校工被收买,光是那群小鬼头,谁不会羡慕别人能有这么新奇古怪的玩意儿?
一旦被人知道了,还怕人家不惦记着,不来偷不来抢吗?宁可他自己藏着掖着,也千万不能对外透露。
从后面的介绍中可以清楚的得知,无论是展示过的眼镜和笔,还是后来登场的手表、鞋子,装饰的胸章,全部都具有很威武的效应。这让谦谦有些应接不暇,面对这么多新的玩具,还那么有来头,他都怕自己晚上会高兴得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偶尔要在没人的时候,到院子里去练练手呢?总要经常练习,才能知道那些东西该怎么用嘛!那样真正派得上用场的时候,就会更加顺手,不会因为使用方法不得当而发生意外。
事实上,他很快就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每天用得最多的还是那支笔。像是害怕乔思凡会觉得寂寞,他每次发的照片都令人吐血,无一不在挑战着乔思凡的忍耐限度。
最最令人抓狂的,他每次都挑着吃饭时间就拍照,这一同步之下,直接就影响了乔思凡的食欲。即使是他们家那位彪悍的公主,现在都没有谦谦这么能让他心生惧怕了。千不该万不该,他当初就不该把自己的手机设定为接收器!更不该手欠的在每一次铃声响起时都拿起来看!
要是不看,他就不会恶心得吃不下饭,更不会被一个两岁的小鬼整得有铃声恐惧症!为什么会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悲催的感觉?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
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当初还不如无视南宫暮雪的威胁,不理会她的恐吓,不做这些东西呢。他最手欠的就是改造了那支笔,万恶啊!
想知道他为什么抓狂?原因很简单,有洁癖的人最见不得脏东西,而那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刻意为之,每天总能翻出很恶心的东西来拍照。
比如,第一天是正在桑叶上蠕动的又白又肥的蚕宝宝——这是乔思凡最惧怕的软体动物之一。第二天是装扮成贞子的模样,直接把封予馨的假发反过来披在自己的头上,还用红色的蜡纸剪出一条长长的舌头。第三天更恶心,照片上只看到一坨屎,还在马桶里冒烟!
这样的画面,别说是乔思凡了,即使是个普通人,也接受不了吧?试问有谁能镇定自如的面对这些?
可是等他被恶心得吃不下饭的时候,谦谦就适时地发来短信了,说那坨屎其实并不是真的,而是他最近收集到的有趣玩具,专门用来恶整人的。在他之前,已经接连有五个人上当了,不必因为自己被吓到而觉得自卑……
何止是自卑?他都快泪流满面了好不好?想当初他满怀着爱心去给这小鬼改造玩具,现在竟然还被他用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天天来骚扰,情何以堪啊!
乔思凡觉得,那个刁蛮的公主比小家伙要亲切多了,不只是一百倍啊!他倒宁可被公主多啃两口,啃得他“遍体鳞伤”也好过要面对这个小鬼的骚扰。你永远都不会猜到,他下一个举动是什么,而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让你手足无措。
因为南宫暮雪将要采取行动,组织里的其他人都很自觉地继续留在b国,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反正他们到哪里住都一样。
唯一苦的就是傅岩,他们家的小公主回国读书了,两人只能每天靠电话和视频来一解相思之情。偶尔实在想得难受,封老大一个电话,他就可以坐着rhk集团的免费飞机回去一趟,匆匆见上一面又回来。
唉,这年头,想谈恋爱都不容易啊!年轻人折腾也就算了,连饶西莉都找到了事情可以打发时间,还拉着安卡斯一块去了。
当那天得知两位老人去干什么后,整个大宅子里的人都石化了,过了好半响,大家才异口同声地惊呼道:“行为艺术?!”倒不是对这个事情本身有多大的惊讶,毕竟在欧洲和很多地方,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这样的艺术工作,甚至有人已经将这个视为自己的职业。
普通一点的,就是扮雕塑,摆一个经典的pose,一站就是一整天。中途偶尔会去吃饭,上洗手间,或者歇一会儿。专业一点的,会换上角色的衣服,甚至连相应的道具都会配备齐全,再摆出那个人物的招牌动作。
无论是哪一种,都要求扮演者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不能说话,不能有任何动作,否则就会被视为不专业。
令人想不通的是,好好的,两老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做这个?很多年轻人都做不来呢,原因就是太累了,一连几个小时不能动弹半分,谁能吃得消?何况他们都已经一把年纪了,还来玩这个,会不会太晚了点呢?
南宫暮雪强自压抑住自己隐忍待发的脾气,耐着性子问道:“爹地,老妈,能不能告诉我们,你们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才有了这样的想法呢?”
她实在想不出来,在家里就真的待不住吗?先前是骑着自行车到附近的一些风景区去散心,隔三差五的就去其他的别墅小住几天,现在不玩短途旅行了,就开始去玩行为艺术?这次会不会又是三分钟热度?能持续多久?
别的不担心,其实老人家喜欢做什么都无所谓,只是这次的事情太伤身。本来年纪大了腰椎颈椎之类的就不好,还容易有骨质疏松症,居然要去待着这么长时间,她怎么可能不担心?从身体的角度出发,她就绝对不会同意他们这么做。
看到女儿隐忍着怒气,饶西莉当然知道她是在气什么,但她也不想一天到晚都闷在家里。他们现在都“混迹于”一群年轻的孩子中间,每天跟他们一起为艺术献身,累是累了点,却很开心。
尤其是见到那些游人对他们的表演鼓掌感谢,甚至还给点小小的酬劳,就觉得特别的开心。当然,他们也不会在意那点小钱,主要是能有点事情打发时间,还能接触到不同的人群,不是很愉快的一件事吗?
感觉到女儿的不悦,她赶紧挪过去坐到南宫暮雪身旁,赔着笑脸说:“哎哟,你放心了,我的个性你还不了解吗?现在也就是图个好玩,等到新鲜劲一过,我们说不定又跑去玩别的了。所以你根本就不用担心我们的身体,你老妈我健康着呢,还有安卡斯,我怀疑他都能赤手空拳的打死一只老虎呢!”
一边说还一边挺直了腰杆,刻意用丹田发声,显示她良好的身体状态。可是听到她过于夸张的形容后,就连谦谦都忍不住了。
“婆婆,赤手空拳能打死老虎的,那是武松,现在还有这么威猛的人吗?他都死了好久了耶!也没有听说过武松收了徒弟呀,爷爷怎么可能打死老虎嘛!”这些英雄的故事人家都有看过哦,在他的印象中,具有这么强大攻击力的,似乎就只有武松了。
至少还没有听说过谁还能仅靠双手就揍死一只老虎的,婆婆明显就是在夸大事实嘛,这样多不好。要是爷爷再年轻几十岁,他还可以勉为其难相信……
气结于外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了自己的面子,饶西莉嗔怒地横了他一眼,凉凉的说:“我就是打个比喻,比喻知道吗?意思就是说,你爷爷的身体也很强壮,虽然没有达到打死老虎的程度,但是也差不多了。”
她死都不会当着这么多小辈的面,承认自己是在夸大其词,更不能向一个仅有两岁的小鬼低头,那真的太逊了。
看到儿子那认真的表情,封予灏心知他又要开始跟人家较真了,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后,他赶紧转移话题:“妈,你们都扮演什么呢?还要带着这么大的袋子,道具很多吗?”
老太太既然对行为艺术感兴趣,那他就顺着话茬聊聊这个吧,至少不会引发家庭内部战争,为了家庭和睦,只能先牺牲一下儿子了。这小子也太不长眼色了,这可是家里的老佛爷,连他都要敬怕老太太几分,臭小子竟然还要去招惹。
倒不是说饶西莉有多强势,相反的,她从来都不管家里的琐事。对外有安卡斯,对内有陈伯,她纯粹就把自己当作是家里的一个老闲人,其实她每天的生活都跟谦谦一样:吃喝玩乐。怎么高兴怎么来,做的每件事都是随心所欲。
可她唯一令人接受不了的,就是她碎碎念的功力,任何一件小事,或者是谁不小心得罪了她,就会一直都在念叨,直到人家彻底崩溃为止。
即使是耐受力最好的封予灏,面对这样的攻势时,还是采取躲避的态度,惹不起还不能躲得起吗?这还是他的丈母娘,还不能随便命令她闭嘴,你说是有多苦逼?
听到好女婿主动聊起了行为艺术,饶西莉立马就两眼发光,换上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略显激动的说:“我们扮演的是白雪公主和王子啊!道具不多,只有一个毒苹果。其实就是服装占的位置比较大,因为我不够苗条嘛,所以衣服就稍微大件一点咯!”
话音刚落,客厅里顿时冷情下来了,大家都不知道该发表什么样的意见才好。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去跟一群街头前卫青年一起玩行为艺术,而且扮演的还是白雪公主和王子?老天,这个世界真是要玄幻了!
众人还处于震惊之中的时候,谦谦又不甘寂寞的插嘴了:“婆婆,做这个真的能挣钱吗?就是扮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不用说话,没有动作?那很轻松啊!”
完全没有任何的演技要求,更加不用去模仿那些角色说话的声音和表达方式,那多好啊!听起来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呢!
这个新奇的事情又引起了他的兴趣,走过去扑到饶西莉的怀里,急切地晃着她的手臂,充满渴求的问道:“婆婆,不如从明天开始,我也跟你们一起混吧!我扮七个小矮人好了。”反正他的身高正好合适,都不需要像那些大人一样刻意蹲下身子。
多么得天独厚的条件啊!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大街上看人来人往,见识到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最大的好处就是,玩的同时还能挣到零花钱,那不是很好吗?
外孙没有嫌弃他们的无聊举动,反而还积极主动地要求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这让饶西莉兴奋不已。兴高采烈的满口答应下来了,决定第二天开始就带着他去上工,两个老的立马就带着小人儿去寻找合适的衣服……
看着急匆匆上楼的几道身影,南宫暮雪顿时觉得一阵无力,为什么她会和这些人做了亲戚?好可怕有没有?一个比一个还要折腾,好像他们夫妻俩算是这个家里最正常的那两个了,还算循规蹈矩。
疼爱地揉了揉她的发顶,封予灏淡笑道:“既然不放心,明天我们也去看看吧!”与其在家里牵肠挂肚的,还不如亲自去看一眼,至少能弄清楚是什么样的环境和体力消耗程度。要是看了还是觉得不适合老人去做,那再劝他们回来就好了。
晚上躺在某人的怀里,南宫暮雪百无聊赖的问道:“灏,你说我们老了以后会不会也这样啊?不过我事先声明啊,这么累人的事我可不干,我宁可找个地方晒晒太阳,过着懒人的生活。”
每个人的人生观都不一样,对于饶西莉和谦谦那样的性格来说,属于“生命不止,折腾不息”。但是对她和封予灏这类一动不如一静的人来说,情愿放一张躺椅在沙滩上,悠闲的晒太阳,吹海风,就这样过一天。
或许是追求的东西不同吧,她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老妈可以弄出这么多的幺蛾子来。白雪公主?哈哈哈,想到这个就好笑,有谁见过满脸皱纹的白雪公主吗?所以他们在扮演的是续集?
转过头将自己温热的薄唇印在她的额头,封予灏低声道:“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我都听你的,你是我的家长。不过有件事情我没有提前和你商量,就擅自做主了,后天开始,正式进入我们的蜜月期,所有的行程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期待呢?”
为了能讨好老婆,他选的全部都是适合度假的海边,而且还费了一番心思避开那些人多的沙滩。可以说,这一个婚礼下来,他都快绞尽脑汁了。尽管如此,还是甘之如饴。
人生中的宝贵经历就这么多,如果他都不能让自己的老婆拥有最美好的回忆,那岂不是很失败?其实在他心里更“阴暗”的想法,是要抓紧时间,在蜜月里努力造人。最好度假回来就能听到好消息,这才是他想要的结果。谁让人家求子心切呢?他甚至都开始翻字典,要为孩子想名字了。
南宫暮雪听到他的话后,有一瞬间的怔忡,后天就去度蜜月?!那她原先和安舜禹约好的事情要怎么办?既不能让这男人知道自己的计划,又不能找到合理的借口让他改期,怎么办呢?万一她去度蜜月回来,安老走了怎么办?下次她又要用什么样的理由去接近才不会令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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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预告:下一章是甜甜蜜蜜滴蜜月旅行~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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