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章 一家人(1 / 2)

方浩有了车之后,有几次带着乐乐出去玩,一玩就是一整天。

但是姜琳并没有跟着过去。

虽然每一次乐乐都希望妈妈能够陪着她一起玩,可她每一次都以要看店做生意为理由拒绝了。

其实方浩并不是那么的在乎姜琳去不去,从他的立场来讲,不去还更好一些,他没有那么多顾虑,乐乐也没有那么多顾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不用作出决定的时候还去看她的脸色。

可是,他也看得出来,乐乐还是希望姜琳能够陪着自己一起出去玩。

也许在孩子的心理,跟着妈妈一起出去玩,这样的幸福才是完整的幸福。

——哪怕会有着一些顾虑。

所以,他还是劝了一下姜琳。

姜琳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还是被方浩那一句“童年最好的记忆”给说动了,道:“那……过几天我们就一起出去玩吧。”

她没有能力给乐乐提供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这是她一直都愧疚的事情。

把这个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却只能让这个孩子陪着自己受苦,每次一想到这点,她就觉得自己愧为人母。

现在情况好很多了,但是乐乐的童年时光也快要过去了。

她这个当妈的,竟然没有陪着女儿出去玩过一次。

以后乐乐回忆起童年,那童年的底色也未免太悲惨了一些。

方浩说得对,应该要给女儿的童年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

以前,觉得自己活不了太长的时间,害怕自己不在后乐乐一个女孩子没法生活下去,只希望她能够快一点的成长起来,甚至会刻意的让才几岁的女儿去直面这惨淡的人生。

现在条件好起来了,她却希望女儿能够慢一点长大,童年的时光能够在女儿身上多停留一些时间,可以多感受一下这个年龄才能感受到的幸福和快乐。

她这一答应,把乐乐给高兴坏了。

终于可以一家人一起出去玩了——在她的心里面,方浩已经成为了家里人。

三个人在一起,那才叫这一家人。

要不然这个家庭就是不完整的。

至于那四天的时间去哪里玩,她并不在意。

方浩也没有确定到底要去哪里玩。

第二天还问了姜琳和乐乐,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没有,但是并没有从她们这里得到答案。

因为她们不知道四天的时间里,去哪里会更适合一些。

没办法,还是得方浩来做决定。

方浩最后决定去的地方是星城。

星城是省会城市,大城市,对小孩子的吸引力比自然风光要大一些。

而且距离也近,开车过去,一两个小时就到了。

那边沿江风光带也挺漂亮的,还有一些人文景观。

适合小孩子玩的游乐场所也比龙城要多。

此外,那边各种小吃也挺有名的。

别的不说,光那边的各种特色小吃,就够带着小孩子在那里呆上四天时间了。

他提出这个地方后,姜琳和乐乐都同意了——她们本来就是去哪里都可以,自然不会反对。

方浩的计划是在那里玩上四天四夜。

3号下班后就可以出发,能够来得及在星城吃一顿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