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景夏瞄了一眼四周:
“下车去哪?”问。
男人笑了笑:
“换辆车。”
原来如此。
一辆宾利此刻正从对面驶来,最后,停在路边。
裴景夏只觉得惊讶:
这家伙什么时候又买车了?
之前不有一辆宾利的吗?
这要怎么说才好呢?
车,对于薄纪渊这般阶层的人来说,一天换三辆都不是什么大事。
谁让人就是有钱呢?
买车不跟买玩具一样简单吗?
“走啊,还愣着做什么?”
“哦!”
宾利车上,除了开车的司机兼保镖,阿权居然在副驾驶上。
看到两人上车后,还没恢复过来的脸顿时笑得可灿烂了:
“少爷,少夫人。”
咦?
“阿权?你怎么出来了?”
阿权当时伤的可不轻,俗话说的好,伤筋动骨还一百天呢,更别说阿权当时身就没一处好的地方,这要彻彻底底养好的话,怎么也得小半年时间吧?
咳咳。
“多谢少夫人关心,我没事,就一点皮外伤罢了。”
一边说,还一边大咧咧的笑着,根本不在乎。
不过就是受伤,但凡还有一口气留着,那都不是什么大事!
跟着少爷这些年,闯过多少次阎罗殿了?
可惜,阎罗王不收啊!
而且,这段时间发生那么多事,阿权哪还能在家待的住?头上缠着的纱布都没来得及拆就出来了。
所以,刚刚那话,可信度约等于零!
鬼都不会信!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裴景夏作为一个外人,还真不好再劝,而且,看得出,就算劝也是白劝。
像阿权这类的人,除非薄纪渊亲自开口,不然,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听从其他人的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