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
审问的两位警官从外面进来。
廖局再次擦了把汗,才颤巍巍的介绍着:
“薄总,吴警官和林警官便是这次的审询人。”
薄纪渊睨了眼,心想:就是这两毛头小伙?
只希望他们能聪明点,别得罪不该得罪的人吧。
薄纪渊不给反应,廖局也不敢催,只能扯着嘴角主动问起来:
“小吴小林,裴小姐那边放人吧。”
啊?
直接放人?
“廖局”
其中一人刚开口喊了声,就被廖局制止了:
“裴小姐有不在场证明,你们看看这个。”
两人这才上前仔细的看了起来,当几段监控视频看完后,也知道对方昨晚一直都在医院,并没出来过。
“可是廖局,那只小银锁,裴小姐亲口承认是她的。”
那东西,可是就丢在案发现场的!
所以,最矛盾的点就在这,裴景夏证明不了东西当时就被扔进了河里面,而这东西又确确实实属于她的。
就算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吧,可这东西怎么说?
总的有个理由吧?
廖局很是汗颜:
“薄总你看?”
薄纪渊瞥了眼:
“我能证明,当时拍卖会结束,从酒店出来后,这枚小银锁就被我老婆扔进了河里,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调行车记录仪。”(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