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墨胤眼见林锦月也在打量着自己,于是走近这个发簪铺,朝林锦月微微一拱手道:“这位姑娘对不住了。舍妹年幼天真不懂事,抢了你心中所爱。还望见谅。”
常墨胤举止投足十分有礼貌,丝毫没有因为林锦月是个女子,就轻慢了她。
林锦月见此,还真没想到这个古代有钱公子哥儿,居然还会道歉?她都已经做好了被他挖苦嘲讽,以及自己怎么怼回去的准备了。
这还真是自己来到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后,头一次见到的没有仗势欺人的富贵人家。
“无妨,只不过一根发簪罢了。”其实林锦月也没有多在意那根发簪,主要是自己刚刚快要拿起来了,却就这样被抢走。心里有些不爽而已。
但是见到常墨胤这样道歉了,她也没有必要不依不饶。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明月县附属的府城凌城的首富,常家的二公子——常墨胤。他上面有个大姐,因此人家都叫他:常家二公子。
而他此次出现在明月县,是为了看望自己的外祖母的。常墨胤的外祖母,是明月县的县令夫人。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明月县的满庭香,也是他的产业。
常墨胤自小就十分聪慧,有超然的经商天赋。但是即便是个商人,但是为人却还很是进退有度,言谈举止都十分有涵养。
常墨胤因此是整个常家都默认了,也早就已经定好的常家继承人。
总之,常墨胤就是个挑不出什么缺点的人。
自古重农抑商,但是却掩盖不了商人富有的事实。如果在现代,常墨胤就是个妥妥的高富帅,钻石王老五了。请下载小说爱阅阅读最新内容
光是凭这样的颜值,都会让万千少女疯狂的高富帅。
林锦月的大方态度,令常墨胤更是颇有好感。
随后常墨胤又扫了眼这些发簪,心里想着也是对他来说,并不值钱的东西,加起来这整个发簪摊铺,他都能随手买走。
于是又说道:“姑娘如果愿意割让所爱,给我的妹妹。可以在这些簪子里随意挑选,挑多少都无所谓。你尽管挑,我来付钱。”
言下之意,即便是林锦月将整个摊铺的发簪都拿走,然后都让常墨胤付钱,也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国家的有钱人,都是钱多人傻的吗?林锦月忍不住这样想着。莫川霖是这样,这个男子也是这样。
甚至常墨胤还更是夸张,出手可谓是阔绰。居然第一次见面,就愿意给她买这么多东西!
要知道,这个摊铺卖的,就算只是普通的花簪玉簪。但事实上,这个摊铺所有东西加起来,也要值个将近百八十两银子了。
而这百八十两银子,在资源贫乏的古代,也是相当的多了。换算一下,起码有前世的十几万那么多。
林锦月其实可能低估了自己的魅力,所以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想过是他们只是舍得给自己喜欢的女人花钱,而林锦月只觉得是他们是人傻钱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连发簪铺子的主人都看出来了,常墨胤是对林锦月一见钟情。
再说,既然有人愿意出那么多钱,来买他的簪子。他能卖出去簪子,当然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