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似乎都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争取在明年六七月份之前,把广武所有的涉黑涉恶案子全部审理完毕。
该判的判,该关的关,该枪毙的,那就枪毙!大家都像“竞赛”一样,“争先恐后”地将案子移交给检察院。
可检察院只有一个,法院也只有一个,案子那么多,那就只能“排队”了。
大家也别争,就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办。
也不是没有人提出来,可以“分”一部分案子给其他城市的检察院和法院帮忙审理。
法律上这也是允许的。
无论检察院还是法院,都有一个指定管辖的规定。
不过最终这个建议还是被专案指挥部否决了。
不是别的原因,关键还是不方便——离广武最近的平安市和永合市,市区相隔也有一百多公里。
办案人员来回跑太费时间了。
还不如增加广武检察院和中级法院的人手,全部在本地审理更加“划算”一些。
“毕其功于一役”!在2004年7月份之前,战役必须全部结束。
这是易俊恒和广武市委前不久明确提出来的要求。
由共识变成了硬性“规定”。
对于广武这样一个静江西南地区最大的城市来说,早日恢复社会秩序,早日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朗朗乾坤,也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这些年来,因为社会治安不好,广武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大量的资金外逃,而外边的资金又进不来。
或者说,压根就不敢进来。
在你们广武,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那我们过来干啥?
那些做生意的老板,又不是傻子。
“那,办完李四他们这个案子,你们一大队就闲了吧?”
目前为止,叶九一大队手里头,就只剩下李四这个案子了,“戴宇升案”前不久已经侦查终结,移交给了检察院。
相对来说,“戴宇升案”虽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可比起那些团伙犯罪案来,这种案子还是比较“简单”的,要捋清也不难。
“陈扬案”最终还是移交给了其他大队的同志办理。
叶九哥也不能太拉仇恨,不是吗?
如果“黑旗军”案办完,一大队手里,确实没有新案子了,其他“团伙犯罪案”,也“各有归属”,都已经办到了关键时刻,叶九自然也不可能再去“抢”人家手里的案子。
“嗯,差不多了吧。
不过我估计,李四案要移交给检察院,怎么也得到年后了。
大约明年三月份的样子……”叶九随口答道。
随着和易俊恒一家交往增多,现如今的叶九同志,在“岳父岳母”面前,也已经比较放得开,说话也比较随意了,不像以前那么紧张得满头冒汗。
“那接下来,你们一大队还有什么任务?”
易紫兮问道。
叶九笑道:“那就要看指挥部怎么安排了,也许帮帮其他大队的忙,一部分借调过来的同志,也该让人家回去了,要不然,他们单位领导也有意见。”
“那邱诗涵呢?
她也要回平安去吗?”
易紫兮忽然问道。
叶九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忍不住瞪了易紫兮一眼。
妹纸,你可不可以不在这个时候提到邱诗涵啊?
这不咱“丈母娘”也在吗?
万一引起她老人家误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