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阵容可谓是相当强大了。
饶是如此,对“黄金子团伙案”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也还是持续了足足三天之久。
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审理结果,而是择期宣判。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开审之前,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肯定是开会研究过的,对定罪量刑有一个基本的尺度。
但在庭审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新情况,甚至是新的证据。
还有犯罪嫌疑人当庭检举揭发其他团伙成员重要罪行。
因为这些情况的发生,导致合议庭不能当庭宣判,只能休庭之后再进行研究。
2003年10月15日,对“黄金子犯罪团伙案”,合议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这次的审理时间比较短,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合议庭当庭宣读了审判结果。
“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首犯黄金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赌博罪,强迫妇女卖淫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除首犯黄金子之外,该黑恶势力团伙案的另两名主犯,同样因为犯前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此外,黄金子犯罪团伙案的其他主犯,分别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长达七十三页的公诉书一样,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也长达六十二页,列举了“黄金子犯罪团伙”的各项罪行。
这还只是其中最主要的罪行,一些相对轻微的罪行,判决书上只是一笔带过。
真要是详细列举,估摸着这伙混蛋的罪行能写满几百页之多。
要知道,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可是多达一万多页。
都是由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一大队的同志和其他协助的同志,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其中蕴含着多少辛劳,多少汗水,可想而知。
作为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的代表,沈旭东,叶九,邱诗涵等人,参与了两次庭审的旁听,自始至终,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
另外,还有其他大队的负责人,也参与了旁听。
这对于大伙今后办理类似案子,也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起码大家会更加清楚,今后办理这类案子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那些重点。
对法院这个一审结果,叶九还是很满意的。
黄金子团伙,有三个被判处死刑,意味着其他犯罪团伙的首犯和主犯,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对这些罪大恶极,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就不该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