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前兆(2 / 2)

总裁室的大门关上,一股低气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扑过来,果然他是不是出去过会儿再来比较好?

“过来自己看!”

第一次,风嘉对他说话如此的严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这是要尸变咬人?

网页上是合卺杯的资料,看完之后,林书拉下脸来,这对儿杯子是古人结婚之用,可惜被人当成了陪葬品,是考古队在一处儿明代墓葬群里发现的,可惜出了扒手,这对儿杯子消失了。

其余的东西都被收进了博物馆,一张张照片完整的体现出从发现到挖掘到出棺一系列的过程。

可偏偏在出棺的前一天,墓道进人了,除了这对儿合卺杯其余什么都没顺走。

这件事当时没闹大,那帮考古的是实习生,大家还指望着开了棺写点论文,找个好工作,可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心人想查也能查出来,这不,就被风嘉找着了。

林书小心的看着他,墓葬品他也收了不少了,可从未遇到过这种事,笑笑,拉住风嘉的手,“我现在没事儿了,那东西让我砸了……”

说道砸,林书突然打了个寒颤,风嘉连忙抱住他,哪怕真的有什么脏东西,他阳气足不会出事的。

林书推搡着他,声音有点急促,“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卧槽,这又是出什么幺蛾子,风嘉死死的搂住他,就差学道士咬破手指画个符了。

欲哭无泪,林书诺诺的开口,“我要憋不住了……”

“……”

风嘉看着他跑出去上厕所,笑着摇头,自己都快被他吓出神经病了,养小峰都比养他省心。

林书没事了,最高兴的莫过于风嘉,这段时间林书没精神喜欢发呆,常常是躺在床上也睁着眼睛,看着都吓人,神才会有心思做那事!

总裁室的门一锁,林书陷进沙发里,从头到脚被亲了个遍,两个人腻歪着。

完事儿风大总裁开窗通风,亲了亲昏昏欲睡的人,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他还小,不行不能,可是真到了情动处,他真想让这个人成为自己的。

风峰是个很独立的孩子,从小没有妈妈,他从未抱怨过,也没有哭闹着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有妈妈。

自己上班,每天很忙,家里的保姆隔段时间就换一个,每次都是风峰自己提出来的,这个保姆对他不好,那个保姆在家里打电话,吃零食,让他自己玩,对小风,他亏欠了太多。

风嘉可以上班,可以在商场上无敌,可是他不会养孩子,对孩子他毫无办法,父子俩的相处,对话也如大人一般的模式。

风峰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撒过娇,偶尔还会鄙视,表现出不屑,他也从未觉得这样不好,他就是这样的个性,儿子随他,将来一定可以张成一个男子汉,很好!

林书的出现出乎意料,这个清秀的少年闯进了自己跟儿子的生活,小峰喜欢他,在他面前,儿子才真的像是一个5岁的孩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没有智商的耍宝卖萌,可以安稳的缩在他怀里听他讲故事,好像他们才是真正的父子一般。

只是想着儿子喜欢他,如果可以就用钱买他来照顾孩子,前提是改掉他身上的一身毛病。

尤其是通过调查,林书这个人也只是个文艺乖巧的名字而已,之前做事不顾后果,吃喝玩乐,无一不精。

可是通过接触,这个少年给了他不一样的印象,没有纨绔子弟的一些流氓习气,对小峰也是真的好。

一个人突然改变本来就惹人眼球,后来看到他被人围堵在小巷里,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回去,没有路过那里,林书,他会遇到怎样的对待?

林书,林书……

不知不觉,他已经占据了自己的眼球,不管他在哪儿,自己总是能第一眼发现他,望着他,心里就很安定,矫情了,可是没办法,一把年纪还如热恋中的愣头小子,在爱情中迷失。

可是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风总对于自己有越陷越深的趋势不但没有感到烦躁,反而很期待。

外在沙发上,脖子上红绳挂着的玉观音露出来,这是他贴身带着的玉,风嘉给他塞回脖子里。

手刚摸上,一阵彻骨的凉意从手掌传满全身,冰的风嘉一个机灵。

这么凉怎么能贴身带?

起身找来一把裁纸刀趁林书迷糊的时候,风嘉准备把绳子剪断。

林书在沙发上蠕动了下,手上一哆嗦,食指被刀片割了下,一滴血滴在林书的唇角。

风嘉起身去找创可贴,那滴鲜红的血液在林书的下巴上聚集,滴在了玉观音上。

林书皱眉嘟囔了一声,体力有点消耗过度,这种事做多了真的伤身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