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间了!
女人一下子兴奋起来,她的手里头还紧紧握着一把转轮式女士手枪,枪已经上好了膛,明亮的枪口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不是二哈眼睛的光。
……
枪是今天新抢的,卖相不错,一看就是好枪!
很快,不远处有一个黑点,晃晃悠悠的走向前来,速度很快!
浦思青兰兴奋的一枪打了下去!
一瞬间飞沙走石,恶龙咆哮,血腥味飘散开了,一地的红色!
中了!!!
她战胜了命运!
个鬼!!!
啊哦…
那是一条狗,可怜的流浪狗,作为一只躺枪狗,光荣的领盒饭了。
它真的只是路过。
因为闻到了史香。
命运和青兰开了个有味道的玩笑。
……
浦思青兰:“……”
没有瞄准器,她现在五米开外看不清是人非人,狗子我对不起你,但我下次还打!
右边的树上,正蹲着酒厂一劳模和他的憨憨,劳模的手乎而握紧,乎而松开。
他没有心疼子弹,真的。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是这个道理,有些人自以为自己是黄雀,事实上。他只是一只卑微而又可爱的劳模。
“老大,她为什么要射狗啊?难道她在打野?她难道想吃狗肉?监狱吃不饱饭?”
可伏特加觉得袜子女身材浓纤合度,前凸后翘,腿长一米,看起来不像营养不良的样子啊?
琴酒冷冷的瞪了他一眼,他想说,我怎么知道?但为了作为老大的尊严,琴酒很认真的解释:“蝙蝠事件之后,禁打野。雷小锋头像是狗头,这叫仇恨转移大法。”
伏特加懂了。
恨雷小锋等于恨狗,雷小锋等于狗。
不大聪明的憨憨又一次明白了全部。
……
北风吹,呼啦啦的,被伏特加误解的男人,他这次是真的来了。
北风提着麻袋拖着绳索,准备很周全的亚子。
他直接走小道,绕到了浦思身后,一砖啪出,横坐标为加速度Vo,纵坐标为g,打出一串优美的数据,伴随着浦思青兰做自由落体运动,麻袋一套,绳子一绑,捕捉成功。
北风很认真的把标签贴上:“照妖镜验过的史考兵,体温正常,概不退换,请妥善保管。”
琴酒从树上跳起来,一个鲤鱼打挺,挺胸收腹,气沉丹田,他掏出了枪,黑衣人一把推开拦路的憨憨,举起了爱枪,拉下膛板,用指腹摩挲那把爱枪,枪上一排小小的齿痕清晰可见,这是雪糕的杰作。
是的,当初那把坏枪,被琴酒用扳手修好了。
一来,他念旧,二来,贫穷使思想觉悟提高,能不浪费,绝不浪费!
每一发子弹,每一把枪都是钱,除了用来挑逗他在乎的人,其他人…
哼,琴酒甚至舍不得用一颗子弹儿!
这就是他总是恼火的原因,因为贫穷,穷到只有一件衣服,只有冬天才能出来溜达。
因为…夏天,穿大衣会热死!
北风老早就看到了树上的二人组,琴一开枪他就躲,一跳三尺高并且还能反击!
手头上的,麻袋来了个365度转角,直勾勾的砸到树上,落于某个人的头顶,琴酒加速度飞快的躲过了。
麻袋掉在地上,惊起了一群沙雕,并且一只比一只大!还有一只更大的!被砸中后直溜溜的掉在地上,还很圆润的滚了两圈,一直滚到北风脚下。
伏特加捂住了头上的包,用右手抓住了北风的鞋子,吼道:“老大,我捉住了!”
北风觉得他很伟大,都要晕了,还不忘做贡献。
只是,抓鞋,有用吗?他可以脱鞋。
所以背对着琴酒而立的男人没有回头。
琴酒被小弟感动了一秒,然后他赏了伏特加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