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火烧连营只等闲(二合一)(1 / 2)

“对,就是这样,前襟上可以加个纽扣。”明朝的衣服特点他还是略有了解的,明初庶民大多遵守政府规定穿“青布直身”,但后来,许多人都不是用布,而是用绢、绸等华丽面料来裁制,颜色也由单一的青色转而出现了沉香色、元色(黑色)、酱色(深赭色)、玉色、淡蓝等,款式变得愈来愈长,尤其是衣袖非常肥阔。

他现在就是一件直裰黑服,然后头戴着四方巾,就像一个常见的文人一般,手里还拿了一把画着山水的扇子,不得不说,果然恶魔的变化能力确实很万金油。

奎斯一袭青衫,头戴青色儒巾,手里还拿了个扇子,这不由令卡洛斯恶意猜想这家伙有多爱青色。

纳齐穿着深赭色的短衣劲装,也没有带巾,直接把那红色的刺猬头露出来。

摩黛丝提则穿着淡蓝色的褙子,还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簪子插在头发上充当装饰,他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这边还要把头发变长点,必须是看上去黑色的那种,否则奎斯和纳齐那五颜六色的发色会出大问题的。

“摩黛丝提的发色好歹是黑红色的,不仔细看也不显眼,你们俩的头发很明显有问题啊,赶紧变成黑色的,然后变长一点吧,哦,对了还需要簪子固定头发才行。”随手掏出一面镜子,他看着那镜子里熟悉的人影,不由感到一丝怀念。

自己现在差不多在自己人类时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很年轻,脸上还带着一丝稚气。

“接下来就是料理那些杂碎的时候了。”他抬起头来,恶魔的视野可不是那些普通人可以相比的,他已经隐隐看到千米之外的牛皮军帐了,中原地区的部队牛皮都用来做甲胄了,基本上都是以布幔为主,而牛皮大帐则主要是游牧民族在用。

而除了那标志性的牛皮大帐外,他还在军营中看到了那熟悉的金钱鼠尾辫,此发型之丑陋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所以看到这个发型,他也不担心误伤了。

记得历史上1647年清军攻占广州颁布剃发易服令竟还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如此野蛮的行径,令人愤恨不已,不过,现在满清可再也说不出这种话了。

“总之就是放火,见人就杀,记得把敌人的首领的头颅留下来,我有大用的。“好歹自己现在也算团队总指挥,指挥一下人手肯定也是没有问题的。

纳齐虽然很不满,但也知道现在靠卡洛斯才可以获得最大利益,他赶忙掏出了一把燃烧着的大剑,这把大剑如果是恶魔形态的他拿起来还不算夸张,但如果是人类形态的话,那就显得滑稽可笑,一个人单手举着一把比自己身高还长的大剑肆意砍杀着敌人。

“怪、怪物啊!”

“魔鬼!”

“走水了!”

纳齐飞在空中口吐烈火,然后时不时挥舞着手中的大剑,那大剑中的火焰也随之化为带火的气刃然后扑向敌人,满清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敌人根本不惧箭矢和火枪的攻击,哪怕是之后调来了重炮也依旧伤不了他。

笨重的炮弹飞舞着,直接砸向纳齐的门面,但纳齐浑然不惧,反而露出冷笑,他打不过那两个疯子,还打不过这群蝼蚁吗?他直接一只手接住了炮弹,然后用更快的速度把炮弹扔了回去。

这些实心弹准头极差,而且装填发射的速率不高。且炮体笨重,无法快速进行转移,用来攻打不会动而且范围大的城墙还好说,但如果用来射人的话,那命中率真是听天由命了。

哪怕好不容易有一发射中了纳齐,但依旧起不到多少效果,超上位恶魔的战斗力足以征服一个落后的小型位面,在卡洛斯的记忆中,擅长范围性攻击的超上位恶魔全力以赴的攻击覆盖范围堪比战术核弹,一击足以摧毁一座宏伟的城市。

“无尽飞舞的旋风啊,撕碎我的敌人。”奎斯呼唤而来的旋风在单纯的破坏性不如纳齐的火焰,但风助火势,在旋风的帮助下,火焰以更快的速度点燃了一个又一个帐篷。

火光冲天而起,在这熊熊烈火的包围下,营啸随之发生,清兵们此时已经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在恐惧的压迫下,一些清兵陷入疯狂,持着武器向周围的士兵砍去。

他们之中有的人甚至不知道敌人在哪里,也不知道发生了,只是单纯的在报仇,毕竟平时可没有这么好的机会。

士兵们乱作一团,虽然有亲兵出来维护纪律,但他们的数量与那早就搅成一锅粥的士兵相比太少了,更别说卡洛斯此时也没有闲着,反而利用自身高超的潜行手段,暗中处理掉这些亲兵。

随手砍下两个亲兵的脑袋,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一个远比周围军帐大的军帐,在这里面待着的哪怕不是皇太极也是满清的高层。

“陛下,不好了,西边有人打过来了。”

“陛下,不好了,北边有人打过来了。”

两个亲兵火急火急地冲入帐内,然后近乎同时汇报,两人相视一眼,不由觉得分外尴尬。

帐内一人坐在主位上,此人长着一张大饼脸,脸上还满是麻子,身材也比较矮小。他便是满清此时的皇帝,皇太极,他眯着眼睛,露出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他镇定的样子令慌张的亲卫冷静了下来。

“具体什么情况?”皇太极对这次袭击并不在意,毕竟明军此刻节节败退,严防镇守都老有晋商范永斗之类的汉奸过来送钱送粮送人送情报,这种情况下,明军怎么守得住,他们又怎么输,明军如果真的敢出城野战,他就更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