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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堂之上,一个七尺魁梧的中年人,双脚搁在案台上,一双牛皮大靴把案台压弯了,他穿着于一身闪亮的银甲,白皙的皮肤如雪,闪闪而熠,和其银甲相得益彰;再看其一张钢铁一般的脸,三角眼,鹰鼻,长髯,给人一种冷漠傲气十足而脾气暴躁的感觉。他就是邪魔域的天魔猛将军,人称“雪骨鬼”的薛刀。
在他的左边站着一个人,魔物人,脖子上放着一个大青花瓷瓶,花瓶上除了精致的花纹之外,还淡墨“画”上了一滑稽的嘴脸——这花瓶其实是一颗脑袋。这个脑袋上平时很少插花,特别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很少能成活,但今天却插上了一些兰花和菊花,大概是因为在室内的缘故。除了头部之外,其他部位和人类基本相同,其实是被衣服所掩盖了,也就不必叙述。它是薛刀的副将,叫花平平,绰号是“花瓶子”。
原本在间距的右边,还应该有一个人呢的,一个魔兽人,只不过在被派遣捕捉逃犯时,不幸殉职,它是魔犀人,叫铁直冲。
而在案台下面,大堂的中央,跪着一个人长得鼠头猴脸的,一看就知是在官场驰骋多年的人,懂得如何使得一些小手段,使其鞥升官发财包二奶,使上头欢心下头惊心百姓伤心,它是通魔镇的知府。
“我叫你办的事,办得怎样?”薛刀对着他漂亮的靴子道。
知府眼睛都不敢向上抬,诚惶诚恐道:“报告将军一切皆顺利完成。”
“说来听听。”
“据细作探报,晃下巴、独耳龙等逃犯越狱并劫法场之后,都躲到了潇洒林养伤去了。。。。。。。。”
“很好。”薛刀扶着虬髯,眼里透着闪光,“看我怎样把这鸟林化为灰烬的。。。。。。。”
知府稍微抬起眼皮,看了一眼,立马又低了下来,道:“将军是要亲征么?”
薛刀一脚踢碎案台,暴跳起来,吼道:“屁话,我心爱的副将死在他们手上,我能不亲自出马么?”
捉拿逃犯,本不关他鸟事,但铁直冲之死让他理所当然地担当了这个职责,因为死者曾于战场上救过他一命,而且是他的得力助手,况且捉拿逃犯总比带兵打仗容易和有趣的多。
知府被他这样一喝,吓破了胆,连连磕头,道:“将军英明神武,必定一脚踏平潇洒林,凯旋归来的!”
“我什么时候吃过败仗?!!!”薛刀自我陶醉了起来,“谁有能力让我吃败仗?!”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几乎把屋檐都震翻了。
你这厚脸皮的,知府心里骂道,前阵子吃了败仗,才逃到通魔镇的,还厚无颜耻自吹自擂!
潇洒林可是一个卧虎藏龙之地,知府暗想,其中树人、花人等奇异植物人、人和兽人、魔兽人甚多,高手如林,很多世外人都喜欢隐居这里,想拿下此林,谈何容易!
正在思量间,薛刀已走到了他的眼前,瞪着眼睛道:“我叫你请的人,来了没有?”
知府拱手道:“就在在门外等候呢。”
“叫他们进来。”
“是。”
“传风火兄弟——”随着唱官的“京剧”一般的歌喉,俩少年疾风而来,在堂下下跪:“参见将军!”
此兄弟二人,黄种人,十九岁,孪生兄弟,英俊非凡,气宇轩昂,一看就知道绝非凡人!两人容颜如一,但却很容易辨认,很大差异:哥哥,烈枫,黑色短发,如风之稻草,乱糟糟,其半敞的胸膛上雕满了纹身,不是兽形,而是衣服意境身高的山水画,虽然只是露山的一角,却课件其怀甚广,可容天下!弟弟,烈焱,确实金色的长发,眉毛和胡子,鼻梁上还有一细长的刀疤;其穿着一件马褂,只有一处有纹身,金色的纹身,刻在左二肱肌上,是一团烈火。
“好,俊俏的英雄少年!”连薛刀也忍不住为他们拍手叫好,转而笑道,“两位快快请起!”
“是!”
“我还没来通魔镇的时候,”薛刀笑道,“就听说此镇有一少年兄弟,身怀绝技,有‘火烧千里营,风吹万骨灰’的本事,不止两位可否听说过?”
两少年沉默了一会儿,猜不透他的用意,而烈焱拱手道:“此二句,说的正是我兄弟两!”
“哦?”薛刀明知故问道,和刚才之欢颜有不同了,“但我看不出来。。。。。。。”
“有眼无珠的人,当然看不出来!”烈焱双手交叉放于胸前,不快道。
“大胆,竟敢在将军面前撒野!”花平平高声喝道(听起来还有点娘娘腔的),“来人,把他们拉出去砍了!”
薛刀伸了伸手,示意他的副将安静,转而怪笑对着烈焱。
而烈枫则向他弟弟使了个眼色,示意其不要乱说话。
薛刀不但发现他们外貌上的差异,性格上的差异更巨大:哥哥沉默寡言,冷静,谨慎,温文尔雅,城府有点深度;弟弟生性冲动,脾气暴躁,口无遮拦。他越看越觉得有趣了,特别是看着烈焱的时候,简直笑笑欲露了,这让后这十分的不自在。
烈枫赶紧躬身道:“兄弟之言,多多得罪,望请见谅!”
薛刀道:“无碍,年轻人嘛~~~”
烈枫拱手道:“既然我兄弟无甚本事,那就此先行告退了。”
薛刀摇了摇头,摇头的意思就是不可以。
烈焱怒道:“那你想怎样?”
他有摇了摇头,摇头的意思就是不怎么样。
然后他大笑起来,拍着他们的肩膀道:“放你们走,我才有眼无珠呢!”
他又解释道:“刚才是逗着你们玩的,你们有本事,我当然看得出来!”
烈焱在冷笑,仿佛觉得这句话也是“玩笑”似的。
烈枫道:“不知将军请我们到府上,意欲如何呢?
薛刀笑道:“当然是看你们的本事了——我虽然看得出你们有本事,但不知道你们的本事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