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小姐,请留步!”
盛宁安停下步子,看向面前的人。
这么快,又见面了!
肖清雅快步走到她跟前,拦下她道:“盛小姐,我想和你聊聊。”
盛宁安知道对方为什么拦下自己,甚至连对方想说什么都猜到了。
“如果是代言人的事,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聊的,解约书现在应该已经寄给你们公司的法务。”
肖清雅没想到对方公司动作这么快,急道:“盛小姐,之前冒犯你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听说您母亲和我们叶总是好友,希望你能看在我们叶总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
盛宁安:“抱歉,解约是公司的决定,而并非我个人的意见。”当然,按照她个人的意见也是要解约的。
“但我相信,只要您一句话,就可以改变结果。”如果她不是盛总的女儿,不是昭意的大小姐,根本就不会有她被更换掉代言人的事情。
所以公司的决定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决定。
话虽如此,可是她又为什么要替对方说话?为什么要选择一个欺压自己,品行不端的艺人作为自家公司的代言人?
以对方的人品,指不定会给公司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
当然是要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盛宁安:“我觉得你的形象并不适合昭意,代言人的事情就算了,我听说你的演技还不错,不妨还是先好好演几年戏。”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
有的人红得太快并非好事,对方倒不如好好打磨演技,兴许还能在这个圈子待得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