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了一把这事儿,在现在听起来好像没那么严重。
但发大水那年可是旧社会,旧社会的人有多保守,估计大伙儿都知道。
那会儿穿衣服裤子都是不能露出胳膊腿儿的,尤其是女人,袖子稍微短点儿都能被人批不守妇道,让人在背后把脊梁骨都戳烂。
何况穿着短衣短裤,被陌生男人摸了一把大腿这事儿。
在旧社会,这事儿就跟强奸没区别。
古代一个女人要是被陌生男人看了或者摸了不该摸的地方,那就是失去贞洁了,要是不嫁给那个男人就只能去死。
旧社会那会儿稍微好点儿,但也好不到哪儿去。
女人本来遭遇了水灾,外衣外裤被水给冲掉,只穿着短衣短裤让人抬回去还让那么多人围观已经是奇耻大辱。
更何况在这种危急关头,居然有人趁机吃女人豆腐,摸人家大腿。
这是多恶劣的行径啊?
那不等于在人家生死关头,还把人名节给毁了?
难怪,难怪这女人一直留恋在孙家的蒲桃架下不肯走。
感情除了想报孙家人的恩,还有这么档子事儿。
孙家人一听也震惊了:“谁?”
“大嫂子你现在就告诉我们那人谁?孙家出了此种败坏门风之徒,我们非把他揪出来打死。”
“对!”
“就算不打死也得去半条命,太他妈可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