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笑着说道:“不,子弹只是破坏了他的脑干的一部分,并不会让他丧命。只是会永远的变成植物人而已。死,太便宜他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点头说道:“不错,活着有时候比死亡更痛苦。你们也别愣着了,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去,晚了可是你们害死的。”
阿木带来的枪手,赶紧跑了过来,用剩下的一只手臂,把他甩在肩上,背着他快速的跑出了巷子。
我让石头把地上的手枪,都捡起来。装进车里面,把谢远龙他们扶上了车,大家也直接回到了娱乐城。
除去了阿木这块心头大患,我心情也愉快了不少。在大厅和大家喝了一些酒以后,有些放心不下小熙和沈菲,就先上楼去看看。
我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反应。我心里隐隐感觉有些不安,就用钥匙开了房门,走了进去。
几乎是瞬间,就被眼前的一幕惊骇住了,地板上竟然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
我走的时候,房间里就两个女人。小熙现在还躺在床上,本能的就以为是沈菲出事了,被人打成了重伤。
心里痛苦不已,颤抖着把地上浑身是血的女人抱了起来。然而,当我看清她的脸的时候,心里更加的震惊不已,她竟然不是沈菲。
而是,犹如冰山女王一般存在的孟彦!
绝美的脸蛋苍白无比,眼睛微微闭着。胳膊上,肚子上,大腿上,全是伤口。皮肉往外翻着,很明显是刀伤。
她的功夫如此厉害,究竟是什么人能把她伤成这样?浑身的衣服都是染成了红色,可想而知是经历了怎样的一场恶战。
这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沈菲拿着我房间里的医药箱走了进来,急忙说道:“这个女人从窗口翻进来的,当时把我吓了一跳。你回来正好,快想办法救救她吧!”
看着奄奄一息的孟彦,我的心情也复杂无比。严格说来,她还是我的大姨子,但是我对她的了解少得可怜。
印象里,除了冷若冰霜,就是强势霸道。犹如雅典娜女神一般的存在,竟然也有如此狼狈的时候。
我微微叹了口气,看了看奄奄一息的孟彦。对着沈菲说道:“去卫生间,拿一张毛巾打盆热水出来。”
失忆后的沈菲,虽然有点爱吃醋。但是,心底依然像以前一般善良,点点头立即走进了卫生间打热水去了。
我把孟彦平放在沙发上,乌黑的头发都沾上了血迹,一团一团的。脸上也有些细小的伤口,呼吸很微弱,看起来非常的让人心疼。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中袖T恤,身下是黑色的牛仔裤。现在已经破烂不堪,和往日的高贵冷傲有着天壤之别。
我想了想,回头关上了房门。她的伤口只能我亲自处理,一个女人让石头他们上来也不合适。而且,目前根本不知道她的仇家是谁,要是送去医院,被仇家知道了消息恐怕会更加的麻烦。
不过,眼前有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她身上全是刀伤,得先把淤血清洗干净,然后再缝合伤口,包扎起来。
这样一来,得脱了她的衣服和裤子才行。我心里有些发愁,孟彦的脾气我是领教过的。明显对男女之事,看的比较重。
要是知道我脱了她的衣服,恐怕就不是拿刀捅我那么简单了。
沈菲端着热水也走了出来,见我在发愣,问道:“怎么了,快救她啊!”
要是以前,沈菲没失忆。凭着她的医术,就可以完全救治孟彦,但是现在的沈菲和一般的小姑娘无异,除了能帮点小忙,也派不上用场。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其实,我认识这个女人。是小熙的姐姐。”
“那你更要救她啊!”沈菲有些急了。
我叹了口气说道:“她脾气不好,我不敢脱她的衣服!”
沈菲也明白过来,孟彦伤成这样,不脱干净,根本无法救治。想了下说道:“你这是救她的性命,被你看几眼,总比死了好吧!不过,你不许乱看……”
沈菲吃醋的本性又表现了出来。我想来想去,也只好这样了,等她清醒了就说是沈菲救的她。
人命关天,我也不再迟疑。从急救箱里拿出一把小剪刀,顺着孟彦的T恤边缘,一直剪开。然后连着袖子,都剖开了,伤口上的血迹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
可能因为长期练功夫的缘故,她的皮肤非常的紧致,看起来很有弹性。身上也看不到多余的赘肉,光滑而白皙。
沈菲在一边忍不住提醒道:“别看了,快一点。还有裤子呢。”
我尴尬的笑了下,如法炮制。顺着牛仔裤的裤脚,往上开始剪,然后把粘着血迹的碎片,轻轻扯了下来。
好不容易把孟彦身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只剩下满身的伤口,看起来非常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