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替大郎脱罪(2 / 2)

由于,娶亲的相关事宜都是弟弟出的面,人家姑娘家以为要嫁的人是弟弟,欢欢喜喜嫁过来了。结果洞房花烛的时候,发现新郎不是想象中的俊俏郎君,却是个歪瓜裂枣,姑娘傻眼了,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她只能忍下来,却是想着,能不能来个一女伺二夫。

当然,这个姑娘不是个冒进的,她先安安静静在这个家,生活了下来。然后,才在某个弟弟休沐的日子,试探这弟弟对她可有非分之想,试探的结果自然是没有。可这姑娘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便想着勾引他。

勾引最后自然也是不成,不仅如此,还因为她这番举动,逼得这弟弟直接搬去衙门住再也不回家。

勾引小叔子无望,哥哥矮小的身材,又满足不了这位姑娘的,最后这姑娘红杏出墙了,跟一个身材粗狂的邻居好上了。这位邻居颇有些家底,不用像这哥哥每天出去营生,于是两人天天趁着哥哥出门谋生,就勾搭在一起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次数多了,渐渐就有流言出来,有一天那哥哥跟平常一样,挑着货担出门了,却是没像往常一样去街上吆喝,而是躲在一旁偷看。果然,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看到那奸夫敲开了他家的门,然后在门口就对给他开门的妻子,上下其手,哥哥怒气丛生,当下再也顾不得什么,直接就冲进家门,骂那两人奸夫淫妇。

两人一见事情败露,那奸夫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那哥哥给杀了。那姑娘吓傻了,却在奸夫的安抚下,很快镇定下来,并跟奸夫一起伪造了,哥哥意外死亡的现场,然后伤心欲绝跑去衙门,找弟弟。

其实,关于嫂子跟人勾搭成奸的流言,弟弟早就知道,也是他特意提醒自己的哥哥,要多看着点嫂子。所以,哥哥这意外死亡,立马让弟弟闻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但他不是鲁莽之人,并没马上指着这嫂子什么,而是而是找各种依据,然后去报官。

他本身在衙门当差,很清楚这大卫朝的律法。《大卫刑统》清晰记载: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也就是说通奸之人,要判刑一年半,假如女的有老公,那就要判两年。一起法令还规则,主人捉奸杀死奸夫的,不追查法令责任。

也就是说,哥哥捉奸如能打死那奸夫,则无需追责。但是哥哥现已被害死,所以他只能走走法令程序,替哥哥报仇雪恨。不过他没料到的是,官府会驳回自己的诉求,无奈之下,弟弟只能采取手刃仇人的极点方法。

仇是一定要报的,但也不能把自己搭上。弟弟先是找来街坊街坊,让人作证嫂子与那奸夫勾搭成奸的通过。然后又逼着嫂子将暗杀哥哥的进程告知清楚,并让街坊记录在案,最终弟弟才动手报仇。

弟弟的报仇,是直接在哥哥的灵堂前,扯开嫂子胸脯衣裳,一刀将那嫂子给刺死,杀人前先拉扯潘金莲的衣服,又让街坊记录在案,就是为了营建一个打斗现场。之后他又找到那奸夫,当着街坊邻居的面,跟那奸夫打了一顿,又是个不小心将那奸夫给刺死。

杀了两人后,弟弟并没有逃跑,而是到官府自首。

然后由于大卫朝律法的规定,这弟弟就算青天白日的杀了俩人,也没被判死刑,只是被发配。其中的巧妙之处,在于这弟弟身为执法者熟知律法,使得这奸夫淫妇两人的命,失在一个“斗”字上。

唐讼师的意思是,把那徐家夫人的死,掰成跟钟大郎打斗过程中,钟大郎错手杀的人,而不是谋杀和故杀。

事情能找唐讼师这样想的发展,大家都极为满意,所以就决定这样去跟衙门交涉。可惜,那边徐家姐姐一心想要钟大郎死,哪里肯接受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