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照”一词在中国的佛学典籍中出现最多。“观”、“照”意思相近,但分而析之则颇有不同。“观”从文字义来说是:“谛视也。”(《说文解字》)观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法,即以“正智”,照见诸法。中国佛教之天台宗以“止观双修”为其教旨大义。“止”是止息妄念;“观”是洞观般若实相。“止”和“观”在佛教修行中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著名佛教研究学者方立天先生释“观”说:“众生主体以佛教智慧观察世界,观照真理,主体心灵直接契入所观的对象,并与之冥合为一,而无主客能所之别,谓之观;或主体观照本心,反省本心,体认本心,也称为观。观是佛教智慧的观照作用,是一种冥想,也即直观,直觉。”[6][6]“照”在佛教中典籍中所见颇多,其义与“观”相近,然更近于“本质直观”。方立天先生释之云:“与观紧密相连的是照。照即照鉴,照相馆见。印度佛教说,佛、菩萨具有洞见众生和万物的大用。中国佛教则把最高真理、终极本体‘真如’和主体的心联系起来,说真如也有观照万物的妙用。真如本体是空寂的,由此中国佛教又把照与寂连用,从而有寂照和照寂之说。寂,寂静,反映真如本体的空寂状态。寂照,即寂体(真如本体)的观照作用。”[7][7]我们可从佛教典籍中得见“照”字之义。南北朝慧达在《肇论疏》中阐述道生的“顿悟”说云:“夫称顿者,悟语极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8][8]谢灵运论“小顿悟”云:“夫明非渐至,信由教发。何以言之?由教而信,则有日进之功;非渐所明,则无入照之分。”[9][9]“壹有无、同物我者,出于照也。”(同上477页)而南北朝时著名佛教思想家竺道生云:“未是我知,何由有分于入照?岂不以见理于外,非复全昧。知不自中,未为能照耶!”[10][10]等等。由这些论述可见,“照”是通过直观的方式,对佛教的“终极真理”的洞彻。在某种意义上,“照”与“悟”是同义的,汤用彤先生谓:“悟者又名照,乃顿,为真,为常,为智,为见理。”[11][11]但“照”重在直观的方式和所悟真理的不可分性。禅宗更多使用“观照”的说法,如六祖《坛经》中所说:“用智慧观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见性成佛道。”“故知本性自有般若之智,自用智慧观照,不假文字。”“汝若不得自悟,当起般若观照,刹那间,妄念俱灭,即是自真正善知识,一悟即知佛也。”六祖慧能所云“观照”,是“顿悟见性”的主要方法,其性质一是“不假文字”,即非名言概念而是直观的方式;二是观照主体应具“般若智慧”。
在中国诗论、画论和书论等艺术理论中,“观照”及其相近概念是很多的,它们从哲学中引申过来,但却使“观照”这个范畴具有了丰富的、纯正的美学意味。南朝宗炳的画论名著《画山水序》云:“圣人含道映物,贤者澄怀味像——况乎身所盘桓,目所绸缪。以形写形,以色写色也——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于是闲居理气,拂觞鸣琴,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不违天励之丛,独应无人之野。峰岫峣嶷,云林森眇。”[12][12]这里的“澄怀味像”、“应目会心”、“披图幽对”等,都是说对山水之美的观照。这种观照包含了这样几点意思:一是主体是以虚静的、“含道”的心胸,来晤对山水之“像”的;二是这种观照不是一般的“看”,而是物我融通、心凝神释感通过程;三是观照所得并非仅是山水外形,而是在物我融通中产生的灵趣神韵。这是超乎形质之上的。刘勰在论创作的“神思”时说:“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以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穷照”之“照”,可理解为洞察力;“独照之匠”,显然是借用了老庄的概念,并揉和了佛家思想,是指主体通过对外物的观照,而产生独特的审美意象。中国古代美学中的“观照”说有鲜明的价值论取向,也即是说在主体进行审美观照的同时,也是审美价值的生成过程。这在谈及艺术创作时是尤为明显的。如唐代诗人王昌龄在其《诗格》中论及诗歌创作神思的生成时说:“一曰生思。久用精思,力疲智竭。放安神思,心偶照境,率然而生。”意谓诗人在苦吟力索诗思不来时,暂缓苦思,转而放松心情,观照外境,诗思或许就在这种偶然契机中“率然而生”了。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瓘谈书法美学境界的产生多以观照为其前提条件,如说:“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13][13]“自非冥心玄照,闭目深视,则识不尽矣。可以心契,非可言宣。”[14][14]而宋代大诗人苏轼在诗中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咸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送参寥师》)意谓在诗歌创作的审美观照中可以洞烛“群动”,广纳“万境”,而且有着丰富的难以言传的“至味”。
在艺术创作的审美观照中,审美主体往往进入物我两忘的“物化”境界,达到主客体交融的极致。作为审美关系的“物化”,与“感兴”、“感物”等范畴相比,都是更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哲学思想中“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基本命题。通过审美观照,主体进入审美体验的高峰,在感觉和意识中与客体交互感通,完全幻化为一,如庄子所说的:“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庄子达生》)在我看来,“物化”是审美主体的灵性与客体的物性的自由无碍的融合,而非一般的“情景交融”。此时,主体因了对客体的观照而使自己的创造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亢扬,主体的灵性也因有了对象的附丽而高度唤醒;客体作为“物”也非单纯的“物”,而是因主体灵性的灌注而使其“物性”得以“敞亮”。庄子论“物化”时说:“灵台一而不桎”(《庄子达生》)即是说主体的灵性与客体的物性化而为一,毫无滞碍。宋人郭熙、郭思父子论画山水云:“欲夺其造化,则莫神于好,莫精于勤,莫大于饱游饫看,历历罗列于胸中,而目不见绢素,手不知笔墨,磊磊落落,杳杳漠漠,莫非吾画。”[15][15]清人邹一桂记述宋代画家曾无疑画草虫的体会时讲:“某自少时,取草虫笼而观之,穷昼夜不厌。又恐其神之不完也,复就草间观之,于是始得其天,方其落笔之时,不知我为草虫耶,草虫之为我耶!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无以异,岂有可传之法哉!”[16][16]由审美观照而产生的艺术创造是全然超越于主客体的区别,而进入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同时也超越了规矩法度而达到了审美创造的自由。
若是那人年龄小,我还可以说是给她来个从小培养什么的,但事实上既定事实就是事实了。
一般来说裹脚是儿时就裹的,但是她是客家女人。
客家女人是不裹脚的。
客家女人是有客家特色的女人。她们是汉族女性中独特的一类,是汉族女性中唯一没有过缠足的女性。客家妇女在长年累月的社会实践中,锻炼了她们特有的勤俭、刻苦和坚韧的性格以及特强的生活能力。
美国传教士罗伯?史密斯说:“在我所见到的任何一族的妇女,最值得赞赏的当推客家妇女了。”英国学者爱德尔在他所著的《客家人种志略》称:“客家妇女是中国最优美的劳动妇女的典型。”客家妇女集中体现了客家人刻苦耐劳、勤俭朴实、坚毅顽强、自力自强、聪明进取等优秀品质与精神,更完整充分典型地塑造出客家人的形象和精神风貌。每一个客家人或者了解客家生活的人,当论及客家民系崇高伟大的品格、思想情操时,跃然展现出一幅图景是:曙光初露,烈日当空,晚霞降临在千陌田园四赤足眷恋耕耘,或在餐桌上一碟咸菜一碗粥的客家妇女形象。在她们身上闪耀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坚毅不拔、聪明善良等光环,无不为她们谋取生存和催人奋进的精神所震撼,所折服。此外,客家妇女还有着不少特色,比如服饰、生活习性等,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然,在客家妇女勤劳勇敢、聪明善良的背后,客家妇女还有着令人同情、惋惜的一面,与封建社会其他妇女一样,她们许多人也同样受到种种不平等的待遇。
客家人大多往住山区,“逢山必有客,无客不住山”就是这个缘故。由于田园稀少,土地贫瘠,谋生不易,因此男人们多数远走他乡,多外出营生。于是种田、家务事、教育小孩、纺织等,既要料理家务,照顾老小,又要出门干活,举凡上山砍柴、下地耕种均一肩承担,形成“男外出,女留家;男工商,女务农”互补型的家庭模式。她们在狭窄的山沟里翻挖田地,终日劳作。这和忌讳女子到田间劳动,认为“女人到田间,连续旱三年”的华北一带旧习相比,有着很大的差别。所谓“男耕女织”,在纯客家地区是不适用的。现潮汕妇女仍不下田劳作。因此客家地区的妇女遍体形粗壮,有独立生活能力。所以,客家妇女最突出特点,就是罕见的勤劳、刻苦与俭朴。《嘉应州志?礼俗卷》载:“州俗土瘠民贫,山多田少,男子谋生,各抱四方之志,而家事多任之妇人。故乡村妇女,耕田、采樵、织麻、缝纫、中馈之事,无不为之,?之于古,盖女工男工皆兼之矣……古乐府所谓‘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不啻为吾州之言也。”
乾隆《大埔县志?风俗篇》云:“妇女妆束淡素,椎髻跣足,不尚针刺,樵汲灌溉,勤苦倍于男子,不论贫富皆然。”
嘉庆《大埔县志?烈女篇?序》云:“埔女持家作苦,习为固然,设有不幸,加以勤俭犹可自立,则胡为贬节事人哉。语云:健妇当男;又云:劳则忘谣,埔妇之节,埔俗有以成之矣。”
《清稗类钞?风俗类?大埔妇女之勤俭》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奉俭约,绝无怠惰骄奢之性,于勤俭二字,当之无愧。至其职业,则以终日跣足,故田园种植,耕作者十居之七八。即以种稻言之,除犁田、插秧和用男子外,凡下种、耘田、施肥、收获等事,多用女子。光、宣间,盛行种菸,亦多由女子料理。种菸、晒菸等法,往往较男子汉为优。其余种瓜果、植蔬菜等事,则纯由女子任之。又高陂一带,产陶颇多,其陶器之担运,亦多由女子承其役。各处商店出进货物,或由此市运至彼市,所用挑夫,女子实居过半,其余为人家佣工供杂作者,亦多有之。又有小贩,则寡妇或贫妇为多。又除少数富家妇女外,无不上山采樵者,所采之薪,自用而有余,辄担入市中卖之。居山僻者,多以此为业。又勤于织布,惟所织者多属自用耳。总之,大埔女子,能自立,能勤俭,而坚苦耐劳诸美德无不备具,故能营各种职业以减轻男子之担负。其中道失夫者,更能不辞劳瘁,养翁姑,教子女,以曲尽为妇之道,甚至有男子不务正业而赖其妻养之者。至若持家务主中馈,犹余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