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嗷嗷!”别跑,站住。
我哼哧哼哧的追着一只兔子,正如你所见,我一步步的在适应着野人的生活方式。
拿起一块坚硬的小石子,在树上又化了一横,这已经是我来到这个破地方的第23天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满一个月了,这种日复一日的日子不知道何时才能过去。
观察了这么多天,很遗憾的是这边的东西没有什么变种变异的,都是自己见过的很正常的生物。也该庆幸的是自己没有遇到豺狼虎豹什么的。毕竟,动物的世界就是弱肉强食。
至于走出这个林子倒也有些困难,本来就路痴的我宁愿选择在原地等人路过,虽然有送去博物馆的威胁,但聊胜于无,这样无聊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况且这23天里我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别说生火了,重生以来我就没吃过肉食和热食,就吃些林中的果子饱肚子。
今天难得看见一只兔子,还是没追上……
唉,我叹口气坐在湖边的石头上自顾垂怜。
看看,多有光泽的毛发;看看,多矫健的身姿;看看,多萌的耳朵和尾巴。(适应的太快,完全被自己给陶醉了)
“咻!”一支箭刷的一下就插在我的身边,吓得我差点忘记跑。
“嗷嗷嗷,嗷嗷嗷!”你丫的长眼睛没啊,没看到这里坐着个人么?呸呸,是狐么。这么可爱,这么娇小的狐狸你也杀太没人情味了吧!
“呵呵,这里还有个笨狐狸,”走过来的男子带着一脸和熙,声音也十分好听,“不如带回去给名儿玩玩。”
当然,这些都不是震惊我的主要原因。虽然他长的还挺帅气,但问题是他一身古装,而在这23天里我都没看见过这附近有拍摄的设施。
这也就说明了一点:我穿越了。
是吧,是这样的吧,我默默环手点头做果然如此状,完全忽略了自己早已被那男人像是当小猫一般的拎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