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捉虫)(1 / 2)

抽烟开赛车烫银发的社会哥。

照片上的喻景行头发很短,本来是干净利落的发型,染发后却有点痞气的拽,还有那个可怕漠然的眼神。

假如齐真和他同一个高中同个班,肯定吓得直接转学。

她见过最社会的社会哥,在他面前都像胖虎。

毕竟人家不开超跑,没有成群花花绿绿的富二代颓丧男女拥趸,被偷拍告老师也不会泰然自若的冷笑,还捻着烟蒂继续吸烟。

好可怕。

他是不是还敢打老师?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但齐真没亲眼见过喻景行抽烟,只听梅鹤笙逛街吃甜点的时候说,喻景行年轻的时候抽烟很凶。

那时候齐真不太能置信,因为喻景行看上去作息健康良好,气质儒雅随和,大概是这个年纪的男人少有的自律典范。

齐真低头夹着排骨,放进嘴里,抿一口酸酸甜甜的酱汁。

一想到糖醋排骨是喻景行做的,心里又很喜欢他。

她又伸腿软软蹭了蹭他。

男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不动声色的哄:“当心烫。”

她没在听话,低头喝一口就被烫了,疼得眼眶红了一圈。

喻景行及时递来半杯冰可乐,喝下去之后,她的眼里充满了孺慕和快乐。

齐爸爸:“……”

齐爸爸呵呵笑道:“但景行是个好孩子。”

齐真在心里摇头,脸上很乖巧。

老爸补一句:“但你别说,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虽然不常来上课,年级前三是稳的。”

有的同学吧,虽然特立独行一点,但很有拽的资本。

气氛瞬间凝滞。

学渣受到了暴击,像只耷拉着胡须的折耳猫,把再次安心搁在喻景行手里软白的脚脚抽走了。

喻景行:“……”

等吃过饭善善也凑上来看照片,心里骂了一万句脏话以表激动,恨不得拍下来宣告天下。

谁说喻景行没有男团爱豆气场的!

明明这么帅!气场炸裂了好嘛,他们学校就没这么苏的社会哥!哥哥银发也超有气质,可以直接出道当爱豆的那种,苏炸天际的帅。

齐真却仰头看他,和他十指相扣道:“您以前真的这么拽啊?”

喻景行给她擦手,低沉道:“是有过轻狂的时期。”

她的脸雪白柔嫩,眼睛像是弯弯的蜜糖巧克力:“唔,真看不出来。”

擦完手,给她仔细抹护手霜,轻拢慢捻按摩。小姑娘的手洁白得像是玉笋,手背上有几个肉窝,晶莹可爱,他很想低头亲一口。

两人对视着,戴着婚戒的手指慢慢相扣,齐真有点脸红。

齐真悄悄凑近,又告诉他:“我要是遇见那时候的你,可能会被吓哭的。”

喻景行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他少年时虽然冷漠些,但对不同的人,态度也并不全然一样。

如今会捧在手心的珍宝,在当年或许更张扬热烈。

齐真又翻了翻另外几张照片,忽然发现,其实他少年时也没有很不合群,顶多就是不像新时代的三好学生,也没到大家都害怕他的程度。

反而意外的很受欢迎。

银发少年手臂戴着正红的队长标志,代表高中篮球队,拿了市里的团体第一。他单手握着金杯,靓丽的啦啦队少女们围着他合照。

而少年只是没什么情绪,穿着球服,身高差不多一米八五左右,短发精悍利落,脖颈修长,肩膀宽阔,左手漫不经心插兜,脸上还带着不加掩饰的慵懒和冷淡。

就仿佛拿第一名,就像吃饭喝水那样稀松平常。

其实不算侮辱这个奖杯。

毕竟他年轻时第一次拿金像奖,也是差不多的表情。

齐真觉得竞争者可能都气哭了。

齐爸爸端了牛奶来给她喝,看了一眼相片,又说:“当时景行拍完照就直接丢下奖杯走了,庆功宴都没参加。”

老爸叹息道:“有个小姑娘,还是校花啦啦队长,准备了好久的告白都直接泡汤,哭了一整夜。”

齐真拿着照片,仔细辨认。

是有个女生长得特别漂亮,扬起的下颌看得出很自信,短裙下的腿也笔直纤细,像个被众星拱月的小公主,看银发少年的眼神奇异的渴慕。

齐真一本正经道:“那个阿姨挺好看的。”

喻景行有些无奈。

他把照片放好,轻描淡写:“不认识。”

她扁扁嘴,其实不怎么信,扭头看着喻景行:“您还会打篮球啊?”

喻景行道:“在M国上初中校队练过。”

齐真道:“那开跑车呢?那时候你还没有驾照吧?”

喻景行微笑一下:“舅舅是超跑俱乐部的老板,很小的时候就耳濡目染了,没什么问题。”

齐真默默低头吃水果,发觉他可能只是不会生孩子而已。

她突发奇想,抬头道:“那你会不会绣花呀?”

喻景行淡道:“你太高估我了。”

齐真觉得也是,银发社会哥拿着顶针绣花确实很可怕。

齐真就软软叹息:“你是不是除了绣花和生孩子什么都会啊?”

喻景行说道:“我不会的事很多,不用把我想的那么厉害。”

齐真有些依赖又孺慕的看着他,介于家里人太多了,不太好意思和他接吻。

可是他真的很厉害呀。

她只是眨眼道:“可是对我来说,您已经很完美了。”

因为三叔和三婶在国外的关系,实在赶不回来,就带着美美一起和他们视频。

美美是男孩子,名字叫齐保有山峦的意思。

可惜后来出生的男孩子就不用跟着起名了,所以美美一直不高兴。

为了这件事,他还暗戳戳撺掇奶奶,为什么不用她最爱的零食牌子,为接下来的男孩子们起名呢?

保珍珍,香香,很不错很可爱嘛?

然后遭到了三婶三叔的男女混合毒打。

美美在M国念书,很小的时候三婶三叔就带他移民了,算是ABC。因为文化差异,他对国内的小鲜肉之流倒是不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