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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得找个人看看这双脚了!”周婶走后,李晓君盯着自己那双畸形的脚呆呆出神。李香君啊李香君,你对自己也太狠了,竟然把一双脚摧残成了这样,不心痛吗?这个社会实在太变态了,怎么可以这样摧残女人呢?
这双脚,怎么能穿高跟鞋呢?
这双脚,明年清军打过来了,怎么逃命啊?
这双脚,自己看着都恶心,那些臭男人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一想到某人在自己这双残废的脚上摸来摸去,她就想到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妈呀,受不了,太恶心了,必须得治好才行!
李晓君想到了给她治头晕的大夫,就起身掀开窗户向下喊道,“小翠啊,你什么时候派人去抓药啊?”
翠云正在帮她洗衣服,闻言忙答道,“还有两天呢。”
这两天周婶加班加点,帮她做了两套内衣,搭配六条内裤,都是同色的套装,不过,李晓君比较爱干净,必须洗了才穿。
李晓君道,“你能不能派个人把那个大夫请来,我想让他帮我看看我的脚。”
“看脚?”翠云放下手里的活计来到她身边,着急地问道,“你的脚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不想裹脚了。”
李晓君说了自己的顾虑,翠云就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他,“小姐呀,你也不出去问问,整个旧院谁不羡慕你的脚啊,你怎地还不想要了?”
啊,就这畸形得像一双鸡爪一样的东西,竟然有这么多人羡慕,这个社会真是太疯狂了!
李晓君懒得跟她废话,“就是不想要了!”
“小姐……你疯了吧?”
“嗯,就是疯了!”
见她态度坚决,翠云没办法,只好让小五去请大夫。
大夫姓孙,是个干瘪的老头,听了李晓君的诉求之后也表示很不理解,那痛心疾首的样子就像亲眼看到他孙子拿着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玩具一样——恨不得给她两巴掌。
李晓君没有去管他痛心疾首的样子,反而是大大方方地把脚伸到他面前让他检查,这个时代女子的脚是极为隐私的部分,大抵和胸、臀一个等级,她这样大胆的行为可把一边的翠云吓坏了,连忙用眼神示意她。
李晓君前世什么样的情况没遇到过,根本不在乎这些小事,见孙大夫已经呆了,就咳嗽了一声,“孙大夫……你看……能治吗?”
孙大夫终于从梦中惊醒,随即就摇头道,“老朽才疏学浅,恐不能让小娘子如愿啊!”
老头虽然有点儿小猥琐,但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做不了就是做不了,绝不逞能。李晓君很欣赏他的职业精神,这样的手术放在后世都是超高难度了,据说要做好几期才能完成呢,何况是四百年前?
“啊?连孙神医都没办法啊?”李晓君心中充满了失望,看来自己得残废一辈子了。
“小娘子过誉了,老朽这点儿微末道行,哪敢妄称神医!”孙大夫纠正了李晓君的话,又说道,“不过,老朽知道一人,或可行此手术!”
“啊?”李晓君本来还有些失望的,随即心中就是一阵狂喜,“谁啊?请孙神医指点一二,你一定要帮帮小女子,小女子以后定当厚报。”
说完,起身学着古人的样子郑重地福了一福。
孙大夫忙起身还礼,丝毫没有歧视对面这个失足妇女。
“老朽有个医友姓王名肯堂,字损仲,他不仅学问了得,在医道上更是博大精深,尤善外科正骨,如他在场,定能帮小姐达成心愿。”
王肯堂,中国名医,有医学巨著《证治准绳》与《古今医统正脉书》传世,他从小就热爱医学,仅靠读几本医书就能治病救人,挣钱养家。但他出身书香门第,父祖都是进士出身,他也必须考科举,为了不耽误他举业,王父便禁止他再看医书,也不准他给人看病了。
考中进士以后,王肯堂就安心做官了,但他为人耿直,嫉恶如仇,根本不是做官的料,后来索性辞官不做了,回到老家捡起小时候的爱好继续钻研医学,就这样成了名医。他不仅擅长伤寒,而且对外科十分感兴趣,和传教士利玛窦是好友,利玛窦和他一样也是个才,两人经常交流东西方的学问,其中当然少不了医学,因此他算得上是中国第一个中西医才。
“啊,王肯堂啊……”李晓君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关于此人的记忆,最后只能摇头表示没听说过。她的历史知识实在太浅薄了,医学方面就知道一个李时珍,便问道,“孙太医听说过李时珍吗,他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