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记开从山坡的草丛间跳到公路上,往前走了一段,终于看到一盏路灯之时,回头看向后面那片黑暗来路,和眼前的灯光,仿佛就是两个世界,颇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李记开原本是想看看有没有车辆经过,拦一辆顺风车到闹市区的,可是跑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一辆车。
过了约有半个小时候,公路上好容易来了一辆车,李记开连忙走到公路上,伸手拦车。
结果那辆车发现他的时候,不但没有停下来,反倒狂按喇叭,加速冲了过去。
李记开被弄得莫名其妙,直到这辆车驶远,垂眼检视自己的时候,才终于恍然明白过来,
他现在的样子十分狼狈,衣服上沾满了泥土与草叶,而且还有许多地方被磨破了,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的血迹。但这些明显不是司机不停车的原因,最关键的是他的手中还拎着把铁锤,锤子上还沾满血迹。
这幅土匪强盗杀人犯的样子,搭顺风车?不被车给撞死就算好的了!
李记开知道,自己继续这样的话,肯定会被当作坏人的,到时别说获救,很可能会被人反打一顿呢,所以赶紧扔了铁锤。
只是将铁锤扔了之后,他往后面看了一眼,只见灰白的水泥路上清楚的留下一串带泥的脚印,无疑是自己鞋子留下来。
这一发现,也让他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只顾着逃跑,忽略了会不会留下被人追踪的痕迹,如果那个大块头的同伴老鬼不放弃,继续追击的话,那是很容易顺着这些痕迹找到自己的。
只是现在再回头去清理,无疑是来不及了。
李记开四周看了看,发现公路侧边有一条叉路,但明显是条泥路,而且不是通往闹市,而是进山的,顿时就有了主意,这就往那条泥路走去。
只是进了泥路,往前走了一阵后,他就脱了鞋子,然后一左一右,用力的掷进了树林深处,只穿着袜子往回走,再次回到公路上后,这就拍掉袜子上的泥土,继续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