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都二十来年的感情了,是从青梅竹马一路携手走过风风雨雨,到了现在,她有时候还能看到俩人腻歪劲。
她要是能跟江以华,也能如此相濡以沫就好了。
江母细细地再次叮嘱她,要好好跟人家以华相处,别动不动就使小性子。第一次是新奇,第二次是情趣,第三次是包容,第四次就开始变为忍让了。
多好的感情都经不过一次次的忍让妥协,然后慢慢生出逃离的心。
池芸儿认真地听着。
母亲御夫有道,她是要好好地学学,恨不能拿个本子仔细地记下来,在今后的日子里贯彻。
明天大家都要早起,洗完澡后都早早睡去。
池芸儿心里有心思,趴在窗台上望着漆黑的对面愣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的,迷迷糊糊的好像刚闭上眼,就听到楼下亲戚过来帮忙的大嗓门声音。
她卧室门缝里透过浅浅的橘黄,很快池母上楼敲门喊她起床。
池芸儿挣扎一下,爬起来快速地洗漱,吃了两口饺子、面条,换上红色束腰长裙,玲珑身段在贴合的布料下,漂亮地展露出来。
她没有让家人请化妆师,而是自己用有限的化妆品,涂抹了个淡妆。
池芸儿长得漂亮,皮肤状态又好,随便描眉涂个口红,都能将妍丽又增添三分。
盘上头发、带了自己指挥池母给缝制的头饰,整个人真跟国色天香的牡丹般,开到了荼蘼!
一群群的人听说什么新娘子漂亮得比花还好看,什么从没见过如此标志好看的人,什么完全超乎自己对美丽夸赞的所有形容词。
大家伙表示不能够想象,这到底多好看,能让见过的人如此统一评论?内心的好奇心发酵到爆棚的状态。
男同志们不方便上楼,暗戳戳等着新郎接新娘子的时候,再一睹芳容。
但是女同志们就没这么多顾虑了,一波接着一波的人跟疯了般,都涌上楼来瞅新娘子。
从刚会认人、能辨别美丑的几个月奶娃,到高寿老太,全都喜欢得挪不动脚,挤在房间里热闹得紧。
很快还不到七点,楼下的人就吆喝了,“新郎接媳妇咯!”
大家伙就忍不住打趣,说这新郎够心急的,没见过谁家这么早就来接人的。
身为伴娘的徐成芳,帮着新人说话,笑着说:“七点求的是夫妻俩往后日子里能够举案齐眉,关系和睦恩恩爱爱到白头……”
众人又开始笑着打趣伴娘:“哎呦,这是谁家的小姑娘长得俊,嘴巴也会说。”
徐成芳被闹个大红脸,瞪了眼跟着大家伙看热闹的池芸儿,无声地说:“我牺牲大发了,要求赔偿!”
池芸儿乐呵呵地点头。
总医家属大院里的邻居都是十多年甚至二十多年的老交情了,孩子们是一起长大的。
虽然池芸儿很多都没什么印象了,可是人家也很热心地空出去期盼许久的周末,来家里帮忙。
代表着新娘子派的小伙伴们,赶忙将大门给堵上,开始出题为难新郎以及站新郎的小伙伴们。
徐成芳和两个小姑娘,就来回跑着,给池芸儿和赖在她身边的亲朋好友转播。
“哎呦喂,霍天骄是不是还记着你的仇呢?她说为了这一天,琢磨了个把月的题,肯定能将新郎稳稳拦在门外面……”
“哈哈,芸芸你是没见,新郎官太厉害了,什么级别的困难题目,人家眉头不皱就给出答案来了。”
“大家伙都说,这哪里是新娘的亲朋好友,分明是新郎派来的卧底……”
池芸儿瞧着眼前喜庆热闹的样子,眼眶酸涩得紧,微微仰头克制住突如其来的泪意。
这样的场景,是她上一世遭受劫难之前,常常幻想的。
没想到她有生之年,还能够实现。
朦胧的视线中,江以华穿着一身橄榄绿站在了门口。
所有人都给他让出一条道来,自动成为背景。
“媳妇儿,我来接你了,”江以华大步走上前,单膝跪地握住她的手,眸子盛满了热切的深情。
池芸儿抿着唇轻笑着递上手。
江以华一个用劲,将人给打横抱起,在众人哄笑声中,抱出卧室一路到楼下。
“爸妈,您们放心将芸芸交给我。我会拿生命去呵护、爱惜她,绝对不会让她受到一点委屈!”
池芸儿挑眉,之前俩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无论如何都没法从他口中套出类似的话来。
而她也不是特别注重承诺的人,行动起来才是真,话说得多漂亮那也只是场令人愉悦的骗局。
没想到江以华这会儿,给岳父岳母的话倒是痛快。
他这个人总是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好像他说到,那就一定能做到。
池父池母心理建设做的不错,最主要是闺女不算远嫁,寻到了最好的归宿,加上之前闺女有一年在外下乡的经历。
他们眼眶只是泛着湿意,还没等汇聚成河,便被女婿给安慰到了。
江以华开的吉普车上挂着大红花,身后跟着两派同样挂大红花的摩托车,全是院子里跟江以华差不多岁数、事业有成的青年。
池芸儿忍不住低笑出声,侧头看着男人完美无缺的侧颜。
江以华面上有点红,低咳一声道:“老人们都喜欢听好话,如果连承诺都不敢给,又何谈行动?”
池芸儿点头,确实如此,“那以华哥哥,你每天都对我说几句呗,哪怕天天重复没有新意,也让我安安心。”
“比起动嘴说话,我更愿意付出行动,”他低笑着凑上前给她系安全带,几近耳语道,那炽热的呼吸,瞬间就将池芸儿烤成虾米,泛着诱人的粉。
婚礼热热闹闹举办了一天,尤其是下午场,都是年纪相当的同龄人,那闹洞房的法子是一个接一个,虽然俗套了些,但是确实能在少有的日子里,让江状元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大家伙觉得太难得了!
等所有人走了,池芸儿是身心疲惫,可是她精神亢奋得紧。
抿了些酒水的她,脸颊泛着红,眼睛水汪汪地乖巧地跟在江以华身后进进出出。
江以华笑着抱抱她,“乖,你要是困了累了先去睡,我将家里收拾一番。现在天热,如果不理这满桌子的残羹剩饭,明天家里蚊虫要泛滥成灾了。”
池芸儿就是眉眼弯弯地笑,一句话都不说。
江以华扶额,好吧,没想到媳妇儿是个一杯就醉的体质。
她这赖着人的模样,明显就是醉了,不过还怪可人的。
他咬着牙忍了忍,到底是没忍住,管它明天饭菜馊不馊,他只知道再忍下去,自己就不是男人了!
池芸儿就在梦里成为一叶小舟,任由风吹雨打停靠不了岸。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第二日下午了。
瞧着陌生又熟悉的屋顶,又看看身边已经收拾妥当倚靠在床上翻书的男人。
她猛地坐了起来,凉被下滑,露出身上斑驳的印记。
江以华眸子暗沉,默默地替她拉上衣服。
说起来他被人当作永不落的神,渐渐地他也这么定义自己,因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一向顺风顺水,除了一点不能与异性靠得太近,就没啥烦心的事情。
可是如今,他奋战一晚上,再面对清晨,不,下午慵懒起床的娇妻,他腿泛软了……
到底不是神仙,他体制再好,也要克制交公粮!
池芸儿拥着被子,眼睛转来转去,有种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