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九章 还是家乡好(1 / 2)

飞机从深港区的机场直冲蓝天,一头钻进了云层,地面上的房屋高楼大厦以及人群渐渐地变成了火柴盒般大小和蚂蚁般的大小。

曾云风仰靠在飞机上叹了一口气,他已经很压抑自己了,如果按照他当年的脾气,这几个人一个都别想活,那一个刻,他真的有冲动杀了大d,当面挑衅他的人,活着的不多。

曾云风在香港的时候曾一度想要暴起杀人,毕竟他辛辛苦苦和水花一起攒的这些钱,买的机器被人家整个人盘剥了200万。莫说他,换了谁都会起杀心,可是他想了想往日的岁月,咬了咬牙还是忍了下来,他非常明白的知道只要自己手里一旦沾了血,就再也干净不了了。

飞机飞到平流层,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到了曾云风旁边的空位上,说道“不好意思,换一个座位,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曾云风看了一眼他的手,笑着摇了摇头。

旁边这个身材魁梧,手指上明显有着老茧身体走动起来像发条一般的男人看着曾云风,波澜无惊的表情也笑了笑。

而此时安家了几个小子,永化,永强和永成,还在这个富饶的土地上吃喝玩乐由老杨带着走遍了很多地方,同时操着他们满嘴的西北话,浑然没有感觉到他们自己与周围的人有什么不同。

曾云风靠在飞机的座椅上静静的休息。闭着眼睛,什么也不想搭理。

旁边的这个男人看了演曾云风开启了话题道“当过兵?”

曾云风撇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没有再理他。

一路无话。飞机落在了金州的机场,曾云风将身上的那份西服塞进了自己的帆布包里,又穿上了自己那一身褐蓝色衣服,而他身后一个眼神盯着走出机场的曾云风,脸上浮现一些奇怪的表情。

“你查过他的身份了吗?”

“查过了,土生土长的西海固人。”

这个男人看着手中的报告笑得有些苦涩。

“队长,咱们是不是?”

这个男人摆了摆手,朝自己的手下摇摇头道“别去打扰他安静的生活,中原大地上藏龙卧虎,既然他不想多招惹麻烦,就随他去吧,也许我们有一天用得着他。”

“老杨这家伙,他是捡到宝了呀!”

整个贺兰山下一马平川,黄河在不远的地方奔涌而过,贺兰山下本来应该是放牧者的牧场,可如今早已人早已经没有了草原的本色。

满眼望去是一片一片一片绿油油的麦田,现在这个地方是曾云风的家,这个地方还有他的爱人妻子,这个地方现在成了他的根,虽然他一次一次的在各个世界漂泊,但是每一次都会像一艘航行的大船一样,在某一个地方抛锚,他会停在一个港湾里停留,而这里就是他的港湾。

久违的摩托车的突突声再次在金滩村,不,现在应该叫闽宁村响起,曾云风的摩托车开进院子那一刻,一个小小的人儿站在屋檐下,双眼静静的看着曾云风,可是他眼中的热切但凡是个男人都能够察觉出来。

曾云风不慌不忙地将摩托车的支架搭起来,一个侧翻,下了摩托车,一步一步的走到了这个可人儿面前,看着她的脸,伸手将她脸颊上的泪痕抹去“我回来了!”

曾云风说,走十天半个月,就十天半个月,他也没工夫把这些时间花在无所谓的地方。

水花儿打开了曾云风抹去她眼泪的手,选择自己用手背又擦了擦,带着高原红脸上的泪痕笑了笑,说道“吃饭!”

家里的家庭条件略有上浮,三菜一汤加一盆馍馍已经成了标配,偶尔还会有羊肉什么的打打牙祭。

一碗洋芋,一盘双孢菇炒肉,再加上一盘简简单单的小菜,再加一盆白面馍馍,还有一碗紫菜汤,这个东西是曾云风特别要求加的。

曾云风吃了一口馍馍,夹了一筷子双蘑菇炒肉放在嘴里面吃的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