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年龄只有二十几岁,辅兵队的头目国清林也算跟随关盛云的老人了。国队长本是个弃儿,被大同府威远卫的一个孤老头子锁匠捡回家。转眼十二三年过去,手艺学得相当不错了。后来威远卫出了桩盗案,恰逢朝廷“大计”之年,太爷急了:这分明是给本官仕途添乱来的!于是下了命令:三日一“比”,限十日破案!所谓的“比”,就是每到第几天,抓不到人犯就大板子拍衙役们的屁股(也有地方抽嘴巴子的)加以督促其工作积极性。差爷们才不愿挨处分,当然也懒得去找什么蛛丝马迹真破案——那得耗到什么时候?于是第三天,能开锁的锁匠老国和小国双双被拿了去交差。
六扇门的爷们知道,只要审的时候手底下加把劲,人没了便死无对证,也就铁案如山了。果然,老国没扛住升堂的一通板子——最后几板子“打歪了”,没打在屁股和大腿,而是落在后腰上。当场就失禁尿了血,然后当晚死牢里了。当然,刑部收到的案卷里写的是“主犯暴疾身故”。十二三岁的国清林营养不良,看起来也就十来岁的样子,既不能一起拍死也绝不可能追出什么赃物,于是啥都不懂的半大孩子小国被一脚踹出来。老锁匠的家已经被差爷们抄分得只剩四面墙,小国就此流落街头。
不过那年月会开锁绝对算高科技人才,既然造锁修锁的正经营生没活路,那只好发挥开锁的特长了。很快,小国便在一伙既偷且抢两手都很硬的“好汉”小团队里站稳了脚跟。再后来,“好汉们”集体投了刚拢起百十号人的关盛云。关大帅觉得能开锁的手比只会抡刀子的手金贵得多,于是小国便被特别关照了。半大孩子逐渐变成青年,小国也挂上了把总的头衔,领了辅兵队官的职务。
把总又叫百总。因为旧时没有汉语拼音普通话,军兵们很多都是来自天南地北啥口音都有的充军好汉,军中识字率又低得离谱,把、百二字也就混着用了,叫啥都行。关盛云不像后世的洪秀全,非要自己编出来一套乱七八糟的官职名称把所有人整懵圈,直接沿用了明军中的官职秩次。
把总是武职正七品,搁今天属于县处级干部,当然,文官不认这个。理论上辖战兵四百四十名,在大明的前期很厉害了。不过中后期迅速大幅度贬值,行政地位类似于排级干部,实际上更像班长,能有十几个手下算不错了。这是中原一带,因为战事多,各路兵马很杂,任命就非常乱。闽粤一带相对消停些,把总还是个挺重要挺值钱的武官。
这天傍晚,有一支七八个人的伐木小队没回城。开始国把总没太往心里去:也许因为什么耽搁或者走得太远,傍黑天就在城外宿营了,等天亮了自会回来——一般来说,潜逃是不会的,在这个时代,离城郭远一些就是荒山野岭,交通全靠两条腿,出发时充其量每人只给带两个杂粮馍,别说遇到野兽官兵,要逃跑的话,几天里饿也饿死了。心里想着等他们回来非要抽几鞭子让这帮家伙长长记性,可第二天直到傍晚,不仅这个小队没回来,又少了另一组人。
国把总发现不对劲了,于是马上报告了关盛云。
凭心而论,关盛云完全不在意少了几个辅兵,随口哼哈应付了几声。即便是在当官军的时候,辅兵也是消耗品中的消耗品,跑了也好、死了也罢,回头再抓些人来就是了。
恰巧罗咏昊不在,若不是小罗师爷恰巧在跟关建林说话旁听了去,这事也就过去了。罗世藩力气不大满肚子鬼点子、关建林浑不吝一个,啥也不怕就是没长脑子,这俩人却偏偏是好朋友,小罗说啥关建林都爱听。
小罗师爷歪着头侧耳听了一会,没惊动关盛云,拉上关建林去找谷白桦。谷白桦听了小罗的分析很是不以为然,他觉得那些个家伙应该就是跑掉了。哈哈大笑说不就是些个苦力么,只要国清林给他弄点酒来,他派人去各家抓,要多少有多少。不过最后还是被小罗说服,挑了十几个身手不错的兄弟骑马出城一探究竟。
吃过午饭,关盛云拿了本于胜良书架上的《玄怪录》打发时间。看了一会,困意上来开始在椅子上打盹。依稀梦到跟几位仙女姑娘传翠簪行酒令,一位白衣飘飘的貌美如花卡住了,众人嚷嚷着要罚“香一个”,满脸羞红朱唇微张的吹弹可破刚凑近,猛地被外边一阵喧哗吵醒。睁开眼,花容月貌不见了,换成了谷白桦那张圆乎乎的黑脸,几乎贴到自己鼻子尖上大声喊道:“大帅,敌袭!”
唾沫星子喷得关盛云满脸都是。
本篇知识点:
1、古代行军对水源的要求非常高,而且为了防止敌方投毒或不洁饮水导致大量非战斗减员,水源必须是活水。
2、古代对死刑的判处非常正规,流程也繁琐,甚至需要皇帝本人亲自去勾决(一般在草木肃杀的秋天,所以叫“秋后处斩”)。比如判了“斩监候”,理论上是死缓待决:等着刑部给大皇帝报上名单,御笔勾谁砍谁。如果是皇帝认识的大官,大概率死不了——真想杀你就直接判斩立决了。吓唬一下而已,甚至过一阵从牢里拎出来官复原职的也大有人在,显示皇恩浩荡,让你发自肺腑地卖命。不过,由高高在上一下子变成囚犯,巨大的落差、随时提心吊胆的怕大皇帝哪天不高兴给名字划一道……也是度日如年。当然,惹下的事情一发不可收,或者大皇帝心情不好,越想越恨,哪天索性一笔勾了的也有。如果是大皇帝不认识的草民,那就看命了……也有命特别好的,在牢里几十年(好吧,牢里几十年,也好不到哪里去),每次都没勾到,最后大皇帝看名字眼熟,问起来漏网几十年,琢磨一下应该是命不该绝,就此赦了的,也有。反之,如果“意外身故”,朝廷也不会追究。比如说,你是个县官,判人犯“站笼”,曝晒十几天都晒成肉干了,那是“意外”——谁知道他为啥这么不扛晒的!所以,没事。其他关牢里饿死了、大板子拍得心脏病犯了、伤口感染死了……都一样,报个“恶疾”、“暴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