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能早日凑够了钱就能早日不受良心的谴责,他们认识的人也多,现在也不是之前不让做买卖了,就是卖个手表,对于曾经叱咤风云的两位老爷子来说——小菜一碟!
不管进多少手表丁鱼那个空间装满还是差太多的。手表放空间带过去,冰箱和洗衣机走的则就是上火车。
先去的京都,跟丁小麦商谈好了今后的代理问题,签了合同,两人说起了最近的近况。
丁鱼想起了某人,问她,“你跟姓严的还不打算结婚啊?”
这都毕业了都,按照书里的应该是毕业就结婚的呀!怎么一直没听说。
如今她都很少想起这是在一本书里了,要不是丁小麦是书里的女主,时刻提醒着她,她都快要分不清现实和前世了。
丁小麦听她问,挑起一边眉毛,“他家里的事情太复杂,我俩商量了,等到干出点成绩来再结,免得被他家看不起。”
丁小麦有她自己的骄傲,她长得好看,在学校的时候不是没有家世更好的人追,只不过她统统拒绝了,只认准了那个人。但她也不允许自己灰头土脸的嫁进严家,她要昂首挺胸,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跟严祈寒成婚。
不让那些跟严家认识的人在背后说他娶了个哪哪都拿不出手的妻子。
丁小麦长得跟二妮是不同的美,她小时候是可爱的圆脸,可越长大越清纯可人,再加上身高腿长,平常不常笑,特别再加上白皙清透的皮肤使她看起来更多了些不可靠近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
这样的人在学校又怎么可能不会引人注意,只不过那些被她吸引过来的男人最后都变成了她的合作伙伴,为她如今建立起来的商业基础贡献良多。
丁鱼即使不问也知道丁小麦这人在学校过的肯定精彩。她刚才也就是纯属跟书中有差异了才开口问。
“那手表你这边还要吗?我最近这段时间主要就是弄它,块数小,还带的多。”
她以前就是弄的太杂了,什么都有。虽然赚钱也快,能迅速的回本,可也累人。就像是陈参仲说的,他觉得看着她都累,她自己虽然乐在其中但到底也是人。
丁小麦想了下,点了头,“这东西如今还是大多数人结婚的刚需,等再过几年结婚的三大件就不是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了,该换成大彩电、洗衣机和电冰箱了。趁着还能用它赚钱就赚点,不能浪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