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煞如此嚣张的一个人,如何容得下有人如此羞辱?
当下里拔出剑来,挽出剑花刺向阿飞。
哪知,阿飞纵身一跃,手中那把竹剑突然出鞘
原来不是竹剑,只是剑鞘是竹子做的。
“咻!”
一剑,快如闪电。
黑煞根本来不及变招,便被阿飞一剑刺中喉头。
“这”
上官海棠不由大吃一惊,下意识瞟向许长安。
因为阿飞这一剑,与许长安在酒馆中一剑刺中掌柜的喉头路子几乎一样,都快到极点。
许长安一脸无辜:“你别看我,我和你一样,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
阿飞瞟向一脸煞白的白煞:“他死了,但他还欠我五十两,你来还!”
白煞吓到了,一副语无伦次的样子大吼:“你这个疯子,你疯了你真的疯了
你竟然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知道他的身价值多少?
你要早说,别说五十两,五百两我都给我”
阿飞笑了笑:“我一向很讲原则,说五十两,就五十两。”
“疯子,你是个疯子”
白煞不停地退着,同时掏出一个钱袋,一边退一边往地上洒:“你要银子,给你,全都给你
疯子,你是个疯子”
这家伙一副被吓疯的样子,竟然扔下同伴的尸体自己跑了。
“我出去一下。”
许长安冲着海棠匆匆说了一句。
“喂,你去哪”
上官海棠收回眼神,瞟了过去,却发现许长安已经不见人影。
“我说了,只要五十两掌柜的,多余的银子替这个人买副棺材。”
就在阿飞低头捡银子的时候,诸葛雷竟然一咬牙,猛地挺剑刺过去。
“咻!”
没料,一柄飞刀飞来,一刀毙命。
几个同伙吓得抱头鼠窜。
阿飞似乎一点都惊讶,捡起银子,随之起身瞟向李寻欢。
“我一直以为,我的剑已经够快的了,没想到你的飞刀比我还要快。”
李寻欢笑了笑:“还记得吗?你说,有钱了请我喝酒。”
“当然记得,我有钱了,我请你喝酒。”
二人之前曾经见过。
李寻欢见阿飞一个人在路上走,便邀请他上马车一起喝酒。
结果,阿飞却说:“我喝不起。”
李寻欢说:“我请你,用不着你花钱买。”
哪知阿飞却又说:“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绝不喝。”
李寻欢觉得阿飞很有趣,很对他的胃口,便说:“那么,等你有钱买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吗?”
“好啊,我请你!”阿飞酷酷地回了一句。
如今,他们又见面了。
阿飞手中有了五十两银子。
“你似乎忘了一样东西。”李寻欢下意识瞟向地上的一个粗布包裹
“哦?”
阿飞回头瞟了一眼。
“你不是为此而来,为此杀人么?”
阿飞笑了笑:“身外之物,不要也罢。”
“哈哈哈,好,掌柜,上酒!”
“来了”
掌柜颤颤惊惊应了一声。
毕竟刚死了一个人。
好在,店里也不是第一次死人,常有江湖人物在此仇杀。
坐下之后,李寻欢又一次问:“你真的是为了五十两银子而杀人?”
“不然呢?我既不想要他的脑袋,也不想要那个包裹”
“兄弟,你没有说真话。你是什么时间发现,你想要的东西没在包裹里?”
阿飞笑了:“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你这个老狐狸。
白煞又哭又闹,故作惊吓跌倒在地,我想那个时候,他已经将东西掉包了。”
“那你既然猜到了,怎么不去追?”
“天下宝物,德者居之。就算让白煞拿走了,他也没有能力保得住。早晚,还会让我找到。”
李寻欢不由叹了一声:“你说对了,说不定此时,那件金丝甲已经易主。”
“哦?”阿飞愣了愣。
李寻欢瞟向许长安之前所坐的位置,小声道:“之前,那里坐着一个人。
就在白煞冲出茶楼之后,我突然发现,他也不见了。”
“他是个高手?”
李寻欢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正如,我不知道他是何时离开的。”
镇外。
白煞跑的比兔子还要快。
他的确得手了。
那粗包裹里,乃是传说中的武林至宝“金丝甲”,据说穿在身上刀枪不入,水火难伤。
重要的是,武林中人突然开始关注金丝甲,乃是与梅花盗有关。
因为凡被梅花盗杀死之人,全都是胸口也或背心中了梅花镖。
只要穿上金丝甲,便可以挡住梅花镖,再趁机对梅花盗实施反杀。
那样便可以名利双收,更能抱得天下第一美人归
当然,也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比如阿飞。
他杀梅花盗,不为黄金不为美人,而是为民除害,当然也是为了扬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