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你说得不过些技术手段,存而不用就是了。”周围说,“咱们晚上还是先讨论讨论,怎么修改方案。刚才具体的融资方案也没来得及说,这会还有时间,你来讲讲大概的想法吧。”
“方案是这样的,我计划是一个月内筹款三十万,即有债券也有股票……”
楚河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出了一口气。今天的路演虽然不太成功,但是至少明白了周围和刘翔的思路。晚上和周围的谈话里,对方对他的融资方案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既然如此,无论最终方案为何,都很有可能以他的方案为基础。虽说自己的意图并不在于南洋公司,但是这个“成绩”在手,对自己未来的“进步”是一个极好的助力。
现在,虽说心里难免会有疙瘩,至少自己和南洋公司形成了初步的合作关系--这可比一拍两散,势不两立来得强多了。
从周围那里出来的时候,周围还给了他一份文件,请他就“南洋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下“设计”。
说来,这对金融民工来说一点也不难,凭周围的资格更是手到擒来。他一本正经的交给自己,当然要“示好”的意思。自己呢,也自然要好好的展现一番能力才行。
然而,当楚河吃过晚饭,打开周围交给他的文件袋之后,他才意识到这事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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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资料后,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怪不得周围搞了这么久都还在研究股权架构,元老院的指示也太含糊了,让人很难搞清楚元老院的意图。
就比如说元老院文件中的关键指示“原东南亚公司所有之财产,全部作为对新公司进行注资,按照股权分配,国有股51%,元老院5%,元老个人持股15%,余下的39%股份将用以新成立的“东南亚开发有限公司”,其股份将以该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募集的形式进行发售。在具体持股上,所谓国有股51%就是将原来的东南亚公司的国有股部分划拨到了南洋公司。”且不说股权总和搞成了110,这个指示的其它部分也让他费解了很久。
元老院大概是忘了原东南亚公司有49的股份是收编的海盗集团的?东南亚公司资产转移了,国有股划走了,这49的股份怎么处理?周围给他的财报上说,这49的股票股本接近53万元,其中刘香一个人就有15万,这53万股本要是注入新的南洋公司,要么刘香一个人的股份和元老院集体差不多,要么南洋公司的估值得拉到天上去。
这咋弄?楚河挠着头沉思着,想来想去干脆新成立个东南亚航运公司,把这部分海盗股划到这个东南亚航运里去,再让南洋公司虚拟注入点资金,持有东南亚航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把它变成南洋公司的控股空壳子公司。
作为南洋公司的子公司,东南亚航运的利润自然还是元老院说了算,到时候按照旧例照给海盗们发股息就完了。海盗们拿的是东南亚航运的股票,但是在南洋公司上班,反正这些老海盗既看不懂财报也不敢滋屁,将来也方便利用子公司虚增些关联交易什么的。这样一来,海盗集团的持股就和南洋股份不是一回事,也搭不了这次IPO的便车了。
解决了海盗集团持股,剩下的部分更令人费解。国有股51%,元老院5?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前者是国有资产,后者是内帑?元老院倒是挺会立牌坊。
还有办公厅给的文件说“第一批销售的股票银元券1元1股,一共10万股”。这指的是给元老院个人销售的那5?这股票面值、占比都定了还估什么值?元老院的意思不就是南洋公司估值200万元,总股本200万股,一股一元吗?嗯……这倒是也行,省的他再去编一个估值,这万一编高了搞一个石油事件出来,其它元老也骂不到他头上。
最后这句“余下的39%股份将用以新成立的“东南亚开发有限公司”,其股份将以该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募集的形式进行发售。”是最让人困惑的。首先,这个东南亚开发公司是南洋公司对外公开募股的马甲?还是和南洋公司不同的另一个公司?这两个公司的关系如何?
楚河把这段话反复读了几遍,要是东南亚开发只是南洋公司的马甲倒是好理解,相当于把南洋公司39股份卖给土著,东南亚开发是对外的名义,可以理解为股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