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就给你提个醒,有些事呢,没那个头就不要戴那个帽子。没事别学人家强出头。我看你这连个侍从、家奴都用不起的人,就别在这里一副正义凛然了。好了,我不跟你浪费时间了。跟我回去!”
说着,汪姓少爷便伸手过去抓住小奴的肩膀,却被凌云岚一把抓住手臂,阻止了动作。
“你这长篇大论听的我头疼,我还没有说话,你找什么急?!”
凌云岚脸色看不出阴晴。
“一千两就一千两!”
说罢,松开握紧小奴的后,从袖中掏出一叠银票,取了两张拍在汪姓少爷的胸口。
“每张银票价值五百两。一千两齐了,以后,他与你再无半点瓜葛。麻烦放开你的手!”
随后,牵起小奴的手径直从汪姓少爷的身旁穿过,直气得汪姓少爷双肩发抖。
“看不出,他一身布衣竟如此大手笔!”
“就是,我就说他定是深藏不露,故意不引人注意!”
“想来方才嗜魔门廊泛金光,绝不简单。这蓝云林,到底是什么来头!”
原本想保持低调的凌云岚,也迫于无奈成了此次圣山宗选拔最浪尖风口的人物。但是,为了救人,也不得不行此举。只是树大招风,接下来估计又会有更多麻烦。开头已经诸多麻烦,想来这次圣山宗拜师,必定也不平静了。
凌云岚拉着小奴从围观的人群中离开,只是没走多远,便上来一人,拱手揖礼。
“蓝公子,有礼。我家公子对方才仗义之举十分赞赏,特让我送来特制金疮玉露一瓶,可以用来医治这位小公子的伤口。”
凌云岚回首望了望小奴的脸,之前那一群人下手凶狠,小脸下巴处的指印赫然在目,颜色已经由鲜红转成紫红,且高高肿胀,透着丝丝血色。刚才自己只记得救人,反倒是忽略了他脸上的伤。
凌云岚转过头,眼神却在人群里搜寻,直至落在了一位为众多侍从所护卫,却一脸笑意望着自己方向的翩翩公子身上。
只见这位公子一身素雅的白色锦袍,银线绣的祥云暗纹在阳光映射之下丝丝闪耀夺目,与头上润白的羊脂玉发簪十分相衬,尤其手中那柄玉骨绸扇镂空绸扇,更显得别有风姿。这位公子不徐不疾地扇着手中的玉扇,剑眉星目,容色举止天然一股风流。见凌云岚眼神望过来,不禁嘴角的笑意更浓,微微颔首应礼。
凌云岚见其端和有礼,风度不凡,还能在细微之处留意到小奴脸上的伤,且特意遣人送来金疮玉露。此番善义小礼,也不好推却。
随即,朝着这位贵公子的方向颔首致谢,从来人手中接过药瓶。
“不知你家公子,如何称呼?”
“回禀蓝公子,我家公子乃卫王府世子卫潇逸。”
听到“卫王府”三个字,凌云岚不禁低眸,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地笑意。
原来,竟是与凌国公府世代交好的卫王府世子,卫潇逸。
一隔数年,竟然也似乎有些认不出他来。想当初,约莫都是五六岁孩童的光景,卫王府老王爷带着最疼爱的孙子卫潇逸一道拜会凌国公府,还特意小住半月。卫潇逸比自己年长五岁,却因家中突发变故,父母当时双双病逝,对卫潇逸打击甚大。那时候小小孩童突然整日不苟言笑,一个人沉闷阴郁,请了无数御医看病都无法医治。卫老王爷心疼爱孙,便带着他四处游玩散心,直到发现他跟自己和四哥投缘,在慢慢接触中渐渐放开心结。
想那时,卫潇逸旁人都不理,只是愿意陪着自己一道一起研习风水术数书籍、对弈,偶尔也会跟四哥一起练剑。回想起童年时光荏苒,不想那时候的小哥哥如今竟生的如此霁月清风。要是不说,还真认不出是当初那个跟自己对弈看书,一起吃藕粉玉露团,还同四哥比剑的小个子。而就是那次最后一次跟四哥一起比剑,四哥脚下踩滑而错手划伤了一旁观战的自己,连累四哥被祖父痛打几十大板,在床上趴了半个多月才能下地。
想到儿时,凌云岚脸上笑意更浓。
“替我好好谢过你们家公子。”
“是。”
“对了,还劳烦帮我多带句话。”
“蓝公子请讲,我必定带到。”
“嗯,你就说,蓝某愿与卫公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说罢,凌云岚抬眸,冲着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卫潇逸灿然一笑。
只是,这一笑不要紧,却引得另一边始终暗中观察的林熙心中不悦。
好你个小贼,还真是出尽风头。
从嗜魔门廊泛金光,到此刻赎人,再到竟与卫王府世子结识示好。
蓝云林,你可真是令人瞩目,不容小觑!
待送药侍从离开,凌云岚便将手中的金疮玉露从瓶中倒出些许,手指沾了些凝露小心翼翼地涂在小奴脸上。
“还疼吗?”
温润的言语,让对面的小奴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眼中闪过些许动容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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