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黄宗羲要去求学(1 / 2)

“法官大人,综上所述,在下认为检方提交的关于余先生的犯罪证据是不足的,恳请法官大人撤销对余先生的指控……”

正在喋喋不休为那个什么余先生无罪辩护的乃是上海商市最出名的诉状师,现在有个新鲜的名称——律师姚杰臣。

而他的当事人是个的黑帮——斧头帮大佬余虎山,这位叱咤松江府十几年,后又在上海商市平民窟叱咤风云两年的大佬,却马失前蹄,被对手给盯上并陷害了。

而高坐堂上的则是上海商市的最高法院的终生官——苏梅廷,他是在崇祯元年六月被商市市长乔大升提名、议政院表决通过,并被朱大昏君批准的终生官。

他此前也是松江府比较出名的大诉棍,不知道怎么跟乔大升混在了一起,但是由于他熟知《大明律》,和参与制定商市地方法律,同时还善于在政界钻营……为人也比较正直圆滑。

所以在朱大昏君设计上海商市司法体系的时候,便顺利、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商市地方终生官。

而作为“资本主义司法体系的设计师”的朱大昏君就坐在法庭的观众席上,身边除了王承恩、乔大升、乔妃等人外,还有商市的皇家警察局局长金士藩,检察院院长高徳辉,后两者也是乔大升提名……

朱大昏君是在参观了一场赛马、一场竞技、以及足球赛(两支球队都是皇家财团名下的产业,自然是朱大昏君的杰作了)后,特意微服来观看这场名震上海滩的“司法表演”。

当然主要是看看自己设计的司法体系,有没有上正轨了,他设计司法体系当然不是为了所谓的公平了,而是为了“巧妙地提高统治效率”和“发展资本主义”了。

实际上,这两者本质上还是为了维护他和他的朱氏子孙的统治,将他的血统延续下去的高明措施罢了。

至于说公平什么,呵呵,他并没有那么高尚!

而传统的“司法体系”所体现出的“公平”,实际上也是极为不公平的,起码科举时代的进士老爷们显然并不是合格的“司法裁判者”。

传说中的包青天、包拯不过是戏剧中的一种寄托罢了,历史上的包拯,实际上,不但连东华门外唱名好汉爷都不敢招惹。

不仅如此,在重文轻武的北宋,他这样的进士文官老爷,没有得到官家准许的情况下,连开封府的将门都不敢得罪,甚至连将门家养的青皮鹰犬都不敢动。

最多也就是动动那些没有什么背景势力的青皮混混而已。

就算如此,他所谓的“判案”却严重依赖个人情绪……即便如戏曲中那样铁面无私,制裁了“罪犯”,让劳动人民爽了…

可是华夏千年来,这样的大青天才出了几个?

又能保护多少劳动人民?

与其这样,朱大昏君还不如建立……哦,是抄一个后世某世界帝国的司法体系过来,也不是尽抄,而是抄适合大明并改造成此时实际情况的司法体系。

它虽然首先是维护朱氏帝国统治的工具,其次也是保护极少数权贵、富人的工具,但是也在极少情况下保护劳动人民,至少保护他们不被随时、随意的伤害。

至少不用等几千年出一两个青天,才去保护劳动人民。

这是多么可怜的概率!